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旗尺寸2011年初,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里程碑式重要成就——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形成。要解决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司法改革进程中的重重难题,构建和谐、法治、人道的司法环境,不能仅靠正当法律程序的程序文明和法治文明。但毋庸置疑,侦查领域的正当法律程序问题是与刑事司法改革最具相关性的问题之一。在我国现行侦查模式下警察侦查活动具有主动性与主导型双重特性,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明确刑侦人员出庭作证义务、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以及作为刑事关系当事人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人身权、沉默权、辩护权、律师帮助权等相关权利保障,最大限度地实践程序公正、透明以及权力与权利双向平衡配置,藉此体现法律程序正当。
关键词正当法律程序 侦查权 权利平衡
基金项目:本文系兰州理工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Q201019)。
作者简介:张有亮,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诉讼法学;赵龙,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硕士,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7-248-02社保卡余额查询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90祝父亲节快乐图片年代理论界提出“法制程序化”之后,法律程序制度化和正当化成为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理论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中国欲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防止程序违法行为涌现,必须在刑事司法体系中建构一种常设的、有效的、“刚性小米笔记本 pro”的纠错及制裁机制。 豍作为一种现实选择,要解决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刑事司法改革进程中的难题,须以建立合理、合法和高效的侦查程序为前提;同时,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中国现代刑事司法改革事业,必然要求建立与之相应的正当法律程序。正当法律程序的构建将深刻地改变我国原有侦查程序的结构和特征,同时也将自然地改变警察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各种利益和价值关系的平衡性,其基本表现是权利和责任的分配方式及分配结果的改革。因此,如
何调整侦查程序中警察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并合理有效地规范其侦查行为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当代中国刑侦程序架构改革的第一主题。
227肖战事件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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