《食用油中塑化剂限量标准》是为了保障食用油的安全性,防止污染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用油中塑化剂的限量标准为:聚乙烯醇(PVA)不得超过1.0毫克/千克;聚氯乙烯(PVC)不得超过1.0毫克/千克;聚氨酯(PU)不得超过1.0毫克/千克;聚氯乙烯醇(PVOH)不得超过1.0毫克/千克。此外,食用油中其他塑化剂的总量不得超过1.0毫克/千克。任何违反上述标准的食用油都不得上市销售。这些标准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确保食用油的安全性。
食用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