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汇编)
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
----规划⽂本
规划⽂本⽬录
第 1 章总则 (201)
第 2 章规划⽬标与指标 (202)
笔记本内存条怎么装第 3 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203)
第 4 章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204)
第 5 章主城区⽣态健康游憩系统规划(康体绿道) (205)
第 6 章主城区绿地分类规划 (206)
第7 章主城区防灾避灾绿地规划 (208)
第8 章树种规划 (209)
第9 章⽣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209)
第10 章城市⽔⼟保持规划 (210)
第11 章古树名⽊保护规划 (210)
林心如伴娘第12 章主城区分期建设规划 (211)
第13 章规划实施措施 (214)
第14 章附则 (215)
珠海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规划⽂本
第 1 章总则
第1条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标,加强珠海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改善城市⽣态环境,创造优美的城市景观与可持续的⼈居环境,把珠海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流的国家级滨海⽣态园林城市,增进市民⾝⼼健康,促进城市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等⽂件编制此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绿地专项规划的深化和完善,作为珠海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和建设管理的指导性⽂件。
第3条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1986年颁布,1998年修订)
●《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民共和国⽔⼟保持法》
●《中华⼈民共和国海域使⽤管理法》
●《中华⼈民共和国⽔法》
●《中华⼈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个五年计划纲要》
●《全国⽣态保护纲要》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城建[1993]784号)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城市⽤地分类与规划建设⽤地标准》(GBJ137-9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国家⽣态园林城市标准》(暂⾏建设部[2004] )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建设部,建城[2000]106号)
●《城市古树名⽊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建[2001]192号)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东省城市绿化条例》(1999年)
●⼴东省:《区域绿地规划指引》(GDPG-003)
●⼴东省:《环城绿带规划指引》(GDPG-004)
●珠海市城市相关规划⽂件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珠海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
●《珠海市珠港新城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态规划》
●《珠海市绿地系统规划(1993-2000)》
