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5
2020年11月上半月刊(总第126
期)
法学
蒋易沁
摘要:宋轶白敬亭恋情
蔡妍 金钟国无人驾驶模式下的智能汽车发生交通肇事,其刑事责任主体的认定与责任分配是法律界面临的新问题,其中智能汽车的法律人格、刑事责任承担能力、刑罚方式等问题是争议焦点。无人驾驶汽车拥有自主意识,属于强人工智能,具有法律上的人格,但只在其用途范围内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刑事责任的认定,无人驾驶汽车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刑罚方面参照单位犯罪适用双罚制和单罚制相结合,研发针
董路个人资料简介对智能汽车的痛苦体验技术使其吸取教训深入学习,并为其设立“人格基金”以进行附民赔偿。另外,诸如汽车所有者、使用者、设计者、制造者、销售者以及监管者等相关自然人主体因违反注意义务而使汽车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严重损害的,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关键词:
无人驾驶;智能汽车;交通肇事;刑事责任;强人工智能中图分类号:
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0)21-0055-03自动驾驶汽车又称智能汽车,属于人工智能产品的一种。按照国际汽车工程师学会(SAE )的分类标准,根据自动化程度的不同,智能汽车可以分为L0至L5六级。其中,L4和L5的汽车驾驶系统拥有自主意识,能自行分析判断周围环境,独自执行驾驶行为,无需人类驾驶员的介入,属于真正的“无人驾驶”。
自动驾驶技术在给人们出行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给法律带来了新的挑战。与传统情形不同,当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肇事时,驾驶人员不再是当然的责任主体。尤其是L4和L5级别的汽车,完全排除了人的行为因素,安全驾驶义务从人转移至自动驾驶系统,这种情况下责任主体的重新认定与责任分配问题成为争议的焦点。
本文重点探讨“无人驾驶”模式下(也即L4和L5级别的汽车)发生交通肇事时,刑事责任的认定与分配问题,其中包括无人驾驶汽车的法律人格、刑事责任承担能力、刑罚方式,以及汽车背后相关自然人主体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一、无人驾驶车辆的法律人格及刑事责任能力无人驾驶车辆是否具有法律人格,是讨论其能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与基础。目前学界直接讨论自动驾驶车辆法律人格的研究成果并不多,学者讨论对象多为人工智能,而作为其具体运用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参照对于人工智能法律人格的讨论。
人工智能产品能够通过大量的数据和严谨的算法不断学习知识和掌握技能,在这个过程中逐渐产生自我意识,而这刚好符合从生活经验中学习进而养成人格的特征[1];但与此同时,由于机器学习的片面性和专业性,人
工智能产品的性格和习惯的形成具有局限性,只能在其用途范围内证成人格[2],因此在承认人工智能产品具有
法律人格的前提下,其所拥有的也是有限的法律人格。
另外,人工智能产品也并非一概拥有人格[3]。以其是否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可以将其划分为强人工智能产品和弱人工智能产品。强人工智能产品可以独立思考,并进行推理和解决问题,它们能够辨认和控制自身
的行为,通说认为强人工智能产品才有法律上的人格。
上校的涩涩小妻有学者主张智能化程度较低者刚好对应无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而智能化程度很高的强人工智能则对应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如果人工智能系统感染病毒则可对应间歇性精神病人[4]。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有一定道理,但是并不完全准确。弱人工智能产品尚没有能力进行自我思考,许多行为的决策和实施仍然依靠人类,应该对应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强人工智能产品对应的应当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而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因为即使强人工智能产品具有自我意识,但也只能在其用途范围内承担有限的刑事责任。
康熙来了释小龙此处所讨论的“无人驾驶”模式下的L4和L5级别的汽车,它们能够分析四周环境,并根据大数据进行计算和判断,自主执行驾驶行为,甚至能在意外突发情形下做出自主决策,实施相应行为,属于强人工智能产品。笔者认为在此种模式下,智能汽车具有法律上的人格,能够成为刑事责任的主体,但责任范围仅限于其用途范围内。
二、刑事责任的认定与分配(一)无人驾驶汽车的刑事责任燃气热水器品牌排名
当真正达到完全无人驾驶水平时,汽车的驾驶系统便具备了控制能力与辨认能力,能够通过人工智能算法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