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用卡车位分期业务发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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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升和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居民家庭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车位购买需求也日益增长.同时商品房销售价格不断攀升,车位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车位购置费用成为居民家庭的一笔大额支出,北上广等大中城市的车位价格动辄几十万.为适应居民不断增长的车位购置需求,国内商业银行陆续推出了信用卡车位分期业务.本文分析了信用卡车位分期业务的定义、特点、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对如何促进商业银行车位分期业务健康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
【期刊名称】类似凌天传说的小说《河北金融》
【年(卷),期】2016(000)012
【总页数】3页(P33-35)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卡;车位分期业务
【作 者】赵亚旗
怨恨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 石家庄 0500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830.33
(一)定义。信用卡车位分期业务(以下简称为“车位分期”),是信用卡专项分期的一种,指客户因家庭车辆停放需要,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卡专项分期额度,用于在商业银行指定的合作商户(如房地产开发商,或有权销售和长期出租楼盘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产权或使用权车位的企业)购买产权或车位使用权,经商业银行审批通过后,完成分期交易,并在约定期限内由客户分期还款并按约定支付手续费的业务。车位分期在国内开办时间不长,大部分商业银行于2011年以后开办。在分期期限和金额上,车位分期的期限一般在12个月至60个月,分期金额一般最高为50万元,个别银行上限为100万元。
(二)分类。按照所购买车位的交易情况,车位分期可分为一手车位分期和二手车位分期。一般而言,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办理的车位分期业务以一手车位分期居多,部分商业银第44届金马奖
行在个别地区开办了二手车位分期业务。按照分期金额的不同,可分为部分分期和全额分期。部分分期的分期金额一般为客户所购买车位价格的60%-70%,其余由客户自筹资金支付;全额分期目前较为普遍,客户无须支付首付款,可全款申请分期,真正实现了车位购买费用的“化整为零”。按照担保方式不同,可分为抵押担保、信用保证。抵押担保,是指以有产权的车位作抵押,在车位抵押权落实期间由银行指定的合作商户提供阶段性担保;信用保证不需要以车位作抵押,完全依靠客户的资信状况。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的车位分期业务采用信用保证方式,个别银行仍然采用产权车位抵押方式,个别银行还要求合作商户与车位分期业务的申请客户签订车位回购协议,为车位分期业务增加了一层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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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点。车位分期作为专项分期业务的一种,一般而言具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专款专用。车位分期业务经过商业银行审批后,专项用于客户购买产权或车位使用权,不能用作其他用途。二是额度放大。车位分期业务的额度不占用银行给予客户的原有信用卡授信额度,而是在原来额度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个分期付款额度,实际上放大了客户的信用额度。三是还款灵活。客户办理车位分期业务,可根据个人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灵活选择分期期限和分期手续费支付方式,赋予了客户更多的自主资金支配权。四是市场广阔。第一,从车位分期需求方面分析,随着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以及车位价格的不断攀升,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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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对于停车位的购买需求越来越大。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6年6月末,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85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1.84亿量,其中仅上半年就净增汽车1135万辆。有车难停、车位难求现象加剧,更多的人在购买住房或买车时会优先考虑购买车位。加之车位价格随着住房价格攀升也水涨船高,在客户资金周转紧张时车位分期成为帮助客户早日实现车位购买的一个有效途径。第二,车位分期业务有助于车位销售商户早日回笼销售款项,提升资金周转效率,因此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办车位分期业务也受到更多的商户青睐。第三,办理车位分期业务,银行可获得客户分期付款手续费收入和合作商户手续费收入,以及后续的客户展期手续费、滞纳金、利息等多重收入,是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新兴利润增长点。而且,客户办理车位分期业务后,相当于银行锁定了部分优质客户,如果客户不提前还款,则会有1至5年左右的稳定还款期,为商业银行联动营销ETC、以住房抵押的消费类贷款、电子银行、理财产品等提供了契机,有利于深挖客户综合贡献、提高客户黏性。
车位分期作为国内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的一种创新产品,由于其鲜明的特点,一经推出即受到了市场的好评,近几年来发展迅猛。但车位分期业务作为信用卡透支的一项产品,由于商业银行对外披露数据时仅披露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和金额,并不细化到具体的分期产
品,因此本文在此不对车位分期的具体业务量和商业银行所实现的业务收入作具体分析,而将重点放在车位分期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方面。车位分期作为帮助客户购买产权车位或车位使用权的一种有效的金融工具,在实践中其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需要商业银行剖析原因,分类施策,积极主动地加以应对和解决。
(一)分期交易不真实的风险。车位分期虽然作为专款专用的融通资金,在办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交易不真实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部分客户与银行合作商户联手,通过伪造车位租赁协议或购买协议,向银行申请车位分期,骗取银行资金用于其他投资。伪造的车位租赁协议上的租赁价格往往高于同类型的车位销售价格;伪造车位购买协议的客户,往往与银行合作商户私下约定合作,在银行人员核实申请分期车位的物理存在情况时,联手欺骗银行核查人员。第二个层面是银行合作商户利用亲属、本单位员工或他人申请虚假分期,套取银行资金用于经营。
(二)一车位多笔分期的风险。一是当前业主购买车位后,开发商一般不出具正规发票,银行根据收据无法查询客户所购买车位的真实性。二是银行间信息不对称、共享不充分,对于客户是否在他行办理车位分期业务,特别是对于产权车位是否抵押,缺乏有效的查询
途径。因此,可能存在客户利用同一车位向多家银行成功申请办理车位分期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客户从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可能远远超出客户的还款能力,在客户挪用这些资金用于炒股、投资或其他时,客户不能如期还款的风险大大增加,放大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风险。
(三)车位权属不清晰的风险。该风险主要针对采用以客户所购买车位为抵押物的商业银行车位分期业务。目前,车位一般分为三种:一是开发商自己投资建设,拥有完全产权,可办理车位产权证,业主权益保障较为充分;二是业主分摊建设费用,按比例共有产权,针对这种类型的车位,业主购买后没有产权证,只是合同说明,如果出现问题不受物权法保护;三是按照《防空法》要求在城市商品房开发中应修建的地下防空工事,购买这种车位,如果不遇到战争、灾难等特殊情况,一般可一直使用。《物权法》第74条也对车位权属做出了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对于规划内的车位,其产权相对明晰,一般归开发商所有,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车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即可成为车位的专有产权人;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法定形式明确为“业主共有
”。在实践中,车位情况更加复杂,对于机械车位、独立车库等形式,法律条文和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至今为止,国家和有关部门并没有出台统一的、较为明确的车位产权登记规定和流程,开发商、业主、地方产权登记机关等对此没有形成清晰的产权归属共识。因此,相对于住房而言,车位车库物权产权登记在各地政府部门执行不统一,造成部分客户用于作为车位分期的车位存在被私下转让的风险。因此,在办理车位分期业务前,商业银行首先应明确各类型的车位车库在物权法上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