●《珠海市唐家湾地区分区规划(2005)》
●《珠海市⾦湾区整合规划与研究(2004)》
●《珠海市重⼤交通基础设施集疏运⽹络规划(2005-2020)》
第4条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主城区两个层次。主城区范围由新⽼⾹洲、吉⼤、拱北、前⼭、南屏、湾仔、洪湾组成。市域为珠海市全境,包括⾹洲区、⾦湾区和⽃门区。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近期为2004-2010年,中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综合功能,改善城市⽣态环境,建设“与⾃然共存”的⽣态健全
的健康城市。
●与城市的开发建设相适应,与城市总体布局结构相协调,⾼起点、⾼标准、⾼⽔平地建设城市绿地系统。
●健全城市公园游憩绿地系统,满⾜市民康体娱乐需求。
●建设⼈⽂景观和⾃然景观和谐融通的城市景观。
●建⽴健全的绿地防灾避灾⽹络体系,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防灾、抗灾的特殊功能,
以最⼤限度减少⾃然灾害的破坏。
第 2 章规划⽬标与指标
第6条规划⽬标
珠海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标是把珠海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流的国家级滨海⽣态园林城市。从区域和城市⼤环境⽣态建设的⾓度出发,构建完善的市域⽣态系统结构。主城区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强化城市与⼭、海的联系,将城市溶解在⼭⽔之中。建设完善的⽣态健
康游憩系统(康体绿道),创造适于步⾏的城市环境。
第7条规划指标
市域:到2010年,建成区绿地率、⼈均公园绿地⾯积分别达到39%和15平⽅⽶;到2015年,上述指标分别达到45%和19 平⽅⽶;到2020年上述指标分别达到50%和25 平⽅⽶。
主城区:到2010年,建成区绿地率、⼈均公园绿地⾯积分别达到38%和14 平⽅⽶;到2015年,上述指标分别达到43%和18平⽅⽶;到2020年上述指标分别达到45%和22平⽅⽶。
第 3 章市域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第8条珠海城市景观风貌的基本要素有:⼭、海、城市和⽥园。
第9条珠海市拥有⼴阔的海域以及蜿蜒百⾥的海岸线,物种丰富、礁崖、滩涂交错,从⽽构成了独特的滨海⽣态景观风貌。
第10条珠海市地处珠江⽔系西江的出海⼝,为整个城市提供了⾃然景观的背景。在满⾜⽔利、河道、园林景观等功能的前提下,成为城市⽣态的源泉和经济发展的基础。
第11条珠海市丘陵众多,成为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已与城市很好地融合,极⼤地丰富了城市的景观形态及⽣态效益。
第12条珠海市拥有140多个岛屿,是我国少有的由岛、列岛、半岛等共同组成的特殊城市地貌,是⽣物物种保护的理想环境。
第13条珠海市的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形成了众多个城市组团与⾃然环境相互交融。第14条
根据珠海市域范围内现有绿地的分布状况和⾃然地貌,规划市域绿地系统结构为“三廊、两带、多绿核”。
第15条“三廊”即景观游憩廊道。沿珠海⼤道并延伸⾄⾦湾、⽃门、⾹洲、横琴、唐家湾的道路,在其两侧的规划绿地中建设⼀条集交通、游览、休闲娱乐活动的景观游憩廊道,形成串联珠海市各分区绿地和景点的主动脉。绿地宽度在城市区段内单侧宽度不⼩于50⽶,在其他地段宽度为500⽶。
第16条“两带”即滨海⽣态保全带和滨河⽣态保护带。滨海⽣态保全带:由海岛、滨海湿地与滨海⼭林、游憩绿地共同构成,宽度在城市滨海区域、⽣产岸线不⼩于50⽶,在农村⽣活岸线不⼩于100⽶,在⾃然岸线、旅游岸线不⼩于500m。滨河⽣态保护带:沿前⼭河、磨⼑门⽔道、鸡啼门⽔道、虎跳门⽔道、崖门⽔道沿河两岸建设,宽度在城市区段不⼩于50⽶,在其他地段不⼩于1000⽶,⽤以保护河、海⽔域和与其紧密联系的滨⽔地区⽣态环境。第17条“多绿核”是构成珠海市市域绿地系统的绿⾊核⼼。分别为:⽃门黄杨⼭系、⾹洲凤凰⼭系、南屏⿊⽩⾯将军⼭系、⼤⼩横琴⼭系、三灶⼭系、南⽔⼭系、以及磨⼑门⽔道和⽩藤湖下游之间的滨海湿地,是珠海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态保护区,为珠海市城市发展提供动⼒和源泉的⾃然⽣态核⼼。
