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
重点:证据、审判
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在检察制度上的一些调整;
●认罪认罚从宽: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的核心价值;轻微刑事案件的数量呈现上升趋势;
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增无减。价值意义:1.效率观;2.司法宽容精神;安康旅游景点介绍
3.形成非对抗的诉讼格局。
●量刑规范化:引入量刑建议、听取抗辩双方建议和意见、文书中说明量刑理由
●捕诉合一:符合中国国情、强化侦查监督力度、提高侦查质量、提高诉讼效率和办案质
量、有利于律师辩护、更好保证人权、提高检察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司法责任制:职权配置,谁审谁判;责任承担;发生错案,追责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提高公信力。
1.公安机关可在紧急情况下无证搜查,其他部门均不可无证搜查;
2.监察委留置措施,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情况下可不在24
小时内通知家属;留置要通知单位和家属,逮捕不需要通知单位。拘留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以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3.监察委不能用强制措施,调查结束后,移送审查之日起,检察院使用强制措施;衔接期
间,先行拘留。移送审查之日起才可以委托辩护人。先行拘留时可以委托辩护人。
认罪认罚从宽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法定不予追究的原则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
1.发现漏罪:审查起诉阶段:(1)补充侦查;(2)补充移送起诉;(3)直接起诉
审判阶段:(1)补充侦查;(2)补充移送起诉;(3)直接补充、追加起诉2.二审抗诉,同级抗,同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交抗诉书,向上级法院抗诉;
再审抗诉,上级抗,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抗诉,向同级法院提交抗诉书;
对判决提出抗诉,对决定提出纠正意见;
没收程序法院用裁定
3.承认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情节提出异议,或者提出辩解但是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
不影响“认罪”,但是犯数罪,仅如实供述一罪或者部分罪名,全案不做“认罪”认定,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李俊秀在实体上,自愿接受所认之罪在实体法上个带来的刑事后果;在程序上,认可诉讼程序的简化;但是对诉讼程序有选择权;
认罪认罚和自首、坦白不做重复评价;认罪认罚免于处罚的条件:如实供,大利功,最高检核,同时满足
4.速裁程序的适用:轻微、清楚、认罪、同意(3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清楚,认罪、同意(认罪认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重罪也可以)认罪认罚后反悔不能适用简易和速裁程度。
5.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其他当事人的近亲属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6.管辖竞合
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部分移交至公安机关,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主侦查,主罪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由检察机关主侦查。
该谁给谁再看主罪
公诉转自诉:亲告罪,告知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非亲告罪的自诉案件(如重婚罪可公可自)可立案进行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检察机关同公诉案件移送人民法院,由法院合并审理。
自诉转公诉:自诉中发现被告人的必须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将新发现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处理。
同时犯多罪,多机关有权管辖:
普通刑事案件与监察案件交叉,由监察机关管辖的部分,移交监察机关,一般监察机关主调查,其他机关协助。
检察院发现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应当及时同监察机关沟通,由监察机关管辖更适宜的,应将案件及线索一并移送,分开管辖更适宜的,应当将监察机关管辖的相应的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监察机关,依法由检察院管辖的继续侦查。检察院应当将沟通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检察院,沟通期间不停止侦查。
误查其他机关的案件:
检察院误查监委,及时商监察机关办理;检察院误差公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可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
公安监委彼此误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征求双方意见,同意后可以直接起诉,不同意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移送机关,并说明理由,建议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
自诉案件,直接移送指定管辖的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7.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清单:1.提供法律帮助;2.代理申诉和控告;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猎头公司前十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5.与在押或监视
