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主张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1)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份额如何计算?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三人如何分担?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庄稼,造成500元的损失,丁是否有权要求甲全部赔偿? 
  (4)如果甲全家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甲是否有权要求分割牛?如果甲有权要求分割,可以采用什么方式分割? 
  2、王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很快将房屋又卖给了陈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王某向法院申请撤销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缘之空第11集发生了什么1)李某是否享有抵押权? 
  (2)李某是否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3)王某是否有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3、甲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作为办公车辆,给公司经理张某使用,并将轿车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擅自将轿车卖给王某,甲公司知道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该车。问:甲公司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42012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手表一只。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手表归还给了甲。
1)设在乙向甲交还手表之前,乙不慎将手表摔裂,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设甲在丢失手表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到手表并送还,酬谢3000元现金。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3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手表是妻子所送,丢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该笔酬金。在此情况下,乙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3)设甲并未张贴上述启事,乙寻到甲,将手表奉还,但要求甲承担其为寻失主所花费的电话费、车费、误工费320元。在此情况下,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其请求应否得到支持?
4)设乙拾得手表后将其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请求丁返还?为什么?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甲公司于2007l0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l015目,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l0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ll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0711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费用。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20081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厂房。20085月,因城市修改道路规划,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取得的尚未建设厂房的部分土地,用于市政公路建设。甲公司因该原因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发现登记机构登记簿上记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与
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尽一致。
1 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
2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拟设立的是何种物权?该物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3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订立后,如果甲公司不支付约定的费用,乙公司在何种条件下有权解除合同?
4 甲公司在建造的厂房已经完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是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 甲公司建造的厂房是否属于丙银行抵押权涉及的抵押物范围?并说明理由。丙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 在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获得的补偿金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
在登记簿上的记载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何为准?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作业一
2000115号,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甲聘任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约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的同意。210号,乙未经甲同意,以 A 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474号, 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10号,人民法院指定戊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 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A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最好看电视剧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 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在 B 合伙企业出资6万元,占50%的出资额, B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甲个人其他可执行财产价值2万元。
问题:
1)乙于210号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20045月,该企业急需一套面粉加工设备。而乙恰好有一套二手设备,便自行做主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该企业(该设备实际上值5000元)使用不到2个月,该设备报废,致使A
企业不能履行对王某的合同,并承担了违约金5000元。对此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3)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4)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5)假如在清算程序完成后,债权人丁的请求未得到全部满足,那么丁的剩余债权如何处理,甲是否因清算完成而免责?
案例分析二
20001月,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买卖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04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22000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协商后,即向C公司表示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的 权力。
320011月,合伙人丁提出 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13月,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新人戊入伙,戊出资4万元。20015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20024月,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02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28西虹市首富王力宏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 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 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入队仪式程序公司签定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 甲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 丙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 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 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7 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合同法作业
1、民事责任主要分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论述违约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什么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
2简答: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
案例分析一
2006710日,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以5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一套精装修住房。当日,甲支付了40万元定金,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双方约定:甲应于81日前付清余款;乙应在收到余款后两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715日,当地突降特大暴雨,该房屋被淹没,损失额达60万元。甲认为该损失应当由乙承担。81日,甲向乙支付余款时直接扣除60万元,仅付400万元,同时要求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收到上述款项后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经协商,甲于820日再向乙支付30万元,同日,乙将房屋过户至甲的名下。
    200611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丙,约定租期1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期届满后,丙将房屋交还甲,但以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因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剩余租金。
乐珈彤老公朱锐    200841日,甲与丁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600万元。丁依约于45日付清了全部价款,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丁。但甲与丁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登记机构因电脑系统发生故障停止办公,申请未被受理。因丁需紧急出差,双方遂约定待丁回来之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2008410目,不知甲、丁之间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戊向甲表示愿以65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房屋。甲同意,即刻与戊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戊于次日付清了全部房款。双方于415日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
    420目,丁出差归来,要求甲尽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告知丁已将房屋卖给他人,愿意退还丁600万元并要求解除合同。丁当即拒绝,坚持要甲办理过户手续。2008510日,丁在确悉房屋已过户至戊名下时,以自己与甲订约在先,甲、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甲、戊退还房屋。戊则认为,由于甲、丁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他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发生效力。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小哇甲提出的60万元房屋损失应由乙承担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于200681日向乙支付400万元房款后,乙是否有权拒绝为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说明理由。
(3)甲与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并说明理由。
(5)甲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戊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6)丁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甲返还房屋,能否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7)丁对甲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