第18条市域绿地系统规划根据总体规划内容,共分为三个层次:⾃然⽣态绿地、城市⽣态绿地和附属⽣态绿地。
第19条⾃然⽣态绿地指全市范围内的⼭体、岛屿、农⽥、林地、果园等,包括农⽥保护区、湿地公园、郊野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地。
第20条城市⽣态绿地包括城市公园绿地、城市⽣产防护绿地、滨海与滨河绿地、具有旅游性质的主题公园、林荫道和道路绿地等⽤地。
第21条附属⽣态绿地指其他城市功能⽤地中所含的绿地,如⽂化体育设施⽤地中的绿地及⼀般居住区、⽣产区、办公区、商业区中的配套绿地、建筑附属绿地和庭院绿化等。
第22条市域规划指标控制:由于各组团的发展,其绿地系统不断完善,因⽽整个市域的绿地指标均⾼于主城区1-2个百分点。
近期:⼈均绿地⾯积达到37m2,⼈均公园⾯积达到15m2,绿地率达到39%
中期:⼈均绿地⾯积达到41 m2,⼈均公园⾯积达到19 m2,绿地率达到45%
四级分数怎么算出来的远期:⼈均绿地⾯积达到46 m2,⼈均公园⾯积达到25 m2,绿地率达到50%
第23条⾹洲区绿地规划指标控制:
近期:⼈均绿地⾯积达到33m2,⼈均公园⾯积达到14m2,绿地率达到38%
中期:⼈均绿地⾯积达到39 m2,⼈均公园⾯积达到19 m2,绿地率达到43%
远期:⼈均绿地⾯积达到44m2,⼈均公园⾯积达到23m2,绿地率达到46%
第24条⾦湾区绿地规划指标
近期:⼈均绿地⾯积达到44m2,⼈均公园⾯积达到20m2,绿地率达到40%
中期:⼈均绿地⾯积达到48 m2,⼈均公园⾯积达到25 m2,绿地率达到47%
吴刚老婆
远期:⼈均绿地⾯积达到54m2,⼈均公园⾯积达到32m2,绿地率达到55%
第25条⽃门区绿地规划指标
近期:⼈均绿地⾯积达到41m2,⼈均公园⾯积达到16m2,绿地率达到40%
中期:⼈均绿地⾯积达到45 m2,⼈均公园⾯积达到22 m2,绿地率达到49%
远期:⼈均绿地⾯积达到48 m2,⼈均公园⾯积达到29m2,绿地率达到57%
第26条在市域范围内规划了三个湿地公园,五个郊野公园、六个森林公园、⼋个风景区。详见附表1。
第 4 章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结构
第27条主城区的绿地系统规划以城市外围⼭体为背景,以城市内部⼭体为核⼼,以沿海、沿河、沿路的带状绿地为联系纽带,以各级公园绿地为主要活动地点的点线⾯结合的复合式⽹络结构。
第28条主城区绿地系统结构是:“环⼼结合、绿廊穿插、绿带纵横”的星形放射⽹络结构。第29条“外环”:在城市外圈利⽤城郊⼭林、环城绿带、滨河绿带、滨海⽣态保全带等构建⼀条完整的环形绿地,将城市包围起来。
第30条“内环”:在城市内部按照组团区域,利⽤城市道路外侧带状绿地和带状公园建设多个绿环,构成⽣态健康游憩系统,这些环形绿地成为城市居民⽣活圈中的微循环系统,环环相套,⾃成体系。
第31条“绿⼼”:在中⼼城区以板障⼭公园为中⼼,在它周围建设⼀个环⼭的公园,形成中⼼城区的绿⾊核⼼。在南湾城区以⿊⽩⾯将军⼭为中⼼,构成南湾城区的绿⾊核⼼。
第32条“绿廊”:在“绿⼼”与“外环”之间,开辟⼗⼋条绿⾊廊道,形成⼀种放射结构,将城市化解成⼩型组团斑块镶嵌于绿⾊之中,通过绿地的联系作⽤将海、⼭、城、河有机地沟通起来。
第33条“横”:利⽤五条东西向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带状绿地形成横向的绿廊。
第34条“纵”:利⽤五条南北向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带状绿地形成纵向的绿廊。
第 5 章主城区⽣态健康游憩系统规划(康体绿道)
第35条⽣态健康游憩系统(康体绿道)是贯穿珠海主城区集休闲、游憩、健⾝、交通、⽣态廊道于⼀体的绿⾊廊道综合体,将各类⼤型公园与街头游园、带状公园、社区公园等通过道路或绿⾊廊道连接起来,使居民和游⼈能够在城市绿地中顺畅游⾛,形成完整的绿⾊健康步道系统,创造适于步⾏的邻⾥社区,减少对机动车辆的依赖,为城市居民⾝⼼锻炼提供场所。
第36条通过⽣态健康游憩系统(康体绿道)的规划,⼒争做到居民出⾏200m以内就可以进⼊⽣态健康游憩系统,并顺利到达⼀处游憩绿地。作为康体绿道组成部分的街头游园⾯积应不⼩于400m2且具备⼩型游戏健⾝设施,成为市民游览、交流、健⾝、休闲的场所。
