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发⽣⼆次碾压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有车⼀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的频率也越来越⾼。有的肇事者在事发之后会躲到⼀边,以为这样既不算逃逸也可以观察事态发展再见机⾏事。其实很多⼈都没有意识到,这样也是⼀种违法⾏为。
⼆次事故致⼈死亡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当发⽣交通事故时,肇事者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出现了⼆次碾压,这个时候,谁来承担责任呢?
发⽣事故后未保护现场致⼆次碾压
2014年3⽉27⽇20时许,王某驾车⾏驶⾄朝阳区⾩通西路时,将步⾏的被害⼈撞倒。王某没有⽴刻下车在现场等候或抢救伤者,⽽是将车停到附近⼀⼩店门⼝,之后打电话问朋友该怎么处理。就在短短的⼀分钟内,⼀辆公交车⾏驶过来,司机刹车不及,被害⼈被再次碾轧导致死亡。当⽇21时50分,王某回到现场向民警陈述事情经过。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公交司机和被害⼈皆为次要责任。检⽅认为,王某驾车撞⼈后逃逸,致后车再次碾轧被害⼈致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涉嫌交通肇事罪。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条第⼆⼗⼀条分别规定,当事⼈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有条件报案,⽽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案例分析
黒木真由美此案中王某的⾏为属于逃逸⾏为。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为。王某在发⽣事故后,并未⽴即停车、抢救伤员,⽽是驾车驶离现场,虽然是在附近区域,但其⾏为属于为逃避法律责任实施的⾏为。其⽬的较为明确,且未履⾏对伤者及时救助、保护现场的义务。所以,应构成逃逸⾏为。这也符合⽴法的宗旨。漂组词100个
冷门创业项目此案中,后续车辆刹车不及,应属于超速或未尽安全驾驶义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应保障车辆的安全⾏驶。这是⼀个较为笼统的兜底性条款,在很多事故中均存在操作不当、制动不及时、车距保持过近、未仔细观察路况等细节⾏为,但交警⼀般也⽆法进⾏有效取证。所以,根据未尽安全驾驶义务给肇事车后续车辆驾驶员定次责则较为适当。
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对交通事故责任作了科学的划分:
tcl和海信电视哪个好1、⼀⽅当事⼈的违章⾏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为⼀⽅应当负全部责任;
2、两⽅当事⼈的违章⾏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的⼀⽅负主要责任,另⼀⽅负次责;违章⾏为在事故中作⽤相当两⽅负同等责任;
镖局风云3、三⽅以上当事⼈的违章⾏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违章⾏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划分责任。
经典好句好段摘抄大全结语
现实⽣活中发⽣了很多类似此案的交通事故,⼆次事故致⼈死亡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编认为,每⼀个⼈都应对⾃⼰和他⼈的⽣命安全负责,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论是⾏⼈还是车辆驾驶员,均应依法在交通道路上⾏⾛和驾驶,这是保障⼈⾝财产安全的基础。也需要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和法律意识,这可能会有⼀段较长的路要⾛。但在⽬前的法治环境下,驾驶员发⽣交通事故后,应⽴即停车,打120救助伤员,防⽌扩⼤损失,这是肇事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作为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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