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
消极清单:不能阅卷,不能核实证据侦查阶段无非律师
阅卷权:侦查阶段无,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有,非律师经许可;回见、通信权:律师有,侦查阶段无非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经许可;调查取证权:律师经许可,非律师无
8.主动听取辩护人意见:逮捕未成年,审查起诉中,二审不开庭,死刑上抗案
必须讯问嫌疑人:疑面违难加认罚小孩聋哑半疯傻
9.辩护分类:罪责刑名过主从;分析证据和程序
有没有罪、有没有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事责任已消灭、罪名、主观过错(故意、过失、意外事件)、主、从犯。
10.值班律师:提供咨询出建议,申请变更提意见,申请法援代申控,代理申诉和控告。
11.强制辩护:盲聋哑、半疯傻、死无缺、未长大
12.证据裁判原则刑诉法55条:1,定案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
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间接证据定案标准:刑诉解释105  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2.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3.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逮捕的证明标准: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13.勘验笔录是实物证据,辨认笔录和鉴定意见、侦查实验笔录都是言词证据
证人证言绝对排除:麻醉猜测未个别,核对翻译暴限胁,拒绝出庭不真实
供述排除:刑讯核对未翻译,场外音像暴限胁,重复供述一并排,除非换人换阶段
辨认笔录排除:预见没有警察,指示个混杂
勘验笔录: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得做定案依据。
雪的成语
14.公安:7人5物10照片检察院7人5物10人照5物照
15.强制措施:拘传3-3 取保候审3-1 监视居住3-1 拘留2-1(公检)
逮捕2-1(法检)技术侦查——(危恐黑重大毒严)公检决定公安执行技术调查——监察机关决定可以用技术侦查手段的:公安危恐黑毒严,检院职权侵人权,监委贪贿职务犯,都有追捕在逃犯
拘传24小时送看,逮捕立即送看,拘传涉及危恐可以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逮捕没有没有例外。留置应当通知家属和单位,但是串毁证的除外。拘传后立即询问,
16.捕前讯问:疑、面、违、难、加认罚;小孩、聋、哑、半疯傻
17.逮捕:公安→检察院,审查批准;
检察院自侦→检察院捕诉部门,审查决定;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捕诉部门,决定逮捕
审判阶段→法院,决定逮捕
拘留24小时送看守所,逮捕,立即送看守所
羁押必要性审查统一由检察院捕诉部门审查
18.漏罪、漏人:要求公安补充侦查或者补充移送起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
可以直接提起公诉。
新罪:已经补充侦查两次,在审查起诉阶段又发现新罪事实,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对于已经指控的犯罪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的,只能是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协助补充侦查:批捕阶段,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公安:可公可自,自侦案件和监察委案件,应退可自。审判阶段,有立功线索,法院可以建议补侦。19.认罪认罚免于刑事处罚:如实供,大利功,最高检核,同时满足可撤案不起诉;认罪认
see you again翻译罚从宽只对部分情节不认同的不影响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但是只对部分罪行认罪认罚,对部分罪行不认的,全案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法院不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情形:无罪、无责、违意愿、否认、不一、或其他。法院应当听取检察院、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20.简易程序:清楚认罪同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盲聋哑半疯傻影响大无罪啊
速裁程序:轻微清楚认罪同意不能适用的情形幼聋傻影响大共犯异议民未达
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无罪无责否认不清
速裁程序转普通程序:无罪无责违意愿否认指控或其他
未成年人适用简易程序应当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都同意。
21.抗诉检察院向原法院提交抗诉书
一审到二审: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但抗死事证必开庭,死仅指死立即
上报路上发回的二审,必开庭的事实证据纠程序(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纠正原程序违法的)
上报路上不改判最高院见错就发回
上诉灵活抗诉严,(上诉)无理口头两级院,(抗诉)有理书面原法院;上诉权,想上就上,区别民诉,上诉权只有一次。期满后,经审查,允许可扯,但是死立即的不允许撤回。
22.民上刑不上,刑错附带民诉用审监;刑上民不上,民错,用审监
23.二审全面审查
再审有针对性的全面审查,再审向终审法院申诉。两级申诉制(P243)
上级法院启动再审,原则上指令下级再审,重大、疑难、复杂可以提审,检察院启动再审,上抗下,原则上向谁抗,谁来审,事实不清上级法院可以指令下级再审。再审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24.发回重申后的上诉审,事实不清,不得在发回重审,只能依据现有证据作出裁判,发回
重审是能发一次,但是程序违法不受此限制,如果程序违法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5.附带民诉,公安检察院出具的调解书只有终结力,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二审期间提起附带民诉,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6.犯罪时不满18周岁,刑期在5年以下,犯罪记录封存,犯罪时,不满18周岁,立案时