第37条⽣态健康游憩系统(康体绿道)利⽤与城市道路并⾏的带状绿地内设置的道路,形成⼀个可以供市民⾃由穿⾏的步⾏和⾮机动交通⽹络,覆盖整个城市并联系城市各类公园绿地,使居民可以⽅便进⼊城市的主要公园绿地。
第38条根据廊道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功能,将其划分为三类功能略有差异的绿⾊廊道,⼀类是贯穿全市的贯通绿道,另两类分别是位于城市各组团内,深⼊居住区的环形绿廊和环形绿廊之间以及环形绿廊与贯通绿道之间的联系绿廊。贯通绿道和环形绿廊表格见附表2和附表3。
第39条贯通绿道的选择避开城市主要交通⼲道,具有快捷的步⾏交通功能,可⽤于进⾏穿越城市的康体锻炼⽅式。
第40条城区各组团中规划出串连所有居住区及公园绿地的环形步⾏绿廊,在环与环之间和贯通绿道之间布置⼀定数量的联系绿廊。
第41条在带状绿地和带状公园中,设置专⽤的游憩步道,并在与主⼲道和次⼲道交叉时增设天桥或地下通道(50处),与⽀路的交叉⼝设专⽤的红绿灯设施(16处),保证廊道的畅通。
第42条康体绿道的宽度要求:宽度≥8⽶,其中粗制铺地≥2⽶。绿道两侧各种植⾄少⼀排冠⼤荫浓的乔⽊,⽆植树条件处需种植攀援植物覆盖。
第 6 章主城区绿地分类规划
魏大勋年龄第43条主城区公园绿地规划指标:
●近期:到2010年主城区⼈均公园绿地⾯积达到14平⽅⽶,公园绿地总⾯积为1379
公顷;
●中期:到2015年主城区⼈均公园绿地⾯积达到18平⽅⽶,公园绿地总⾯积为1802
公顷;
●远期;到2020年主城区⼈均公园绿地⾯积达到22平⽅⽶,公园绿地总⾯积为2206
公顷。
第44条珠海市主城区的公园绿地分四个类型——市区级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街旁绿地。
第45条规划:市级综合公园11处、⾯积615.8公顷;区级综合公园22个、⾯积374.6公顷;
社区公园59个、⾯积117.9公顷;专类公园5个、⾯积167.2公顷;街旁绿地75个,⾯积35.9公顷。
第46条市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区级综合公园服务半径为1000⽶,社区公园服务半径为500⽶,街旁绿地服务半径为200⽶。
第47条主城区公园绿地的布局结构,确保居民户外步⾏200⽶半径内可以到达⼀个⾯积不⼩于400平⽅⽶的公园绿地,步⾏500⽶半径内可以到达⼀个不⼩于5000平⽅⽶的公园绿地,步⾏1000⽶半径内可以到达⼀个不⼩于3公顷的公园绿地,使得公园绿地成为居民户外⽂化⽣活的主要场所。规划公园绿地统计表详见附表4。
第48条⽣产绿地包括苗圃、花圃、草圃等⽤地,规划⽣产绿地总⾯积214.5公顷,占城市规划⽤地的2.19%。规划在前⼭、上冲与中⼭市交界处的西部边缘⼀带、洪湾等地安排⽣产绿地。⽣产绿地规划见附表5。
第49条根据珠海市主城区的⽣态环境特点和建设⽤地布局,规划在不同区域设置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详见附表6),以充分发挥绿地的防护功能:沿公路、⾼速公路、快速⼲道、铁路、⾼压⾛廊、河岸、海岸以及在城市组团之间、⼯业区与⽣活区之间和其它容易引起环境污染的设施周围建设防护绿地。
具体如下:
1防护林包括防风林、防⽕林和减噪隔声林等。防风林绿化树种以深根性、⾼⼤、健
壮树种为主;防⽕林以不易燃树种为主;濒⽔和受风暴潮影响的地区防护林以耐⽔
湿树种和耐盐碱树种为主;减噪隔声树林以浓密树冠的树种为主。
2沿滨海地区、⽔源地、河道、排洪沟、溪流等地设置防护绿地,沿穿越主城区主要排洪河道两岸设置防护绿地,两侧宽度各不少于15⽶。前⼭⽔道两岸是珠海市的主邯郸市教育考试网
要⽔体绿化带,在其两侧分别预留宽50⽶的防护绿地。饮⽤⽔源保护区不得纳⼊建
设⽤地范围。作为饮⽤⽔⽔源的河段两岸不准建设区宽度不少于100⽶,⽔库两岸
不准建设区宽度不⼩于500⽶。
3城区内城市⼲道规划红线外两侧建筑的后退地带和公路规划红线外侧的不准建筑区,除按城市规划设置⼈流集散场地外,均应建造绿化防护隔离带。铁路及城铁沿
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50⽶。城市快速⼲道两侧的绿化防护隔离带
宽度为20~50⽶。城市⼲道红线宽度26⽶以下的,两侧绿化防护隔离带宽度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