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政 策 问 答
一、哪些人员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具有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户籍,男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不满55周岁,当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各类农村居民(不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应参加新农保。
二、怎样办理新农保参保手续?
答: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劳动保障站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领取《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证》,按规定缴纳保费。
三、新农保缴费形式怎样?
答:新农保保费实行按年缴纳。缴费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具体缴费时间
为每月的1日—25日。
四、新农保保费是否可以补缴?
答:参保人员因特殊原因本年度未及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度第一季度内(7月-9月)按上一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各级补贴资金按上一年度的相应标准给予划转。
五、新农保基本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新农保保费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
缴费基数:为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基本缴费比例:为8%(江宁为14%、浦口为10%),个人缴纳4%(江宁为5%),政府补贴4%(江宁为9%、浦口为6%),同时政府补贴一个百分点(江宁两个百分点)记入个人账户。
备注:涉及各区(县)的具体数据,各级经办人员只需记住本区(县)数据即可,下同。
2008年度各区(县)的基本缴费标准如下: 计量单位:元
区 县 | 2008年度缴费基数 | 个人缴 费比例 | 个人年 缴费标准 | 政府补 贴比例 | 政府年 补贴标准 | 政府补贴记入个人账户比例 | 个人账户 记账资金 |
江宁区 | 8160 | 5% | 408 | 9% | 734.4 | 2% | 571.2 |
浦口区 | 8160 | 4% | 326.4 | 6% | 489.6 | 1% | 408 |
六合区 | 7743 | 4% | 309.6 | 4% | 309.6 | 1% | 387 |
溧水县 | 7740 | 4% | 312 | 4% | 312 | 1% |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演员表 390 |
高淳县 | 公益广告用语8400 | 4% | 336 | 4% | 336 | 1%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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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条件的农民可否多缴费?
答:新农保设定了浮动缴费,比例为1%-6%,由参保人员在基本缴费基础上进行选择。有条件的街道(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个人还可给予适当补助。
七、对农村低保对象,政府对其个人缴费的补贴比例是多少?
答:农村居民在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缴费有困难的,区(县)政府或集体对其个人给予适当补贴,帮助其参保。2008年度各区(县)政府和镇(街道)集体经济对农村低保对象个人缴费补贴的比例为:
区县名称 | 江宁区 | 浦口区 | 六合区 | 溧水县 | 高淳县 |
补贴比例 | 5% | 2% | 2% | 4% | 谁能百里挑一陈晓楠2% |
八、新农保的每年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于每年7月1日前公布当年度缴费标准。
九、新农保个人账户由哪几部分组成?
答:新农保个人账户包括:(一)个人缴费全额;(二)政府补贴资金中划转一个百分点(江宁区为两个百分点),随个人缴费同期记入;(三)街道(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缴费人员的补助资金;(四)个人账户形成的利息收入。
十、新农保个人账户怎样计息?
答:个人账户资金实行到账计息,从到账之月起息。个人账户基金每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城乡居民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进行计息。2008年度新农保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4.14%。
十一、农村居民入伍服役期间,其服役年限如何计算?
答:2008年7月1日起,农村居民入伍服役后参加新农保,其服役年限视同新农保缴费年限。
十二、新农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由经办机构予以保留并计息。以后继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年限累积计算。
十三、应参保人员已过养老年龄,还可不可以参保缴费?
答:考虑到全市新农保推进情况,2010年6月30日前,到达养老年龄月份未及时缴纳保费,也未办理养老补贴领取手续的人员,其保费可从2008年7月补缴至到龄当月,缴费登记时间截止时点不设定到到龄当月。其养老金待遇从到龄次月开始补发,个人缴纳保费及政府补贴记入个人账户的资金自缴费到账之月计息。2010年6月30日后,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及时缴费人员不再办理参保手续。
向烈士致敬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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