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20076
                                                                                 
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
先进德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一批班主任先进典型,充分肯定他们在学校教育中的贡献,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班主任工作成为广大学校教师踊跃担当的光荣而重要的岗位,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
展。经研究决定,评选永春县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并将于今年下半年从中推荐参评省、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年段长)。
先进德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有3年以上分管德育工作的现任校领导、教导处分管德育工作的主任和政教处正副主任、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
二、推荐表彰条件
推荐表彰的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应是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能认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尤其是党的十六大精神,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显著成绩。
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主要条件是: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基本经验和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认真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德育纲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大纲》、遵守《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教书育人成效突出。
    4、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两年内,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违法、犯罪现象。
5、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6、努力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级工作,讲究科学性,工作效率高,能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先进德育工作者的主要条件是:
1、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德育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有较高的德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德育工作能力。
3、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4]7号),认真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德育大纲》和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大纲》。
4、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重视并努力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
5、重视开展“八荣八耻”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四进(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工作。
6、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效果好。
7、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德育科研和实验,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l、各校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按有关条件推荐。学校上报的材料中如发现条件不符合者,给予退回,名额不补。
2、评选工作自下而上进行。从今年起,各校要开展校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活动,比例控制全校班主任数量的十分之一。各校在开展评选活动时应严格掌握标准,认真实施评选办法,注意民主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凡被推荐为表彰对象的,必须在校务(政务)公开栏上公示3天以上。
3、根据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对命名表彰的文明学校实行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办法给予奖励”,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决定对省级文明学校各加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指标1名;市级文明学校、市德育先进集体加先进德育工作者指标1名;县级文明学校加优秀班主任指标1名。
4、被推荐为县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应形成主要事迹的总结材料一份,字数2500左右,事迹应注意真实性、典型性,避免空洞的理论。各校应将永春县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登记表、工作情况一览表及总结材料一式一份于430日前送县教育局德育股,逾期报送者不予审批。
附件:1、永春县2007年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永春县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登记表及情况一览表
     
                 
  中共永春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永春县教育局
2007416
抄送:市委教育工委宣教科、市教育局德育科,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文教卫体委、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有关领导,存档(2)。
附件1 
永春县2007年中小学优秀班主任、
先进德育工作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中学)
 
班主任
先进德育
工作者
 
班主任
先进德育
工作者
永春一中
3
2
苏坑中学
1
1
永春侨中
5
2
蓬壶中学
六级考试多少分钟
2
1
永春三中
4+1
2+1
汤城中学
2
1
永春四中
2
2
达埔中学
2
1
永春五中
3
2
延清中学
2
1
永春六中
3
2
乌石中学
1
1
永春二中
3
2
介福中学
1
1
永春七中
1
1+1
吾峰中学
1+1
1
永春八中
1
1
南阳中学
1
1
仙夹中学
1
1
崇贤中学
3
1+1
夹际中学
1
1
鲁国中学
1
1
一都中学
1
1
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文明中学
1+1
1
美岭中学
3+1
2
和平中学
林江国个人资料
1
1
横口中学
1
1
东碧中学
1
1
下洋中学
1
1
外山中学
1
1
坑仔口中学
2
1+1
湖洋中学
1+1
1
玉斗中学
2
1
职业学校
3
2+1
锦斗中学
1
1
蓬壶中学
2
1+1
呈祥中学
1+1
1
 
72
52
永春县2007年中小学优秀班主任、
先进德育工作者候选人名额分配表(小学、幼儿园)
中心小学
 
班主任
先进德育蒋大为的女儿
工作者
中心小学
 
班主任
先进德育
留学澳大利亚工作者
一都中心
3
1+1
五里街中心
3
1+1
横口中心
1
1
桃城中心
3
1
下洋中心
3
1
东平中心
3
1
坑仔口中心
3
1
东关中心
2
1
玉斗中心
3
1+1
外山中心
1
1
桂洋中心
2
1
湖洋中心
6
2
锦斗中心
3
1
岵山中心
4
1
呈祥中心
1
1
仙夹中心
2
1
苏坑中心
2
1
实验小学
2
1
蓬壶中心
8
2+1
特教学校
1
1+1
达埔中心
10
2
实验幼儿园
1+1
1+1
石鼓中心
5
1+1
仓满幼儿园
1
1+1
吾峰中心
3
1
世哲幼儿园
1
1+1
介福中心
1
1
 
79
39
附件2
永春县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登记
优秀班主任
先进德育工作者
姓名
学校班级
性别
现任职务(
主任)及时间
 
党团员
学校意见
                   
                                 
                                           
县教育局意见
                                         
备注
1、本表为“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两用,请在相应空格内打“√”。
2、表格可自行复制,纸张规格:16开纸张。
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工作情况一览表
学校
姓名
现任(  )(  )班班主任(或年段长)
任班主任年限
2003年以来撰写德育论文及参与德育科研情况:
2003年以来个人指导学生参加有关德育活动获奖情况:
2003年以来个人受表彰情况:
2003年以来所任班集体(年段)受表彰情况:
先进德育工作者工作情况一览表
 
现任职务
任职年限
2003年以来撰写德育论文及参与德育科研情况:
2003年以来个人指导学生参加有关德育活动获奖情况:
2003年以来个人受表彰情况:
陆立文2003年以来学校德育方面受表彰(集体)情况:
备注:填写的内容请打印,纸张不够可附另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