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司发通[2000]107号
颁布⽇期:2000-09-01
执⾏⽇期:2000-09-01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法律
56个民族的传统节日为了贯彻《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民共和国公证暂⾏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赋予强制执⾏效⼒债权⽂书的公证和执⾏⾏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效⼒的债权⽂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债权⽂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桂林旅游注意事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和债务⼈对债权⽂书有关给付内容⽆疑义;
(三)债权⽂书中载明债务⼈不履⾏义务或不完全履⾏义务时,债务⼈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的承诺。
画壁票房⼆、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效⼒的债权⽂书的范围:
(⼀)借款合同、借⽤合同、⽆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莽荒纪的演员(⼆)赊⽋货物的债权⽂书;
(三)各种借据、⽋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效⼒条件的其他债权⽂书。
三、公证机关在办理符合赋予强制执⾏的条件和范围的合同、协议、借据、⽋单等债权⽂书公证时,应当依法赋予该债权⽂书具有强制执⾏效⼒。
未经公证的符合本通知第⼆条规定的合同、协议、借据、⽋单等债权⽂书,在履⾏过程中,债权⼈申请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效⼒的,公证机关必须征求债务⼈的意见;如债务⼈同意公证并愿意接受强制执⾏的,公证机关可以依法赋予该债权⽂书强制执⾏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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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务⼈不履⾏或不完全履⾏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效⼒的债权⽂书的,债权⼈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证书。
五、公证机关签发执⾏证书应当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不履⾏或不完全履⾏的事实确实发⽣;
(⼆)债权⼈履⾏合同义务的事实和证据,债务⼈依照债权⽂书已经部分履⾏的事实;
(三)债务⼈对债权⽂书规定的履⾏义务有⽆疑义。
六、公证机关签发执⾏证书应当注明被执⾏⼈、执⾏标的和申请执⾏的期限。债务⼈已经履⾏的部分,在执⾏证书中予以扣除。因债务⼈不履⾏或不完全履⾏⽽发⽣的违约⾦、利息、滞纳⾦等,可以列⼊执⾏标的。
2015韩国电视剧大赏七、债权⼈凭原公证书及执⾏证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申请执⾏。
⼋、⼈民法院接到申请执⾏书,应当依法按规定程序办理。必要时,可以向公证机关调阅公证卷宗,公证机关应当提供。案件执⾏完毕后,由⼈民法院在⼗五⽇内将公证卷宗附结案通知退回公证机关。
九、最⾼⼈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执⾏〈民事诉讼法(试⾏)〉中涉及公证条款的⼏个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已公证的债权⽂书依法强制执⾏问题的答复》⾃本联合通知发布之⽇起废⽌。
备注:
本条例⽣效时间为:2000.09.01,截⾄2022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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