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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责任编辑:梁书
汉英语言对比研究视角下的《狼图腾》英译分析
颜源
李东学主演的电视剧(金陵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江苏南京211169)
摘要:通过研究美国汉学家、翻译家葛浩文的《狼图腾》英译本,分析了汉英语言对比研究在汉英翻译实践的应用,并指出
通过对比研究汉英主要语言差异,可以得出一些汉英翻译的转换规律,从而使译文摆脱原文结构的影响,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实现跨文化交际的适应性。关键词:汉英语言对比研究;翻译实践;应用中图分类号:H059香奈儿香水5号
古代关于爱情的诗句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039(2016)18-0126-02
20世纪50年代,对比语言学兴起。作为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其致力于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进行共时的对比研究,描述它们之间的异同,尤其是不同之处,并将研究结果应用于翻译、外语教学、词典编纂等相关领域。[1]4汉英语言对比研究作为对比语言学的一个方面,主要目的是寻、描述并解释汉英两种语言的异同,特别是不同之处,并将研究结果应用于上
述相关领域。
[2]4-5
就汉英翻译而言,汉英语言对比研究成果为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和有力的实践指导,如它为研究汉英之间的可译性、翻译目的和要求、翻译单位、衡量译文质量的标准、翻译过程中的转换规律及方法等提供了一个可供分析和思考的框架。本文主要探讨的是通过对比研究汉英主要语言差异,可以得出哪些汉英翻译的转换规律,从而使译文摆脱原文结构的影响,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实现跨文化交际的适应性。
1小说《狼图腾》英译本
小说《狼图腾》(姜戎著)由长江文艺出版社于2004年4月出版发行。它以20世纪60-70年代为背景,叙述了内蒙古草原游牧民族和狼之间的动人故事,故事深切关注现实生态,包括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以及民族文化冲突等方面的主题。该小说在国内一经出版就引起了轰动,取得了300多万册的销售纪录,且连续6年在文学图书畅销榜上位列前十名。[3]72不仅如此,该小说还成功走向了世界。到目前为止,它已被译成30种语言,发行到全球11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其英文版权是由英国企鹅出版公司以10万美元预付款,10%的版税率买下的,
堪称我国版权输出的成功典范。[同上]88-90你还是曾经的那个少年
英国企鹅公司对《狼图腾》英文版的信心,一方面来自于它的题材非常适合海外读者,一方面是对美国著名汉学家、翻译家葛浩文先生超高译文的信任[同上]90-91。从事汉英翻译研究的刘士聪教授认为,以英语为母语的译者在语言的处理上表现灵活,往往可以摆脱原文词汇表层意义和汉语语义结构的束缚,在词汇、句子、篇章各个层次上
运用自如[4]
。因此下面我们将通过研究小说《狼图腾》英译本,来分析译者在面对汉英两种语言的主要差异时如何摆脱汉语结构的影响,译出符合英语表达习惯的译文。教师节祝福老师的话
2汉英语言对比研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2.1分析型语言与综合—分析型语言
从语言形态学的角度看,汉语是分析型的语言,即以词汇
手段表达语法意义。而英语是综合—分析型语言,主要通过词
的形态变化来表达语法意义。[5]7
汉译英时,就要在目的语中运用形态手段来表达源语中的语法意义,这尤其体现在如何选择动词的恰当形态,以表达源语中某些词汇所包含的意义。如,
例1原文:到午后一点多,陈阵被一阵叫声喊醒,匆忙跑出
大连风光了门。张继原骑着一匹驮着东西的大马,来到蒙古包门前的空
地。
[6]247
译文:Sometime after one in the afternoon,he was awakened by shouts;he ran outside.Zhang Jiyuan had ridden up on a big horse that was carrying something on its back.[7]368
从例1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汉语主要通过词汇来表达“时”,但在这个例句中,“时”的意义隐含在上下文中而未用任何词汇加以体现。通过对整个句子的语义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判断出,“张继原骑着一匹驮着东西(马驹)的大马”这个动作应发生在前,“陈阵被一阵叫声(马驹或狗的叫声)喊醒”这个动作应发生在后。因此,译者在译成英语时,在动词上分别用过去完成时和一般过去时明确地体现出语法意义。2.2语义型语言与语法型语言
汉语属于语义型语言,注重内容的意会性,主语可由不同词性的词充当,隐含主语和无主语的情况经常可见;谓语成分十分复杂,不受主语支配。而英语属于语法型语言,句子结构受到形式逻辑的严格制约,主语突出,主要由名词(短语、从句)、代词、数词、动名词、动词不定式充当,谓语受主语的严格支配,在人称、数方面必须和主语保持一致。[8]86因此,汉译英时,确定合适的主谓语是产生好的译文的关键。具体来说,我们要根据英美人的思维方式、语言习惯、行文需要等慎重选择主语,再确定谓语。通常选择英译文的主语有三种方式:(1)以原文的主语作译文的主语;(2)重新选择主语;(3)增补主语。[同上]87
第一种情况常见,我们来看第二、第三种情况。例2原文:那匹马前半身都是血,一惊一乍不肯靠近牛车。
[6]247
译文a (葛译):Blood covered the front half of the horse,who was acting skittish and afraid,reluctant to get close to the ox⁃carts.[7]368
原文中第一个小句的主语是“那匹马前半身”,第二个小句的主语应是“那匹马”,这里被省略掉了。如果以原文的主语作译文的主语,这个句子大致可以译为一个较为松散的并列句:
译文b :The front half of the horse was covered with blood and it was acting skittish and afraid,reluctant to get close to the oxcarts.
而葛的译文(译文a )中根据行文需要重新确定了主语——“blood ”,这个主语可以统领全句,且使整个句子成为一个复合句,读起来比译文b 更为连贯、紧凑、地道。
例3原文:陈阵说:都说马倌狼性最足,一点儿也不假。[6]248译文:They are right when they say that horse herders are more like wolves than anyone.[7]369
原文中引语部分的主语省略掉了,在译文中必须增补主
收稿日期:2016-07-26修回日期:2016-08-26作者简介:颜源(1980—),女,湖南湘潭人,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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