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强制执行公证存在的缺陷及防范措施
强制执行公证存在诸多缺陷,加强防范成为业界的当务之急。本文首先论述了何为强制执行公证及其法律依据,接着分析了强制执行公证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最后提出了如何防范强制执行公证风险,有理有据,可资借鉴。
标签:强制执行;公证;缺陷;防范措施
出师未捷身先死
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业务具有对于界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当事人意思表示、节省诉讼成本、减轻诉累等多种优势,是公证机构的一种特服务业务,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有关的法律条文及领域涉及的较少,为此笔者就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开展,谈谈自己的认知。
一、 强制执行公证的优点
1.1约束债务人履行义务
人生格言励志当事人双方在作出债权文书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时,债务人需做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顾名思义债务人即自愿以丧失了用诉权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当债务人不按
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既可以不用通过诉讼程序,依据其申请,债务人自身的财产将被直接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拍卖、变卖。可以说当债务人承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对于其自身来说自身的权益将受到很大的损害,风险很大的,另一方面可以说对债务人履行债务起到了一定的督促和约束作用。在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在做了强制执行公证后债务人都能自觉地履行债务,从而为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2高效保障债权人权益
效率和效益是强制执行公证制度存在的首要价值,也是强制执行公证生存之基础。一旦发生纠纷,债权人不用通过诉讼或仲裁就可以直接执行债务人或担保人的财产。对当事人来说强制执行公证更为方便快捷,节省了时间和财力,又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充分维护了自己的合法利益。
茶文化知识1.3节约成本,减轻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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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博强制执行公证的主要意义在于当债权文书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后公证书就具有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一样的法律效力,公证机构所出具的公证文书和签发的执行证书可以起着判决
书、调解书一样的法律效果。债权人凭公证机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经过审判程序。那么债权人无需支付诉讼费以及因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缩短了时间、节约了成本、减少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诉讼负担,同时也可以减少了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负担和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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