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中 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发行的,赋予持卡人一定授信 额度, 持卡人可在授信额度内先交易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 具有消 费信贷、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
第三条 信用卡按发行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个人卡又分 为主卡和附属卡, 单位卡分为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 按信用等级 分为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和普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卡 和磁条芯片复合卡; 按是否带电子现金功能分为标准芯片卡和带电子 现金的芯片卡;按币种分为单币种卡、双币种卡和多币种卡;按卡面 上是否附加持卡人照片或者持卡人提供的个性化图片, 分为彩照卡和非 彩照卡; 按发行范围及面向体地域的不同, 分为全国性产品和区域 性产品; 按是否有免息还款期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信用卡
使用不 同信用卡组织或者公司标识(包括但不限于银联、 VISA、MasterCard、 JCB,下同)。
第四条 发卡银行、持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均须遵 守本章程。
第五条 章程所涉部份名词定义:
“持卡人”指向发卡银行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个人; 或者
指由单位向发卡银行申请并获得核发卡片, 并由单位授权持有该卡片 的人员。
个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授信额度”指发卡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 在卡片有效期内可使用的授信限额。
“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授信额度进行交易 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取现透支、转账透支和透支扣收等。
“记账日”指发卡银行将持卡人交易款项或者根据规定将费用、 利 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账单日”指发卡银行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 费用等进行汇 总,结计利息,计算出持卡人应还款额的日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银行规定的贷记卡持卡人应偿还其全部应 还款额或者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
“免息还款期”指贷记卡持卡人除取现透支、转账透支交易外, 其他透支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 (含)之间可享受免息待 遇的时间段。
“全部应还款额”指截至当前账单日, 贷记卡持卡人累计经发卡 银行记账但未偿还的交易款项,以及利息、费用等的总和。
“最低还款额”指发卡银行规定的贷记卡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 (含) 前应偿还的最低金额, 包括累计未还各类交易本金、 费用及利 息的一定比例、 超过账户信用额度的欠款金额、 发卡机构规定的持卡 人应该偿还的其他欠款金额以及以前月份最低还款额未还部份的总 和。
战雷主题曲“超限费” 指贷记卡持卡人累计未还交易金额超过发卡银行为 其核定的授信额度时,按规定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滞纳金”指贷记卡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 败火的水果还款额,按规定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电子现金”指发卡银行按照卡组织标准发行的用于小额支付的 芯片卡应用,具有圈存、圈提及消费等功能。
“圈存”是指增加芯片卡中电子现金余额的交易过程。 “圈提”是指减少芯片卡中电子现金余额至零的交易过程。
第二章 申领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是什么意思第六条 年满 18 周岁,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且资信良好的 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向发卡银行申领个人卡主卡。 个人卡主卡持卡人还可为年满 14 周岁的个人申
领附属卡。主卡持卡 人有权要求注销或者止付其附属卡(电子现金账户除外),附属卡所有 交易款项均计入主卡账户。
男演员杨洋第七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的单位 (政府部门、 法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 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 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料向发卡银行申领单位卡。 申领单位可书面指定 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作为单位卡持卡人, 并可书面申请增加 或者注销持卡人用卡资格;持卡人所有交易款项均记入申领单位账户。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发卡银行规定,正确、 真实地填写申请表, 并与发卡银行书面签订领用合约, 提交发卡银行
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采用担保方式办卡, 需要按发卡银行的规定 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章 使用及账户管理
第九条 持卡人领卡后应及时办理卡片启用, 即将在卡片背面签 名栏内签上与申请表相同
的签名,并在用卡交易时须使用相同的签 名, 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另有约定 的除外。
第十条 持卡人在境内外的消费、 取现、 转账等交易须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发卡银行、特约商户、信用卡组织或者公司等的 相关规定;在境内外提取现金的限额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单位卡在境内不能直接提取现金。
第十一条 持卡人可在境内外带有卡面上信用卡组织或者公司标 识或者发卡银行指定的特约商户(含网上商户)、营业网点、自助设备、 手机银行或者其他受理点使用,并可享受发卡银行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 持卡人使用密码、签名 (含电子签名)、指纹办理或者 凭磁条、 芯片、 卡号等电子数据办理交易时所产生的纸质或者电子信息 记录,均属于交易的有效凭证。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电子现金消费交易不校验密码, 凡使用电子现金进行的消费交易均视 为qq空间个性名称持卡人本人所为。
持卡人应在安全的技术和商户环境下在互联网上用卡, 否则持卡 人须对该卡在互联网上使
用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信用卡设有效期。 有效期满, 发卡银行依据相关规定
及持卡人历史用卡记录等情况, 决定是否为持卡人换发新卡。 持卡人 不愿继续使用卡片,至少在卡片到期时提前两个月前通知发卡银行。
持卡人也可在卡片有效期满前, 主动联系发卡银行办理换卡手续。 换 发新卡时,使用担保方式办卡的,重新办理相关担保手续。持卡人使 用信用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卡片失效而终止。如因发卡银行 与合作单位、信用卡组织或者公司合作终止等原因导致无法补换卡的, 发卡银行可根据持卡人的现有资信状况、用卡情况等发放其他卡种的 卡片。
第十四条 持卡人有卡片损坏换卡、修改密码或者密码遗忘重臵需 要的,可通过发卡银行提供的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五条 信用卡遗失、 被盗或者遭他人占有时, 持卡人应即将通 过发卡银行客服热线、
营业网点等渠道办理挂失,挂失手续办妥,立 即生效。 持卡人对挂失生效后信用卡发生的交易不承担责任(电子现 金交易除外),持卡人对该交易存在欺诈、串通他人欺诈或者其他不诚 信行为除外。 挂失生效前信用卡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但发卡银 行与持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挂失后如需补办新卡, 可按照规定办理 补办手续。 带电子现金的芯片卡补卡时, 补发的新卡电子现金账户余 额为 0 元。
第十六条 持卡人在带有 VISA、MasterCard、JCB 等国外信 用卡组织或者公司的受理点交易的款项, 或者在发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等 办理外币业务时, 均记入外币账户, 在的交易由银联提供人民币 清算服务的, 记入人民币账户; 在境内通过发卡银行指定的特约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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