不满20周岁。适用少年法庭;审判时不满18周岁,不公开审理。
27.缺席审判:贪污贿赂只需要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需要及时审,
还需最高检核准。
被告人死亡应当终止审理,无罪的适用缺席审判;审判监督程序,被告人死亡可缺席审判。
28.没收程序:贪、恐、重大逃一年,死了直接收赃钱。
29.强制医疗用决定,决定不服可复议(向上级法院),检察院不服提纠正意见,公诉审判
用判决,
30.自诉案件可以和解或撤诉,亲告罪和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公转自也可以和
解,但是不能调解。
31.辩护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
人需要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委托。
32.公安不立案的救济途径:原机关复议,上一机关复核,检察院申诉,法院自诉
检察院不立案:检察院不起诉的救济途径:公安机关→复议、复核,监察机关→上级复议,被害人→上级申诉或者自诉(附条件不能自诉);酌定不起诉,被不起诉人不服,向原机关申诉。
除法定不起诉外,其他的自侦案件和监委案件应报上级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检察院可自行做不起诉决定。法定不起诉案件自侦案件建议不起诉,公安案件决定不起诉,监委案件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作出不起诉决定。
33.物证:不能判断来源(未附笔录)不能证明来源应当排除;知道来源但是程序违法(没
有搜查证)应当不正或者作出合理的解释,弥补非法取证行为给司法公正造成的不良影响。
34.法院可以对证人发出强制出庭令,强制证人出庭,但是不能进行拘传。证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院长批准,处10以下拘留。
35.指控罪名不当,法院有权改变指控的罪名,已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判决前应
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保证被告人和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必要时,可以重新开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罪进行辩论。
36.再审期间不能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可能改判无罪或者其他继续执行原判将损害
司法公正损害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37.证人的权利:充分陈述,对侵权行为予以控告,确保人身自由,维护个人隐私,信息保
密,获得补助等证人权利。
被害人权利:控告、申诉、保护人身安全、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权利、发表意见、聘请诉讼代理人、请求抗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38.上诉抗诉的撤回:期满前,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以上诉期满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期满后,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审查,根据事实证据,量刑情况判断是否应当准许撤回,死立即,期满后不能撤回。
39.侦查阶段,公安和检察院交叉管辖处理该谁给谁再看主罪。普通刑事案件与监察案件交
叉,该谁给谁,监察为主。审查起诉阶段:属于监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时商监察机关办理;属于公安管辖,查清直接诉,不清应当及时移送;公安监委误查,查清无意见直接诉,不清应当退回,建议移送。
40.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不能反诉。
41.法定刑以下的核准程序,上、抗诉期满3日内报上级法复核,上级法院同意,书面层报
至最高院核准,上级法院不同意,发回重审或者指定法院重审,适用一审程序;
死立即的复核程序,上诉期满10日内同意层报至最高院复核,高院不同意,应当依照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审。
时间:
审查起诉期限:普通程序1+0.5(月)速裁程序10+5(日)
抗诉期:判决10天裁定5天被害人请求检察机关抗诉5天
审限:普通程序被告人被羁押2+1+3+X 未被羁押6个月
简易程序审限:20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可延长到一个半月
速裁程序审限:10日可能一年有期徒刑的15日
侦查羁押期限:2+1+2+2+x
拘传后应立即讯问,拘留后,应在24小时内讯问。
拘传的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讯问过程应该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检察院不存在不通知的情况。
监察委留置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情况下可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提请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0日。
逮捕后,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
小试牛刀
驱蚊灯
1 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障刑法实施的价值
答:《刑事诉讼法》对保障刑法实施方面的价值有:1.通过明确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的专门机关,为调查和明确案件事实、适用刑事实体法
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2.通过明确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和审判权主体的权利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