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与对立的有关澄清
2000级哲学基地班 梁林军
“矛盾就是对立统一”这个命题规定了“矛盾”与“对立”的关系,但同时似乎也在揭示:“矛盾”与“对立”是有区别的。那么,“矛盾”与“对立”到底有何差别?我正是在此问题的追溯上,从语言差异层面、本源思想层面和文化差异层面对我们一直所了解的、理解的矛盾与对立及其相关思想作出三个层面的讨论和澄清。
在德文中,“矛盾”,即为Widerspruch。在西方意义上,真正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提出Widerspruch的是HegelWiderspruch,这个德文词由两部分组成,即widerspruch。而wider大致有“反对”、“违反”的意思spruch则有“语言”、“话语”的意思,尤其是指成一定公式的格言、箴言、警句等的意思。在英文中,“矛盾”,即为contradictionContradictioncontradict一词的名词形式。Contradict有“与……发生矛盾”,“与……抵触、违背”的意思,并且“contradictoneself”这个词组意为“自相矛盾”。同时,contradiction侃侃资料也有“矛盾说法”、“自相
矛盾”的说法,“矛盾命题”, 以及“矛盾性”的意思。从contradiction一词的词源来看,它来自拉丁文contradicereContra即有“相反”(against)的意思,dicere则有“说”(speak)的意思。而在中文中,“矛盾”一词也即“矛楣”,出自《韩非》,《难一》篇:卜有这样一则寓言:
楚人有鬻楣与矛者,誉之曰:“吾楣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口:“以子之矛陷子之??,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榍之说也11
以此为典故,汉语形成了一个成语,即“自相矛盾”。韩非以这一寓言来反对儒、墨俱道尧舜。在他看来,“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难一》),二者必有一非。韩非在《难势》一篇中也用这个寓言故事来说明“势治”和“贤治”是不相容的。他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五蠹》)。在具体的使用中,矛盾往往是与“相”连用组合成为“相矛盾”,即“……”与“……”“相矛盾”的使用形式,或者形成“……”与“……”是一对(个、组)矛盾的使用形式。《辞源》在释“矛盾”一词时,还另举了一例以应“矛盾”一词在汉语中的沿用,即:
梁书许懋传封禅议:“假使三王皆封泰山禅梁甫者:是为封泰山则有传世之义,禅梁甫则有揖议之礼,或欲传子,义既矛盾,理必不然。”“
“义既矛盾,理必不然”这也就是中国人使用“矛盾”的推理逻辑。中国人也讲求推出“矛盾”,并且认为,只要从某事某物之“义”推出“矛盾”,那么某事某物之“理”必然不是真的。虽然如此,中文和德文、英文中所讲的“矛盾”还是有差别的。德文、英文中的“矛盾”有西方的语言逻辑的背景,强调的是对同一事物不能有自相矛盾的说法。在它们背后,有形式逻辑的“矛盾律”的背景。矛盾律,也可以称为“不矛盾律”,在英文中,为“the law of contradiction”,是上升到“law霍建华林心如恋情曝光”的层面的。这样的思维和语言逻辑的背景,从一开始就强调了一种倾向:在同一思维之中,即对同一对象进行的同一方面的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及其否定不可能都是真的,公式表达为:吉他品牌??(A门,A)
兵马俑资料所以,从上面的对于Widerspruchcontradiction两词的词义分析来看,这两个词都有“违背”、“违反”一定的“语言”、“话语”——尤其是成一定公式的格言、箴言、警句的意思。它们往往强调的是“与……矛盾”,而不是“……与……矛盾”意思。而这就显示出了中西的某种不同,特别是在词的使用主体上。中文中的“矛盾”,本身就源出于“矛”和“盾”两种事物,而韩
非所谓的“不两立也”的原则的对象也就是“不相容之事”,也就是不相容的两件事。这就强调了矛盾一词使用主体上的“两”,排除了某物自己与自己发生矛盾的可能。中国人虽然也讲“自相矛盾”,但是这也是强调的前后不同的两种说法和行为之间的矛盾。即使强调了“自”也是在追究“不然”之“理”。而西方人讲矛盾,是指在违背一种有定型的语言或者说“话语”的意义上讲的。尤其是,西方人的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始终强调了对象主体的、思维过程的“同一”的倾向。
