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的动机,利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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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年代久远的观点认为,利他精神是社会和国家不可缺少的,积极的和建设性的,利己之心则是破坏性的,有害的,对团结只会起负面的消极的影响。直到今天,在中国13亿人中,可能有12亿9999万以上的人还是这么认为。然而,出现国民普遍迷信利他主义的现象,除了传统文化的因素之外,大概与中国共产党的人为鼓吹不无关系。1949年来,所谓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被人为地推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种观念将集体的利益置于个人之上,主张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集体需要。像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等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存在冲突的文明成果,长期只有极小的学术圈子内才有所知晓,这可能是中国的公众舆论难以全面客观地对待利己主义的主要原因。
亚当.斯密的观点可以借助于很生动的事例来理解。我曾经在六、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生活过,那个时候,哪个农民如果有一双套鞋(胶制的雨靴),就是值得炫耀一番的财富,亚当.斯密的利己促进公益最大化的理论,可以借助于套鞋来理解。
张三因为看到9亿农民没几个人穿套鞋,套鞋市场需求量极其巨大,投资将有大钱可赚,所以,建了一座年产10万双套鞋的工厂,假设他每双卖10元钱——10元钱在那个年代可是个了不起的大数目,能净赚5元。这样,9亿农民中只有10万境况稍好的人能买得起。他一年毛收入100万,净赚50万。不用说,发了。李四见张三做套鞋能赚这么多钱,就也建了一座套鞋厂,也能年产10万双。但全国9亿农民中只有
蔡卓妍结婚传闻
10万人出得起10元钱买这种鞋,假定市场两人均分,这样,两人就各有5万双卖不出去。卖出去怎么办呢?只有降价。降到8元左右吧,结果20万双全卖出去了。虽然张三李四从每双鞋上赚的少了,但利润还
是相当可观。为了赚更多的钱,仅仅这个极端自私的目的,两人就又扩大再生产,把套鞋的产量各自增加到100万双,同时,王麻子也来建套鞋厂,还有其他的人也拥进这个市场,全国的套鞋年产量很快达到1亿双。为了把仓库里的鞋子都卖出去,价格不得不一降再降,降到4元——表面上看,跌破了原来的成本价,虽说每双的价格下降了六成,但规模大了,成本也跟着降了,同时,由于市场前景广阔,使套鞋的生产技术不断进步,成本由原来的每双5元下降到每双2元。张三原来年产10
万双,净赚50万,现在年产100万双,能赚到200万元。对于产商来说,他充分满足了一己之私。但是,随着价格持续下降,全国现在有1亿农民买得起4元钱一双的套鞋了。现在有双套鞋对农民不算什么了,农民家境富裕的象征改成了电视机。这样,张三等人从极端自私的目的做出的投机行为,就造福了亿万贫苦的农民。试想一想,如果不允许和鼓励张三们满足一己之私,农民们是不是仍然会把套鞋当成珍视的财产?个人从自私自利出发做出的种种努力,最后增进了社会公益的总体提高,个人越是为实现自己愿望努力得多,社会从他的行为中间接得利也越多,这,就是亚当.斯密的利己主义理论的精髓。也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之所以能促进繁荣的奥妙所在。
人权的利己主义特征
关于母亲节的句子简短如果问什么是人类在二十世纪最大的收获,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但毫无疑义,人权观念的普及,应该是造福于六十亿地球人的重大收获之一。中国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现在也写进了保障人权。但是,穷究义理,人权学说与社会主义学说,是相矛盾的。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有前途吗?》一文中我曾经提到过,社会主义一词是圣西门的门徒发明出来的。这些人出于解决资本主义的个人竞争带来的社会失序问题,主张把社会当作一个整体来进行控制。