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问答:

  关键词:证历本与市民卡
  1、问:200711日以后,企业在职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政策实施后,门诊看病是不是只要凭证历本就可以享受医保了?
  答:如果你是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企业在职门诊统筹后,去门诊看病时要凭市民卡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才能按规定享受医保。

  2、问:我的户口不在本市,但已在本市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办理市民卡怎么办?
  答:如果你的户籍不在杭州,你可去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非杭州户籍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的医保结算功能同市民卡一样。

   3、问:我已参加了医保,原来有一本《证历本》,明年还能用这本证历本去看病吗?
  答: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市医保中心正在换发新的《证历本》,新的《证历本》印有证号,确保一人一证。首批换发的对象是明年纳入门诊统筹的企业在职职工、灵活
就业人员和协缴人员。单位的在职职工须请单位经办同志集体办理,市医保中心、市民卡服务网点都可申领《证历本》;灵活就业人员和协缴人员可至就近的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经办同志领取《证历本》后,要尽快组织职工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约定医院,职工的《证历本》号码和约定医院信息务必在1220日前报送到医保中心。

皱蹙  关键词:约定医院
  4、问:我现在的医疗保险只有两家定点医院。如果我的病需要去专科医院或者其他医院求诊,这个费用能报销吗?
  答:《杭州市企业在职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暂行办法》规定:在职人员门诊医疗实行定点管理。在职人员可在门诊约定医疗机构中,选择1-2家作为本人的门诊约定医疗机构。若选择两家的,其中一家必须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单位内设医疗服务机构,下同),并可根据本人意愿按月调整。如果你事先选择的两家约定医院因为技术条件、服务能力等原因无法进行检查的,约定医院将按规定将你转诊至相关的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检查。转诊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回办理转诊手续的约定医院报销。
常驻外地工作生活3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人员,经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后,其本人选择的两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一家可以作为自己的约定门诊医院。
如果是生病需要住院,在职人员可凭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中自由选择,一个不受本人门诊约定医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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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问:我可以更改定点医院吗?
  答:企业在职门诊统筹人员可以按月调整约定医院。如果需要更改下月的约定医院,只要凭本人的身份证或市民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一份《杭州市门诊统筹约定医院变更表》,办理变更手续就可以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定点医院的更改当月调整,次月生效。
  杭州市有7个地点可以办理该手续。(详见文末表格)

   6、问:我发现有些住院的定点医院不在这次的在职门诊统筹约定医院范围内,如浙一
、浙二等,我能去那里看病吗?
  答:门诊约定医院是由有关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才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杭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实未接到个别医疗机构的申请。因此,它们尚不能成为企业在职人员门诊约定医院,但可以作为接受转诊的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发生的费用回办理转诊的约定医院报销),同时,其仍可为参保人员提供住院和规定病种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关键词:个人账户
  7、问:当年门诊看病后用完了个人账户里的钱,是不是还要往卡里充值1000元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答:就在职职工而言,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个人账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先由其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不足支付时,由个人承担1000元的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由在职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灵活就业人员暂不建立个人账户;协缴人员未就业期间,其个人账户按原协缴规定划入,
再就业后,除协缴的个人账户继续划入外,还应按照在职职工管理办法建立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再就业的协缴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承担1000智能电视推荐元的门诊医疗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由在职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8、问:我怎么才能查到个人账户里的余额?
  答:明年11日在职门诊统筹办法实施以后,在职人员可通过劳动保障(www.v)查询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信息。此外,也可以在杭州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医保个人账户查询系统查询。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开发市民卡医保个人账户查询系统。其实,今后你每次门诊看病后,打印的医疗费收据上也会显示出个人账户的余额。

   9、问:当年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如果没有用完,会作废吗?
  答:个人账户当年资金如果当年没有消费完毕,不会作废。在年终结转时会给你算上利息,
第二年变成历年账户。这个历年账户可以用来支付门诊、住院的起付标准,以及门诊、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支付的自负医疗费和规定病种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按比例支付的自负医疗费。

  关键词:转症与急症
  10、问:我临时外出、旅游或者走亲戚时,如果去外地医院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回来能报销吗?
  答:你如果是临时离开杭州(一般限三个月内),在当地发生疾病就诊时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选择2家门诊约定医院的,回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规定结算;选择杨洋自曝跟郑爽谈恋爱1家门诊约定医院的,回到该约定医院按规定报销结算。报销时需要携带就诊病历、医疗费收据原件、发票、明细清单,并应提供就诊医院的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

  11、问:我如果晚上突发疾病,赶不到约定医院就诊,产生的费用该怎么办?
  答:在职人员如果因为急症发生的符合急诊规定的医疗费,选择2家门诊约定医院的,回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规定结算;选择1家门诊约定医院的,回该门诊约定医院按规定
结算。

  关键词:费用结算
  12、问:我有高血压。我发现高血压病的药物,药店更为便宜一点。我参加在职人员门诊统筹后,能用市民卡在定点药店划卡购药吗?
  答:在定点药店购买药物,必须出具约定医院开具的处方。购药发生的费用回开处方的约定医院报销。
  在定点药店购药和急救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时,个人承担的比例按二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即个人承担20%。

  13、问:参加门诊统筹后,医疗费在哪里报销?
淘宝如何开网店  答:参加门诊统筹后,只要持《证历本》和市民卡在你的约定医院看病,发生的医疗费该由你承担的,你应该按规定支付;该由医保基金承担的,约定医院会按规定给你记账。
  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个人承担的比例分别为: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承担比例为24%;在二级及相应机构就诊时,个人承担比例为20%;在其他医疗机构
就诊的,个人承担比例为有关长江的诗句16%;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个人承担比例为14%。
  举例来说,当你发生的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后,又继续在二级医院门诊看病,发生了100元,你自己实际支付只需要20元。其余就在约定医院记账,然后由约定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结算。
 
14问:参加门诊统筹后,医疗费支付方式、比例分别为多少? 
答:在职职工门诊费采取三段式支付方式。
在一年内,在职职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首先由其当年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不够部分由个人承担1000元的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由在职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一起承担。
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的个人承担比例具体是: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个人承担24%;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个人承担20%;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个人承担16%,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个人承担14%。在定点药店购药和急救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个人承担的比例按二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企业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个人缴纳的2%;另一部分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不同年龄段,按其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从在职门诊统筹基金中划入其个人账户。具体为:35周岁以下的划入0.4%35—45周岁以下的划入0.7%45周岁到退休前的划入1%
假设某职工今年30岁,月工资是1500元,那么,每个月将有1500×2% + 1500×0.4% = 36元进入他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