对立,在德文中,为Gegensatz。该词也由两部分组成,apgegensatzGegen有“朝、向、对”:“逆、到()上”;“反对”、“违反”的意思。尤其,当它在复合词中时,表示“反对”、“敌对”的意思。Satz指一般由若干词组成的话,语句;在复数的意义上,还指定理、原理、定律的意思。在英文中,“对立”为antithesis3。该词也由两部分组成,即antithesisAnti一般都是作为前缀使用,大致是“反对”、“违反”的意思:thesis有“命题”、“论题”、“论点”的意思。而Antithesis为一名词,一般释为“theexactoppositeOfsth”,即“某物精确的(确实的)对面”的意思。
在中文中,对立一词,《现代汉语词典》释义两条:其一为,两种事物或一种事物中的两
个方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对矛盾、相互斗争:其二为,互相抵触、敌对、对立情绪。其实,这两条意思不存在并列的词义。前一词义着重强调的是“对立”发生的对象及范畴,后一词义着重描述了“对立”一词的性质。《辞海》释为:辩证法的范畴。指对立面,亦即矛盾的双方:又指矛盾的斗争性,即对立面的互相排斥和否定。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有时,也指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即激化了的矛盾。从两个词典的对于“对立”的释义来看,“对立”一词,应为后来的发展,发展的时间当为国人介绍辩证法时或者之后。
但是,我们可以从“对”字进行分析。 “对”字为“封”字的简化字。中国古代, 经常讲的“对头”、“对对于”、“门当户对” 等等,也都是有着强烈的两种事物的特点。 与后来延伸的“对立”的词义,有着一定的 连续性。但是这里,其实我们也可以看出, 德文、英文中的“对立”与中文中的“对立” 的差别。德文中的gegenstaz,英文中的 antithesis,其实更应该译成“对立面”或 者“相反面”,它们都强调某物的相反或者 说正相反对的事物,从词义上来讲,它们都 未提升为一种关系,而中文中的“对立”强 调了两个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的两个方面 之间的“对立”性的关系。
从以上的文字和词语意思上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中文的“矛盾”与“对立”与它们一直
所对应的德文和英文中的词意义上的差别。然而,要了解、理解矛盾和对立的本源性的思想含义,这里显然是不够的。我们要进入Hegel以及他那思想本源上的对于矛盾和对立的描述,必须仔细把我们在汉语语境中强加给Hegel的那层意思剥离下来,看看真思想的原貌究竟是怎样的。
Hegel将《逻辑学》分为“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两部,其中“客观逻辑”又分为“有论”和“本质论”两编,而在第二编“本质论”中的第二章“本质性或反思规定”又区分出同一、区别和矛盾三节。在“区别”一节里,他又区分出三个方面,即绝对的区别、差异和对立。然而,从Hegel的论述方法和思路来看,他的这些论述是逐步推进的,而“矛盾”之后,他的论述也过渡到下一章“根据”之中。在Hegel的《小逻辑》中,这一点表现的更要清楚一点。在《小逻辑》中,在第二篇“本质论”中的“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标题下面的“纯反思规定”的标题下另有三个标题:同一、差别和根据。矛盾则被合并到“差别”(Unterschied)中去,被划分到“对立”中去了4。从这种论述思路及体系安排来看,Hegel是将对立作为差别的一种特殊形式和状态,而矛盾又是作为对立的一种特殊形式和状态的。
