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层住宅设计要点
⼤家周末好,今天我们⼀起来学习下超⾼层设计的相关要点。
⼀、有关概念
1、规范中明确的定义、概念的条⽂。
不同规范的定义
(1)、超⾼层住宅——⾼度超过100⽶的住宅。⾼层住宅——≥10层的住宅。
(2)、⾼层、超⾼层建筑的划分,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划。联合国1972年国际⾼层建筑会议将⾼层建筑按⾼度分为四类:(1)9~16层(最⾼为50⽶);(2)17~25层(最⾼到75 ⽶);(3)26~40层(最⾼到100⽶);40层以上(即超⾼层建筑)。宠物猫哪里有卖
2、明确的定义和概念的总结
(1)根据我国《⾼层民⽤建筑设计防⽕规范GB 50045-95》,在我国民⽤⾼层建筑分为四类:10-18层住宅,19层-100⽶住宅,100⽶以上的住宅
(2)《民⽤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将住宅建筑依层数划分为:⼀层⾄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九层为中⾼层住宅,⼗层及⼗层以上为⾼层住宅。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建筑⾼度不⼤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于24m者为⾼层建筑(不包括建筑⾼度⼤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建筑⾼度⼤于100m的民⽤建筑为超⾼层建筑。(注:建筑⾼度指地⾯到檐⼝或屋⾯⾯层的⾼度,屋顶上的⽔箱间,电梯间,排烟机房和楼梯间出⼊⼝不计⼊建筑⾼度。)
⼆、平⾯布局的形式
1、核⼼筒形式
核⼼筒⽐较多采⽤”⼆室合⼀“的形式,就是消防电梯前室和剪⼑梯的⼀个前室合并,剪⼑梯的另⼀个前室为⼀个单独的前室。各户户门通过⼀个⾛廊与前室门隔开。其中消防梯的前室可以与
电梯厅合并。如图1-4
图1.核⼼筒平⾯⼀
图2.核⼼筒平⾯⼆
图3.核⼼筒平⾯三
图4.核⼼筒平⾯四
2、标准层的经济⾯积
根据《⾼层民⽤建筑设计防⽕规范》(GB50045-95)(2005版)的3.0.1条:⼗九层及⼗九层以上的住宅属于⼀类建筑。按照这个定义,建筑⾼度》100⽶的超⾼层住宅属于⼀类建筑。⽽根据5.1.1条的规定,⼀类建筑中每个防⽕分区的⾯积不应超过1000平⽅⽶(设有⾃动灭⽕系统的防⽕分区,其允许最⼤⾯积可增加⼀倍)。通常将⾼层住宅的标准层⾯积控制在⼀个防⽕分区
之内,所需的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的个数都最少,是相对⽐较经济的。所以在户内不设喷淋的情况下,超⾼层住宅的标准层⾯积应控制在1000平⽅⽶之内。在这个前提下,根据⽤地的容积率,建筑限⾼和⽇照要求,根据业主提供的户型⾯积,户型配⽐户数⾯积⽐例要求,决定是哪种标准层⾯积情况。举例来说:
案例⼀超⾼层标准层
蛇夫座案例1:采取的户型的基本标准层⾯积在470平⽶左右,为⼀梯四户,⼀共49层,建筑⾼度为150⽶,其中三到⼗⼀层是平层,以上⾄49层中间户型是复式。
案例⼆住宅塔楼标准层
案例2:采取的户型的基本标准层⾯积在870平⽶左右,为⼀梯⼗户(由于“70/90”的需求,实际出售为⼀梯五户),⼀共64层,建筑⾼度为230⽶,其中31层及以上为住宅部分(其中46层和58层含避难层)
案例三:住宅塔楼标准层
案例3:采取的户型的基本标准层⾯积在760平⽅⽶左右,为⼀梯四户。⼀共39层,建筑⾼度为124⽶,其中12层和25层包含避难层。如图(注意,超⾼层住宅和超⾼层公建不同,不⽤设置避难层)
3、最适宜的进深
综合考虑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照情况和房型,超⾼层住宅的进深从20⽶⾄25⽶不等。例如案例1住宅板楼的进深为19.5⽶, 案例2塔楼进深25⽶,案例3塔楼进深24.6⽶。
