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霞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广东珠海519041)
摘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湾区存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四个核 心城市”的特殊情况,因此要真正做到湾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就需要创新思路,深度融合,在社会诚信建设领域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本文就粤港澳湾区开展信用合作的必要性、合作基础及征信合作路径等方面展开研究。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征信;信用合作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 — 3157(2020)36 — 0126 — 03
一、 粵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特征
粤港澳大湾区依托独立的区位优势,拥有浓厚的开放传 统和氛围,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长期以来形成 了良好的软硬件开放基础,如国际交往、外商投资、航运航空 能力等。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载体,通 过外向型经济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国际竞争,发展成重 要的国际交通
、金融、贸易和制造中心。得益于开放,粤港澳 大湾区要素聚集能力较强,市场体系相对完善,实体经济活 跃,包括珠三角强大的制造业和港澳地区发达的现代服务 业;湾区独特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 币、四个核心城市”格局使其在发展模式、规则体系和政策制 度等方面更为多元化,能灵活有效与国际衔接。金融是现代 经济发展的核心,完善的信用体系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支 撑,金融业发达是世界各大湾区的共同特征。粤港澳大湾区 的金融业发展较为综合,显示出“金融十科技+产业”的特 。香港拥有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对湾区发展发挥了重要的 支撑作用,而我国12家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有3家银行 均将总部设在大湾区内。
二、 粵港澳大湾区信用合作的必要性及合作基础研究
1.粤港澳大湾区信用合作的必要性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 点,全面推进港澳与内地互利合作发展。香港回归祖国后开 放赴港个人旅行,促进了香港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自2013年9月起内地先后设立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11 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虽然内地自贸区部分取代香港自由港的 地位,但是近年来香港与内地的进出口贸易额一直维持在 5000多亿美元的水平,内地早已成为香港对外贸易的第一大 市场;而香港也是内地最重要的转口港和贸易伙伴。未来在 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香港作为国际贸 易枢纽及
内地市场大门的地位将更加巩固,香港与内地的贸 易前景将持续向好发展。近期澳门地区将计划设立以人民 币计价结算的证券交易所,成立葡语系国家人民币清算中 心,打造中葡金融服务平台、绿金融平台,发展创新金融和 特金融等业务。澳门发展跨境创新金融业务,侧重于经常 账户人民币计价的科目内容,将其衍生的金融产品以人民币计价,并实现互联互通,令澳门可以联动内地发展成为人民 币经常账户金融产品的创新区域。这些金融土壤使得澳门 已具备成为流动外汇储备及交易中心的基础。鉴于粤港澳 大湾区的现状和其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港澳与内地的融合 发展已迈向新的阶段,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水平逐步提 高,三地金融合作具有坚实的基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要 真正做到湾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就很有必要在社会诚信建设 领域建立区域合作机制。
广东高考成绩查询网站图12013年〜2019年香港与内地进出口贸易额及
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数据整理。
2.粵港澳大湾区的信用合作基础
鉴于港澳与内地唇齿相依的融合发展和紧密合作,粤港 澳湾区开展信用合作势在必行。广东省的信用体系建设一 直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已积累了一定的成果,三地政府整合 湾区2区9市的信用信息,共同开展大湾区信用合作的基础 内容建设。当前已积累的信用建设成果主要包括:
(1)区域合作方面。2015年1月,深莞惠(深圳、东莞、惠州)及河汕(河源、汕尾)五市建立“3 + 2”区域信用合作,探索 和实践个人和企业的区域性联动奖惩机制,即达到征信主体 “一市失信、五市受限”的效果。2015年6月,江门和澳门两 地金融管理局共同签署有关加强江澳金融合作备忘录,成为 内地首个与澳门签订金融合作的地级市,实现江门与澳门信 用评级结果互认。同年,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澳门特 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签订协议,旨在消费维权信息共享、异地消费维权、诚信店品牌建设、消费品检测等方面展开密 切合作。《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诚信岛建设促进办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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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于建设与港澳趋同的营商环境。