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继承了黑格尔的整体论方法论,把社会国家视为一个整体,并从生物学中借来"有机"这个词,断定国家民族社会等集体概念是一个"有机整体"。国家像一个人一样,有至关重要的大脑和心脏,也有残缺不得的四肢,自然也有无关紧要的毛发指甲了,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大概就是毛发指甲,也许还该有肛门粪便,关在牢里的人们大抵是被视为这类东西的,所以才会频频传出虐囚丑闻。今天CCTV播报天气预报,天天都要突出北京,就是受这种思维的影响。"首都"么,一国之"首",当然应该时刻占踞显要位置——我总认为,就是没有这个"首",13亿颗大脑一个也不会停止转动。在"有机整体"中,个人只是极其次要的部分,仅仅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才获得存在的价值。所以,在社会主义学说中,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集体,个人的一切,无论生命、自由、财产,都必须时刻作好为集体牺牲的准备——共产党的入党誓词就是这些东西。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个人没有人权是普遍的共性,前苏联、东欧、中国、古巴、越南、朝鲜,概莫能
外。
社会主义为什么没有人权?为什么提到人权,也是所谓的"集体人权"?这得先搞清楚人权是个什么东西。所谓人权,就是给个人保留的一片空地。在这片空间地,个人干什么爽就干什么,什么对自己有利就干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只要不越出这片空地的边界——不违法不伤害到他人,国家固然无权干涉。其他任何人也同样无权干涉。你可以选择把自己的一切(包括老婆?)全部送给别人,当个彻底的利他主义者,没人能强迫你不这样做,也可以做个一毛不拔的"
经典日文歌铁公鸡"滴水不漏的"皮筲箕",同样,任何人也拿你没辙,到顶也只能是不跟你一起玩了。人权是人作为一个人的权利,指的是每一个人的权利,而不是人的集体的权利。集体的权利严格说来不该叫作人权,该称为"
曹颖丈夫集权"。这种权利不归集体中的个人所拥有,谁是集体的领导,这个"集权"就归谁所有。共产党中央是中国唯一的领导,自然,这种"集权"也就归他们了,这就是共产党国家之所以强调所谓"集体人权"的深刻内在原因。人权的根本特点是个体性,人人平等,没有人是"首",也没有谁只配被当作毛发指甲肛门对待,强调个人的权利至上,个人利益相对于集体利益处于优先的位置。个人不仅不应该服从集体服从组织,而且是集体与组织存在的根本,促进和实现成员的个人利益是集体与组织的全部和唯一目的。人建立组织,参加组织,是为了让组织这个东西给人服务。组织是人实现自身目的的工具,而不是相反,人是组织完成目标的工具。可见,人权学说与社会主义学说是根本相反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权,就是承认人在很多情况下利己正当合法。
损人不利己,利己不损人
人权也可以理解为你有权做一切不损害他人的行为。因为你若是有权损害他人,他人也就有同样的权利来损害你。这样,你的人权与他人的人权一样,将因为允许相互损害而事实上不复存在。
利己主义的坏名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错误地把"损人"与它联在一块,"损人利己"作为成语,在汉语中使用频率不低,在外语中应该同样是常用词,但可能很少有人想到,把"损人"与"利己"联系在一起实际上是个
错误。
还是以上面的套鞋生产商张三为例。如果他为了多赚钱,一边尽一切可能压低原材料价格,甚至不惜使用"水货"材料,另一边哄抬售价,会不得得利呢?不会。因为套鞋质量下降,他的张三牌套鞋就不会有人买,可能会有一部分人上当受骗,但时间稍长,买主就识货了;如果他的套鞋卖价高出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有特殊的技术含量使得质量格外优良,否则,买主肯定会去买便宜的,而不会多花钱买他的。这样,张三损人以图利己的结果,不是损人,受害最重的将是自己。损人的行为不会有利于自己。
炸酱面的家常做法
在任何正常社会里,损人利己通常都是行不通的。损人者会遭到报复,因报复对自己造成的损害,往
往数倍于自己损人所得。损人利己的情况如果成为常态,一定是有邪恶的政治或军事强力介入的结果。最极端的例子是海盗行径,把你的东西全部抢过来为我所有,还要把你给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