4、最适宜的户型配⽐、户数
户型配⽐⼀般是由业主⽅销售⽅⾯提供的资料来确定的,通常根据既定地块进⾏全盘权衡,根据楼盘档次的定位综合考虑。
5、通⽤形式(⼀梯四户、⼀梯六户)
除去跃层户型的考虑,我们可以采取⼀梯四户、⼀梯五户(为了满⾜⼩户型的需求将户型拆分成⼀梯⼗户)、⼀梯六户和⼀梯⼋户的形式
三、楼梯间的消防设计
1、消防疏散要求
因为我们国家没有相应的超⾼层建筑的防⽕规范,所以我们在设计的时候只能参照《⾼层民⽤建筑防⽕规范》,根据《⾼规》第6.1.5条规定住宅户门到楼梯间疏散⼝的疏散距离≦20⽶。(其中6.1.6条规定跃廊式住宅的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楼梯的⼀段距离按其1.50倍
⽔平投影计算)。户内房间内最远⼀点⾄房门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5⽶。
2 、需征询项⽬当地消防局,确定建筑核⼼筒的要求及消防设备的要求。
例如案例1超⾼层住宅这个项⽬经与当地消防局沟通,超⾼层住宅交通的楼梯间前室必须独⽴,消防电梯前室只可与⼀部楼梯间的前室合⽤。⽽⾼层住宅两部防烟楼梯间的前室和消防电梯的前室可以三室合⼀。上海市也遵循相同的规定
黄有龙前妻3、通风、喷淋、报警要求(规范条⽂、消防要求)
1)建筑⾼度超过100⽶的居住建筑,防烟楼梯间不论有⽆外窗,均应设机械加压送风防烟。2)建筑⾼度超过100⽶,消防系统需要分区,建筑⾼度超过120⽶,⾃动喷淋系统需要分区设置。其中在超⾼层住宅的公共部分需要加设喷淋。并且按照《⾼规》第7.6.1条:建筑⾼度超过100⽶的⾼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积⼩于5m2的卫⽣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门的住宅的户内⽤房和不宜⽤⽔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动喷⽔灭⽕系统。(注:超⾼层住宅公共部分包括:公共楼梯间、前室、公共⾛廊,这些地⽅需加设喷淋。)品牌轿车
poe供电4、楼梯间布置形式案例
按照《⾼规》第6.1.2条规定,塔式⾼层建筑,两座疏散楼梯宜独⽴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楼梯。所以在超⾼层住宅中我们有两种楼梯间形式可供选择。
(1)2座疏散楼梯间,参见图核⼼筒3、4
(2)1座剪⼑梯,参见图核⼼筒1、2
四、避难层的设置七一庆祝大会
根据《⾼层民⽤建筑设计防⽕规范》6.1.13中规定:建筑⾼度超过100⽶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纯的超⾼层住宅不需设置避难层。(规范对纯超⾼层住宅没有提出设置要求,但通常实际项⽬中,超⾼层住宅⼤部分和酒店、办公、商业等结合在⼀起形成综合楼,则也应该设置避难层(间)。) (注:2005年7⽉1⽇实⾏的《民⽤建筑设计通则》超⾼层民⽤建筑应设避难层。超⾼层公共建筑中⼀个会议室中⼈数可能⽐超⾼层住宅中的总⼈数还要多,所以消防规范并未对超⾼层住宅设避难层做强制要求。)
2011年11⽉1⽇施⾏的上海市新的《住宅设计标准》新增了超⾼层住宅的防⽕设计规范,在国内⾸次系统提出“避难层(区)的设置规范:每平⽅⽶3⼈、间隔不宜超过15层或45⽶。”(公共建筑的避难层
⾯积标准为每平⽶5⼈)避难层的净⾼不得低于2.2⽶,避难层(区)应设消防电梯出⼝和独⽴的防烟设施。避难层应该设在消防登⾼场地⼀侧,作为建筑的公共⾯积,避难层内不得设置居住⽤房,如果容纳⼈员避难的避难⾯积经计算后不需要占据全部楼⾯,其余⾯积可作为设备⽤房,但应采⽤耐⽕极限不⼩于2⼩时的不燃烧体进⾏分割。可见超⾼层住宅避难层的设置在未来是个发展趋势。
五、垂直设计
1、超⾼层住宅电梯系统的布局概念
1)多区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