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研究ZONGHEYA NJIU
430
近年来短信以其便利性得到了人们的青睐,成为了人们的主要沟通交流方式,但垃圾短信也随之泛滥。各种黄、暴力和广告营销类的短信严重影响到了广大人民众的日常生活,要求治理垃圾短信的呼声越来越强烈。2013年10月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关于垃圾短信的报道,矛头直指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并且将其列为头号推手。究竟应由谁为垃圾短信负责?应该如何治理垃圾短信的问题?
一、垃圾短信的定义
小虎队陈志朋对于垃圾短信的概念,目前仍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短信息服务规范》(试行),提出了两个概念,“垃圾短信”及“违法和不良短信”。“本规范所称垃圾短信息,是指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用户不愿意收到的短信息,或用户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拒绝接收的短信息,主要包含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发送的商业类、广告类等短信息。”同时,第五条规定了“违法和不良的短信,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低级恶俗的短信息”。垃圾短信界定中最重要的要素是“未经用户同意,用户不愿意收到,不能根据自己意愿拒绝接收”,对其判定要素在于用户的主观态度。如果某用户收到一条商场的打折信息,恰巧用户有购物需求,那么对于用户而言这是及时且必需的信息,虽然未经用户同意发送但是用户也并不想拒绝。结果就会出现,同一条短信,对于某些用户而言是有用的,而对于
非诚勿扰4号其他用户而言则是垃圾短信。这样模棱两可的定义,为垃圾短信的治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二、垃圾短信的产生原因
垃圾短信涉及的主体主要有四个,电信运营商,信息服务商/企业客户,手机用户,短信发设备提供商。现从这四个相关主体入手分析垃圾短信的产生原因。
(一)电信运营商
电信运营商扮演信息传输者的角,为信息服务商/企业客户提供端口和服务,包括利用电信运营商的SI M 卡发送的垃圾短信和企业客户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短信端口发送的垃圾短信;前者显示11位手机号码,称为点对点垃圾短信,后者显示端口号码如“1065**”,称为行业端口垃圾短信。
电信运营商的企业本质要求他追求利润最大化,短信业务,特别是行业端口的短信发业务就是低成本高利润的产品。但是,在近几年垃圾短信猖獗的背景下,电信运营商已采取了多项整治措施。以中国移动为例,事前、事中和事后均采取了多种举措。事前防范:企业客户申请行业端口,需要进行准入审核,要求客户实行白名单管理(发送号码在白名单以内方能发送成功)和企业签名管理,禁止转租转售、禁止向非签约会员发送短彩信。
事中监控:加强垃圾短信的监控。无论是点对点短信还是行业端口短信,均建立了关键字过滤词库,
对违规类或广告营销类短信进行拦截或告警;同时还设定了发送条数、同一内容连续发送等多种组合监控策略。
事后处罚:根据各种垃圾短信举报渠道信息,对行业端口实行“限制每日发送总量——限制发送流速——暂停/关停”的惩治举措,对SIM 卡则直接取消其短信功能等。
修防水漏水从以上措施来看,电信运营商是有所作为的,但垃圾短信为何还如此之多?根本原因在于,作为垃圾短信的传输者,电信运营商对垃圾短息的治理缺少治理的底气。
(二)信息服务商/企业客户
主要指与电信运营商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客户,购买电信运营商的端口和渠道下发短信,如银行、百货公司等,他们扮演信息发
谁应为垃圾短信负责
丘 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623
qq朋友圈【摘 要】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我们在享受短信便捷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垃圾短信的困扰。然而垃圾短信年年挨批,年年严管,仍屡禁不止。垃圾短信的泛滥和治理是否仅仅是电信运营商的责任?本文将结合在通信行业的工作实际,指出垃圾短信的存在问题,并为垃圾短信的治理提出建议。
【关键词】垃圾短信;电信运营商;治理郑爽杨洋
舒淇冯德伦结婚送者的角。
从信息发送者的角度来看,他们是有利可图的。首先,短信宣传可省下了一笔巨大的广告费用;其次,短信宣传的覆盖范围广,能够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消费者,且消费者是强制接收信息;再次,短信宣传操作便利,只需批量上传发送的手机号码即可。因此,对于信息服务商/企业客户而言,是百利而无一弊。
(三)手机用户手机用户扮演信息接收者的角,对于垃圾信息的接收是需求和无奈必存。因为信息服务商/企业客户无法识别手机用户的需求,只能采取发策略,所以对于有需求的手机用户而言这是有用的信息,对于无需求的手机用户而言这是垃圾短信。这直接导致了电信运营商对垃圾短信发送者的处罚无据可依。
而且,部分用户认为是电信运营商提供了手机号码,便利垃圾短信的发。其实事实并非如此。电信运营商并不会泄露客户资料和手机号码,而是用户自己在医疗、保险、会员登记等过程中留下的和资料,往往很容易被迅速的盗取和利用。
三、垃圾短信的治理建议
公共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不再单单指望政府去做什么和提供什么,而是希望政府能充分挖掘各种管理和统治工具的潜力。”适用于垃圾短信治理过程中,就是要强调政府、企业、团体和个人的共同作用,在各个环节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一)政府首先是加强垃圾短信的立法工作,明确垃圾短信定义、内容和分类等,确保治理垃圾短信处处有法可依。同时,加大垃圾短信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违规的成本。
其次,明确电信运营商的监控责任和范围。
再次,牵头清理不良市场,包括垃圾短信发器市场和个人信息销售渠道,对任何宣传推广和销售短信发器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坚决打击个人信息销售行为。
(二)电信运营商
首先,现在大量点对点的垃圾短信均为不记名的预付费号码或者使用虚件登记的手机号码,无法通过手机号码查到垃圾短信的发送人,因此电信运营商必须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并规范代理商的放号制度,以手机与用户的一对一关系达到预防效果。
其次,建议学习国外优秀经验优化技术监控手段,达到治理危害和不过分限制权利的兼顾。
最后,把商业广告的短信的选择权交给手机用户。除了现有的客户主动退订功能外,可开发客户选择定制模式,即必须事先经过用户的同意,由用户定制才能向其发送广告短信。
(三)手机用户
首先要善用垃圾短信举报渠道,对会员类营销短信可主动代码退订。其次,要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短信的传播,加强自律。最后,要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要随意泄露个人资料。
【参考文献】
[1]陈振明.走向一种“新公共管理”的时间模式[J ].厦门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2]王云飞.如何破解垃圾短信困局?(上)(下)[J ].中国电信业.2010总共第116期[3]付宇辉,田刚,吴振奎,张永.“垃圾”短信治理策略研究[J ].电信工程技术与标准化.2012年第2期
[4]程松彬.垃圾短信治理目标模式探析[J ].华北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