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医保卡余额查询
无锡的医保卡余额怎样查询,查询无锡医保卡的方法有哪些。关于无锡医保卡的信息有哪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无锡市医保卡余额查询,希望你们喜欢!
无锡市医保卡余额查询
无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1、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答:本市市区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市区各类学校(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幼托机构)的在校学生、本市市区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
具有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由本人自己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年内已经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之后又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不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所缴费用也不退回。对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住院(包括门诊特
殊病)实行免责期的,其当年免责期内仍享受居民医保相应待遇。
对于在参加居民医保期间又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次年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后不再执行“免责期”的规定。
2、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登记: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未享受离退休、退职待遇;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
3、哪些外地户籍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答:外地户籍在市区就读的学生(含幼托和科研院所)均可以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外地户籍在我市的宗教教职人员凭区以上民宗局审核盖章(市直宗教活动场所经市民宗局审核盖章)后,报市社保征缴管理部审核确认,再到工作场所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以下简称“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
系统软件卸载4、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的子女能否参加居民医保?
答:外籍和港澳台人员的子女在市区就读的学生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但应携带有效证件先到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厅70号窗口产生标识号(由英文和数字组成的新身份证号码)和个人代码后交所在学校再办理参保手续。学龄前幼儿不能参加居民医保。
5、特殊人员如何办理居民医保手续?
答:我市市区新出生的幼儿自出生之日起、户口迁入之日起、从单位离职的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满之日起、已办理退休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的人员(以下“简称4类人员”)90天之内应到户籍所在地的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实行三个月免责期(免责期内不享受待遇)。
6月30日以前的“四类人员”,按全年缴费标准缴费(含下半年办理缴费手续的,),缴费后从当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7月1日以后的四类人员按半年缴费,缴费后从当年7月1日起开始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6、居民医疗保险应遵循那些原则?
电脑定时开关机答:保障待遇和筹资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定点就医,属地管理;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7、居民保险个人免缴的对象有哪些?
答: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免缴的对象有:低保、三无对象(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抚养或赡养)、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特困对象、60年代精简退职(民政部门)、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免缴人员个人不需缴费,但参保手续需办理,参保后由街道或社区直接办理到账,次年人员身份改变时(变非免缴人员)本人直接到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居民养老个人缴费免缴的对象有:低保、重度残疾人员。免缴人员个人不需缴费,但参保手续需办理,参保后由街道或社区直接办理到账,次年人员身份改变时(变非免缴人员)需打印缴费单次日到银行缴费。
8、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儿童统筹的人员为何一定要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儿童统筹的少儿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如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儿童统筹或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均不能享受医疗待遇,也就是在先参加居
民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后,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儿童统筹并缴费,方可享受医疗待遇,原定点医疗机构不变。
9、参加居民保险的哪些人员到银行缴费?
答: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市区户籍街道居民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学生以及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市区户籍街道居民,全部到银行缴费。各街道、社区不再实行现金收费。
10、街道居民什么时间可以参加居民保险?什么时间缴费?
答:1、街道居民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为办理次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时间;街道居民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办理当年度的居民养老保险时间。
2、每年的10月1号至12月31日为居民保险费银行缴费时间。
3、以下四类人员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为90天内办理: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失业人员从从失业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之日起、退休人员从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外地居民从户籍迁入之日起。
11、居民保险不按规定时间参保缴费可以补缴吗?
数学小知识
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参保时间)办理居民医保缴费的,可以办理补缴,但实行3个月的免责期。即从实际缴费之日起算,90天以后才能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在12月21日至31日本人申请参保缴费的,从次年度的1月1日起起算免责期;当年度参保当年度的,从实际缴费之日起起算免责期。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时间)办理居民养老缴费的,不能办理补缴,但可以在到龄退休的当月进行未缴年度的补缴,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
12、哪几家银行可以收缴居民保险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1、参保居民可以就近到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和无锡邮政储蓄银行指定的任一网点缴费。
2、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按无锡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年度个人缴费档次标准为:按无锡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13、参加居民医保的街道居民怎样缴费?
答:1、当年度已经参保(续保)的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上述三家银行指定网点缴费(其中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缴费只能到发放养老待遇的银行网点缴费或由发放养老待遇银行从养老待遇中代扣代缴)。
2、当年新参保人员、断保人员(当年度未参保,此前年度曾经参保过)、0-18岁的少儿(非在校学生)以及10月1日至12月31日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到达退休年龄(未参加职工医疗)的人员,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凭人社所打印的缴费单和有效证件到银行指定网点缴费。少儿参保时家长还应带上幼儿本人或携带二寸白底彩免冠照片,以便于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
3、民政、残联确定的8种照顾对象(免个人缴费),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本人携带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户籍地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不到银行缴费。
14、参保居民以什么方式缴费?
原则上实行银行代扣代缴方式缴费(也可以银行现金缴费)。即参保居民与收费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按银行规定办理卡或存折并在卡、折上存足应缴费数额,由银行办理代扣代缴。
15、按月享受居民养老和职工基本养老(含享受政府保养)待遇人员怎样缴居民医保费?哪些情况会出现无法扣款,如何避免?
答:不需要持现金到银行缴费,由发放养老待遇的银行直接从居民养老或职工基本养老待遇中扣缴居民医疗保险费。
享受待遇人员银行卡丢失后补办、原市民卡换社保卡、原江苏银行转换农村商业银行发放待遇、有两个代码(需人社所合并)、卡中余额不足、异地发放人员、上一年断保人员等会出现无法扣款现象,上述人员需及时到街道人社所或村(社区)平台上报新卡号,留足余额,等银行扣款;如银行仍未扣款的,需在缴费期内到发放养老待遇的银行现金缴费即可。断保人员要到街道人社所或村(社区)平台打印缴费单,次日到银行缴费。
杜淳个人资料16、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改自由职业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后免责期如何计算?如何报销费用?
答:参保居民缴纳居民医保后当年又以自由职业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保(至少缴纳12月份一个月基本医保费用)的,当年医保待遇按居民医保结算,次年度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医保的按职工基本医保待遇结算(不实行免责期)。当年缴纳居民医保次年缴纳职工基本医保的,有1年免责期。
李白诗17、参保居民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怎样办理修改?
答:参保居民如发生所属区、街道、或手机变化,年度参保缴费实际到账后,请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手续。
18、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答: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凭街道(镇)人社所打印的当年度的缴费通知单(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办理参保缴费时间),到指定银行的任一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也可现金缴费)。本人已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仍由原签订协议的银行代扣代缴,同时参加居民医保的一并由该银行实施代扣代缴。
19、参保居民缴费后在当年12月31日前发生括号内情况(被单位录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户口迁移、死亡等)之一的,已缴的下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是否可以退款?
答:可以的,但必须在12月31日前办理。在享受待遇期(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不予退款。办理时请携带收费银行缴费凭证(也可根据系统查询缴费信息)、本人身份证和符合退款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办理退款手续,退款手续办理成功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金额直接由银行退至社保卡里,凭社保卡到对应银行取款即可。
20、如何办理社区医疗机构的变更?
答:参加居民医保的续保人员实际参保缴费后,如需更改约定社区医疗机构,可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携社保卡、病历本到需要重新约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原约定的社区医疗机构不变。
21、参加居民医保住院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电视机有60寸的吗答:住院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在起付标准以上至年累计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居民医保基金支
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就医为90%;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65%(二级医院为75%)和5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减半执行。年累计医疗费用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