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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匿孩子会失去抚养权吗
    近年来,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帮助子女抚养小孩的比例大幅上升。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干涉下,80后、90后夫妇在离婚过程中,直接抚养的一方藏匿和抢小孩的情形日益突出。审判实践中,应从保护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权和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抚养权出发,使藏匿和抢小孩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我今天为大家分析藏匿孩子会失去抚养权吗?
    一、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应以直接抚养为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可见,“根据子女的权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是人民法院依法确定子女抚养权时考虑的首要和核心因素。未成年子女由于年龄原因,身心尚不成熟,需要自己的父母亲自抚养、教育,法律亦规定了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亦应考虑直接抚养优先原则。因此,父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有利于实现子女的利益最大化。


    现实中,很多离异父母一方将未成年子女安置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地,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料生活和学习,而本人则在原地工作,造成未成年子女与自己的父母均分开生活,使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得不到父爱和母爱的呵护。此种情况下,吴某将吴某某一人置于异国他乡,使其脱离父母的直接监护,亦没有其他直系亲属从旁照料,显属不当。


    二、直接抚养一方应保障另一方探视权
    抚养和教育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子女依法享有的受抚养和教育权不能因父母婚姻的破裂而受到损害。法律规定了抚养权和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特定身份关系的亲权延伸,兼顾了父母和子女的人格利益和情感利益。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从保护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配合对方妥善行使探视权。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亦坚持不当行为予以抑止原则,任何父母一方将未成年子女作为控制的私人工具,利用子女给对方设置障碍,不让对方探望子女或者以达到继续控制对方的目的,应认定为不当行使监护权。父母离婚后应当正确行使监护权,当事人如作出抢夺子女及控制子女阻断对方
王志飞张定涵探视的不当行为,应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朴信惠李钟硕

潮汕特产    三、藏匿孩子会失去抚养权吗
    对于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当同居双方已分居且抚养条件相当时,为避免因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同时也考虑执行压力,子女实际随谁生活往往成为判定抚养关系的重要考量因素。但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在诉前就将孩子抢走控制不让另一方接触或者看望,从而形成法律规定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优先考虑的条件,以此来达到争取抚养权的目的不可支持。其一该行为容易给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二次伤害,为避免孩子被抢,父亲或母亲一方往往去陌生的环境生活或带子女东躲西藏,这些行为都将使子女无法获得稳定而具有安全感的生活条件,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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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到底 藏匿孩子会失去抚养权吗,我认为如果只考虑执行的压力,而无视甚至放
纵抢夺藏匿小孩的行为,判决小孩由抢夺藏匿方抚养,客观上起到了支持、怂恿抢夺子女的行为,无异于欺善怕恶,显然不利于诚实信用、惩善扬恶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