Hegel将差别(unterschied)区分为差异(verschiedenheit)和对立。Hegel将对立视为一种内在的、本质的差别。“在对立中,有差别之物并不是一般的他物,而是与它正相反对的他物;这就是说,每一方只存在它与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它自己的[本质的]规定,此一方只有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另一方也是如此:所以,每一方都是它自己的对方的对方。”6这样理解的对立真的是差别的一种特殊形式和特殊状态了,所以,也就可以说是对立的差别,而差异只能说是一般的差别。差异是指那种外在的、直接的、漠不相关的差别。差别中,作为环节而被包含的两个方面,在差异中,是彼此分离的,彼此不相关的。而在对立中,它们又被着重强调为差别的方面,所以,作为环节的一方只有通过同样作为差别的环节的另一方才能是被规定了的。在这个意义上,两个方面,仍然只是环节。但是,Hegel还是赋予了它们的另一种形式的被规定,即被自己规定。它们通过独立的反思规定而在自身中也同样是规定了的。
Hegel进一步强调了“差别这个绝对概念作为内在的差别必须纯粹表明为并且理解为自身同一者本身与它本身的排斥和不等同者本身与它本身的等同”。Hegel在这里逐步强调自身之内的差别、对立,是有着进一步的考虑和推进。他在这里三番五次地强调“纯粹的变化、自身之内的对立”是为了区分出一种对立,一种作为内在差别的差别的对立。这种对立,“那
对立的一面并不仅仅是两个之中的一个,——如果这样,那差别就不是一个对立的东西,而是一个存在着的东西了:一一而乃是对立面的一个对立面,换句话说,那对方是直接地现存于它自身之内”6666Hegel强调的是,通过自身的否定的对立面而进一步把自己规定为差异和对立的那种对立,而这样规定的对立“现在就是建立起来的矛盾”’。于是,Hegel又从对立中区分出一种对立,而这种对立要“作为矛盾”,便是要在自身中反映自身。
Hegel谈到“肯定物和否定物却是建立起来的矛盾,因为它们把自身建立为否定的统一,而在建立之中,它们每一个都扬弃自身而建立自己的对立面”。Hegel所谓的矛盾中的转化和作用实际上“每一个都是在自身内排斥自己”。肯定物和否定物都是矛盾。比如说,肯定物,“当它通过排斥否定物来建立自身同一时”,却同时也“把自己造成是一个东西的否定物,即把自己造成是它所要从自身排斥出去的他物”’。所以,Hegel讲“矛盾这一规定就更加应该用‘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这一命题来包括和表达”,其实也是着重指出矛盾是作为通过否定而进一步把自己规定为差异和对立的那种现在就是建立起来的矛盾的那种对立。
Hegel那里,否定的辩证法是贯穿一切的最重要的原则,而矛盾原则正如他的辩证法中
的一些其他原则一样,都不过是臼否定原则的一种体现’。所谓自否定(Selbstnegation)表现在“矛盾”上,着重就是强调同一事物对自己的既肯定又否定。所以,在Hegel那里,矛盾应当首先被看作同一个东西自身与自身相矛盾,自身的对立面是自己自否定而成的,而矛盾的转化也应当是自身向自身的自否定的对立面的转化。矛盾中的每一方,不仅仅是通过另一方而被规定,更重要的是通过自身而被规定。因此,通常我们受汉语思维和语言的影响,把矛盾看作现存的两个事物或者一个事物内部的两个方面之间的矛盾,以及它们之间的种种的地位转化和循环的解释是不符合Hegel的本意的。
对于矛盾中的同一(die ldentitat)Hegel特别强调“同一作为绝对否定性是直接否定自身的那种否定”。也就是说,对立面之所以是同一的,在Hegel那里,并不是因为两个不同的事物或者同一事物内部的两个方面外在地相互作用(排斥、关联以及地位转化甚至循环),而是因为同一事物既是自身的否定,同时又是对这个否定的否定。所以,“否定”在关悦的女儿Hegel那里,已被建立为一条同时针对自身的普遍原则。同一也因而就是自否定的同一。强调同一事物,本身也就强调了一种语言逻辑上的精神。比如,对于“今天下雨”这个命题,在矛盾的意义上,它的矛盾对面为“今天不下雨”。倘若不强调着种语言逻辑精神,那么我们可以对这个命题作出别种分析,甚至是消解了“矛盾”的解释。同一强调了要把“今天”作为一个同
一思维过程中的同一事物。假如不强调这种同一,那么“今天下雨”和“今天不下雨”可以是不矛盾的。可以出现,“今天上午下雨”与“今天下午不下雨”的情况,甚至可以一直追究下去。这样追究的结果可能是导致人们对于矛盾的极端不满。因为“今天上午下雨”与“今天下午不下雨”完全可以作为一种事实状态而存在。Hegel意义上的矛盾强调要把“今天” 作为同一思维过程中的同一事物来处理,保证了矛盾概念在语言逻辑层面上的使用,事实上也在同时排斥了那种在具体事物上的使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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