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研究
摘要:互联网已经引起了经济社会的重大变革,对税务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实现税收公平是税务部门需要重视的课题。本文从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着手,提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难题,探索大数据背景下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
关键词:大数据 个人所得税 信息共享
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相结合、自行申报与扣缴申报并行模式,对自然人信息质量的要求更为严格。只有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才能确保信息的详实准确,有效防范风险,促进税收公平。
一、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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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收入的隐蔽性、分散性更强
快手段宏楠住院视频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丰富了交易形式,人们可以直接在网上交易,购置生
产生活所需各类物资,方便快捷。但对各类交易平台的控管存在难题。一是自然人没有注册登记。自然人通过网络平台交易,出售方往往没有到相关部门注册登记,而平台也基本没有履行扣缴义务,因此个人对个人的交易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无法监控也无从征收。二是自然人税法遵从度普遍不高。自然人体数量庞大,多数人对税法知识不甚了解,税法遵从度也远低于企业纳税人,存在着刻意隐瞒收入,不进行如实纳税申报的倾向,同时也有着强烈的从众心理与攀比心理。
(二)信息共享存在壁垒
中国电视好演员入围名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有义务协助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的身份和账户信息等。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部门之间应互通有无,传递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但因各部门信息化水平的差异等原因使得共享的数据质量不能完全满足需求。
(三)跨境交易个税征管难度增大
一是对高收入体征管难。高收入体往往有着高技术、高水平,收入渠道很广,但各国
对高收入体的界定标准不一致,国际合作难以推进,导致收入来源不明,规则不清,高收入体存在着逃税避税的可能。二是跨境交易形式多样,特点不一。信息技术水平的限制及各国对网络的监管导致无法形成全球的监管网络,因此税务部门很难得知纳税人的跨境交易行为。
(四)执法风险加重
一是数据排查存在困难。自然人因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房产、家庭、子女教育等信息,自行填报信息的自然人以亿万计,后期的数据核查是重点。在海量的数据中如何准确定位和匹配及自动核验纳税人填报的信息是工作难点。二是缺乏全能型税务干部。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税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与传统的专业性人才相比,更急需业务与信息技术水平均突出的全能型税务骨干,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二、大数据背景下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对策
(一)建立全国统一的自然人涉税信息平台
一是整合现有的数据,制定简单明了的规则和制度。自然人取得收入的来源广泛,不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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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于某一地区,而各地区的数据差异明显,规则不一,因此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涉税信息平台。二是完善平台的技术支撑。需要继续研发金税系统的功能,能够逐步实现全国数据可以查询,建立自然人涉税信息的“一户式”档案,做好基础数据的清理和筛选,为全国统一的涉税信息平台的搭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打破信息壁垒
一是强化信息保密制度,提升保密意识。应完善信息交换系统的功能,防止信息传输过程中发生信息被盗取的事故。二是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各部门实时上传数据,定期清理平台的垃圾数据,做好数据的批量修改和转化的工作,便于个人所得税各类涉税数据的筛查与比对,提高税务机关工作效率。
(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一是明确对自然人的处罚和强制的措施。应完善针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措施和征管流程,从制度层面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有法可依,增强执法的刚性和硬性约束。二是明确自然人的纳税信用制度。积极探索将个人所得税守信情况纳入自然人诚信积分体系管理
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自然人信用的考察项目,将自然人的纳税信用不仅与本人相关联,而且与家庭相关联,如子女教育方面、医疗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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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托大数据优化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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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利用大数据整合归集纳税人需求。通过数据平台分析自然人的经济活动情况,根据涉税信息的一户式查询了解纳税人关注的问题,对不同类型纳税人提供针对性的特服务。二是利用人工智能推出新型服务。利用新技术增强纳税人与人工智能系统的互动,通过智能系统逐步实现解答和办理简单业务、扫描识别纳税人提交的申报信息和资料、数据分析和汇总等工作。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强化国际反避税。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各国联合搭建全新的信息交换机制和平台,实现税收情报的顺利交换。通过国际协作,监控纳税人的全球所得,保护税收管辖权。
(五)依托大数据加强风险防控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税法宣传。应进一步借助信息网络的发展趋势扩大对税收政策和税收制度的宣传,拓宽宣传内容,让纳税人能够共同参与到税收政策的制定与征管流程的完善等
工作中来,“开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及热情。二是强化对税务干部的培养。注重培养专家型、复合型税务骨干,通过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的素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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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笛.中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比较与借鉴[J].现代商贸工业,2010(20):128.
作者简介:祝晓峰(1987-),女,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族:汉职称:无,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