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清贫一生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晚年自号于山老人,山西永宁(今山西离石)人。明末副榜贡生,清顺治十八年 (1661)谒选,授广西罗城县知县。从此,于成龙开始了他清廉卓越的仕途生涯。在二十几年中,于成龙历任罗城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北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直隶巡抚、江南江西总督。他以天下为己任,劝农励俗,兴利除弊,恪尽职守,然而对自己却要求极严,他的好友熊赐履在为他撰写墓志铭时,称他“性善吃辛苦,诸人所不能堪者,一处之恬如”。正因为如此,无论他到何处任职,“所至民怀其德”。 
自信心  于成龙初任广西罗城知县时已45岁,而当时的罗城,由于长年战乱,城乡残破不堪,百姓生活极端困苦。于成龙上任前,亲朋好友都来相劝,让他不要到那“蛮烟瘴雨”之地去吃苦。于成龙不为所动,变卖了部分家产,凑足路费百两,毅然登程。来到罗城,情况比预想的更糟;“无城郭,庐室居人数家”,而县衙无门,“插篱棘为门牖”,院内长满荒草,“虎啸猿掷,白昼行庭中”。于成龙就在破屋之内“累土为几案,其旁置一爨一盂”,开始在这里吃、住并办理公务。随即“召吏民来前,从容问所苦,喻以急公敬上之意,申令行事”。为改变罗城面貌,于成龙努力招抚流亡,发展农业生产,他经常到田间察看,并与农夫农妇亲切攀谈,宣传力耕之道理。他还采取一些措施,诱导、鼓励人们发展生产:“嘉其勤而获者,愧其惰者、
荒芜者。民大劝悔, 穗被野,牛羊满山。公(指于成龙)以其暇日,增陴浚隍,招民人居。新筑室者,公手书题额或门联以示奖导”。几年之后,罗城县面貌大为改观,百姓日富。为了感谢于成龙,百姓经常送钱送礼,而于成龙一概拒绝。他只拿朝廷俸禄,额外一文不取,尽管他生活十分清苦,却从不打百姓的主意。一次,百姓见于成龙身体不好,就凑了些钱送去,于成龙坚决不收,百姓跪在他面前说:“知阿爷苦,我曹供些少盐米费。”于成龙笑着将众人挽起,说:“我一人,何须如许物,可持归易甘旨奉汝父母,一如我受。”众人只好将钱拿回。又一次,于成龙的儿子来罗城看望他,百姓闻之,特别高兴,一起来到县衙后堂,说:“阿爷人来,好带物安家去!”于成龙对百姓送来的礼物仍以好言谢绝,并让儿子速离罗城。百姓得知此情,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康熙六年(1667),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今合川)知州。罗城百姓听到于成龙离去的消息,“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上路之日,“罗人送至三四百里。窥公清风两袖,明月一船不能赴合,令一眇者,素善星卜,偕公而往”。 
  于成龙一到合州,首先免除官员的随从之费,自己仅畜一羸马,以家仆自随。当时,官场积弊颇多,地方官员以土产馈赠上司几乎成了风气。一次,知府下帖,让合州送鱼。于成龙很不以为然,他说:“民脂膏竭矣,无怜而问者,顾乃欲渔吾鱼,吾安所得鱼乎?”他不但
不送鱼,反而呈文备陈合州百姓困苦之状。知府自知理亏,不但不怪罪他,反而裁革了十余件对合州不合理的摊派。 三打白骨精票房
  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龙因政绩显著,升福建按察使。赴闽之前,于成龙命人买了许多萝卜。有人讥笑说:“贱物耳,何多为?”他却非常坦然地回答:“我沿途供馔赖此矣。”福建自宋代以来,就是市舶重地,在此任官者极易发财。然而,于成龙到任之后,仍以清苦自励,不改初衷。外国前来作贸易的商人经常有送礼者,于成龙一概谢绝,真正做到了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韩火火事件是什么
  不久,于成龙便以清廉之名受到康熙皇帝的褒奖,并提升为两江总督。他虽地位变了,但克己奉公丝毫不减当年。赴任之前,他先请假回家葬母,然后雇了一辆骡车,与幼子同行,各袖制钱数十文,沿途住小店不入公馆,悄无声息地到达江宁任所。于成龙做官从不带家属随任。这时因年已65岁,且身体多病,才带小儿子在身边侍奉。他自奉简陋,每日粗茶淡饭,所食只青菜一把。于是,江南人民送他一个美称———“于青菜”,以示亲切、景仰。 
明星代言广告  康熙二十三年(1684),于成龙卒于任,终年68岁。死后,同城的将军、都统等来到他的寝室,见他生活清苦,私人财物只有一袭绨袍,几罐盐豉,“四壁萧然,无异寒士。将军僚属
门事件全图相哭失声”。就连“平时心惮成龙者,俱感动流涕”。于成龙去世的消息一传出,百姓罢市聚哭,家家绘像奠祭。康熙皇帝闻知,十分感慨,特赐与其操守相符的谥号“清端”,以示褒奖。于成龙之所以受到人们如此的爱戴和敬仰,正如时人范郁鼎所言:“其节操至死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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