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范文怎么写?
宁波邮编
北京奥运会是哪一年几月几日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十分重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到合适的一方,孩子才能更好的成长。然而,如果有一方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上诉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依法参与本案诉讼活动,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理由如下:
▲一、原告抚养孩子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由原告抚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告对孩子的生活
潘虹简历
起居的照顾不如被告及其父母对孩子照顾的周到,小孩正处在生长发育的重要时刻,也是人生观和是非观念刚刚形成的时刻,如果孩子生活在一个好的环境,有利于孩子建立良好的思想和品德,有利于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相比而言,被告家庭更加具备这样的条件。
▲二、孩子随被告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1、被告对孩子疼爱有加、百般呵护,并对孩子采取了正确的教育和生活方式。孩子虽小,但谁疼他还是知道的,这个不是谁教给他的,被告及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都是正面的,他们希望把家庭的破裂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即使家庭破裂了,被告及其父母也希望并尽量让孩子得到父爱和母爱。
2、被告系绍兴本地人,有稳定的工作,每月收入近三千元,且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开销不大,个人能力和经济状况均比原告优越,原告无住房、工资待遇不高,不能为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3、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一直随被告生活,彼此之间
已有稳定牢固的感情基础。反倒是原告即使在未与被告离婚前对孩子也是不管不问,白天工作可以理解,但晚上回来吃完饭也是顾自己玩电脑,很少有增进父子感情的举动,所以孩子自然而然地对其生
疏了。
4、被告父母经济基础坚实,父亲年收入7万余元,母亲也有退休金,二老十分舍得给孩子花费。孩子自出生后半个月起,一直与被告父母共同生活,被告父母非常疼爱孩子,孩子的日常支出基本上都是由二老负担,祖孙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外祖父母优渥的家境与对孩子的关爱,都十分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原告诉求无法律依据。
1、从原被告双方签订离婚协议迄今不足七月,当时双方对孩子跟谁生活经过认真的考虑和充分的协商。短短的时间,客观情况并未发生变化,现在原告就要对原来双方都认可的协议内容变更,频繁的变更抚养,会使孩子没有一个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的环境,所以原告的诉讼是不适当的,既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悖法律要保护合法有效协议的严肃性。
2、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对一方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作出规定: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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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
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数字人民币怎么开通(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
有抚养能力的;被告根本就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因而,原告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四、原告的变更理由不成立。
原告要求变更的理由是:被告限制原告探望、被告无力抚养儿子。事实证明可原告的这一主张无任何事实依据,通过庭审,已经明确被告并未阻止原告探视孩子,而是原告不顾孩子身患哮喘硬要带其出去的这一不近情理事实,该事实进一步表明了原告并非疼爱孩子,试问一个看重孩子健康的父亲怎会忍心让自己的孩子诱发病情。而且原告完全可以在被告家里探望孩子,孩子尚小,不宜外带,将孩子外带出去不是行使探望权的必要条件。被告也向法庭证明了自己具备
抚养孩子的能力,加上有疼爱孩子的外祖父母,被告完全有能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与教育环境,相反地,原告却无法为孩子创造这些条件,原告要求变更抚养的真实原因是变更后其可以不负担抚养
费。被告嫁人不淑,已经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孩子身上,被告及其父母与孩子关系融洽,感情深厚,他们对孩子的爱护,真是殷殷期望难以笔述。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任何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以上意见请以采纳! 谢谢代理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范文,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借鉴这篇范文。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属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如同范文中所陈述的,列举出原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行为状况,相信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可以争取到的。如果大家对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来获得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