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言论自由存在的弊端及其法律规制
摘要: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时代,网络言论自由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网络的公信力等弊端。提高网民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监管和规范网络用户的行为;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回应网络舆情信息,切实推行信息公开;建立有关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范是对网络言论自由进行法律规制的有效路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mystic为什么叫大舅子关键词:网络言论自由;弊端;法律规制
在中国,互联网在短短十余年的时间里发展迅速,网民人数位居世界第一。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在监督权力运行、遏制权力腐败、监视个人生活、规范个人行为、汇集社情民意、推进民主政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人们沟通交流、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空间。然而,快步前进的洪流也伴随着谣言传播的泥沙,“网络谣言”就像一旦打开就无法再拧紧的水龙头。每天的网络新闻,不停地出现各种传言,不停地出现辟谣的声明,网络谣言到处飞成了中国网络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网络言论自由的滥用已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对网络言论自由存在的弊端进行研究,并采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规制是非
常必要的。
一、网络言论自由存在的弊端新高考志愿填报
网络言论自由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在畅通民意,遏制腐败、维护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不便烦恼。由于每个人的道德水准、法律意识及文化修养等存在较大差异,一些人通常利用网络平台发泄私愤,各类谩骂、攻击、侮辱性的语言充斥其中,甚至捏造事实、肆意诽谤,严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把网络作为煽动众的工具,通过网络传播反动的言论,严重的危害了公共秩序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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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损害公民的隐私权
公民的隐私权是指公民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悉和公开的一种独立人格权。只要当事人不愿意公开,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非法方式对外公开他人信息。[1]谈起“郭美美事件”我们都不陌生:微博炫富的郭美美,因其微博签名与红十字会有关,引起了大家对其身份的种种猜想,随后有关其身份的各种网络谣言纷纷登场, 最后政府不得不介入进行调查,然
后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澄清。网友对郭美美进行,对其父母的婚姻及情感状况,工作和居住情况,财产状况等等各种与其有关的信息都被披露出来。我们暂且不谈此事件的其他社会影响,仅从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人身权利来分析此事。虽然全体网民感到“大快人心”,但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隐私权,网民的行为属于非法获或公开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是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的,已经侵害了当事人的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