(2) 信用体系示范城市(惠州)的示范作用。2018年1 月,惠州市被列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 一,也是大湾区唯一获批的城市。此外,正在争创示范的城 市还有广州、深圳和珠海。信用体系示范城市队伍的不断壮 大,对于湾区信用体系的数据统一和信息共享具有重要 意义。(3) 银、政、企征信平台。地方政府加快构建区域化信用 体系,打造银、政、企征信平台,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强化信 用对实体经济的支撑。2017年12月,佛山市南海区信用与 金融创新应用平台正式上线发布,旨在把企业的现有数据加 以应用,使用到日常融资的场景当中。该平台已整合区政府日记
智能部门、金融机构等7. 7亿条信用信息。同时,南海区还
开展金融联合执法行政,协调法院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为金 融机构和企业合作、融资纠纷解决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南海区信用与金融创新应用平台为其他地市起到了很好的 表率作用。(4) 信用社会组织。大湾区的信用相关社会组织相对发 展比较充分,其中广东省信用协会成立于2008年9月,持续 举办广东信用盛典、广东信用论坛等相关活动,在全国同类 组织中具有一定影响。2018年广东省信用协会联合广东省 广告协会和香港地区华夏邓白氏等机构发布《2017粤港澳诚 信营商环境指数》报告。
(5) 信用经济试验区•前海。截至2018年11月底,前 海吸引了微众银行、招联消费金融、平安科技、中证信用、腾 讯征信等众多行业领先的市场机构,片区信用服务类(包括 信用管理、信用咨询、信用评级、征信、信用评估、信用信息等 行业)企业594家,引人纳税总额超2. 3亿元。此外,湾区还 有广东鹏元征信有限公司等在内的首批7家行政处罚信用 修复服务机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等4家“守信激励创新产 品与服务”联盟成员以及分布在广深的10家备案企业征信 机构。这些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具有政府背景的征信部门共 同成为大湾区开展征信合作的中坚力量。
三、粵港澳大湾区开展征信合作的路径选择
港澳经过上百年的现代信用体系和制度建设,社会信用
体系、制度及机制较为完善,受限于我国整体社会发展水平、
法律法规及信用违约成本等因素,广东九市与港澳地区尚存
在一定差距,寻求征信领域的进一步合作发展,需要在现有
的体制机制上有适当的突破创新。
1.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增强征信合作的内生动力
(1) 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应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拓展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在政府分配专
项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和开展招投标等项目领域中广泛使用
信用产品或服务来控制信用风险;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后弦新歌
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规避经营风险,培 育社会信用服务市场的有效需求。同时,港澳与内地在贸易 往来和金融合作中引入征信服务,在巩固现有征信发展成果
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信用服务需求。(2) 统一征信服务行业标准,推动粤港澳征信产品互认。 统一信用评级标准是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的基础,良好、灵活 的信用提升竞争机制有利于征信系统在经济社会领域建立
应用场景。经过近40年的积累,香港征信机构已在技术、人 才、管理等方面积累了相关经验,因此推动港澳及内地征信 机构在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上的合作,逐步统一区域内的征 信行业标准。具体而言,统一建立企业的信用档案,发布企 业信用“红黑榜”,对信用优质的企业实施诸如免部分税的政 策优惠,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商业管理的协同化。同时,推动 建立粤港澳区域征信产品互认和征信服务机构备案机制,促
成征信产品和信用评级结果的统一使用。在此基础上,进一 步推进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的资质互认,促进三地信用服务人 才的自由流动。
(3)支持粤港澳征信机构开展跨境业务。充分发挥三地 资深征信服务机构在产品设计、使用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
引导广东省征信机构“走出去”,同时加快出台外商投资征信
机构的配套办法,在做好风控的前提下逐步放开港澳征信机 构在境内经营相关征信业务,粤港澳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促 进三地经贸和金融合作。2. 建立粤港澳商业征信合作平台,深化信息共享
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等方面信用信息的收集、整合 和应用,以此推进粤港澳商业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设,是湾区 开展信用合作的重要内容。当前港澳与内地的体制背景不
保护环境的名言>广州国旅同,各地的信用信息缺乏共享动力,从而形成了现有的“信息 孤岛”局面。建立粤港澳商业征信合作平台有利于打破现有 僵局,推动信用信息的共享与联动,从而实现信用数据的互
联互通。目前,广东省已初步完成金融征信数据库和公共征信数 据库的建设,但商业征信系统尚不完善,而香港地区的商业 征信系统较为成熟,因此,可由湾区三地信用监管部门加强 合作,设立信用联盟并建立覆盖湾区有偿使用的商业征信系 统,该系统可由有资质的企业或机构进行市场化运营,提
供 付费服务,并适时、有序地接人金融征信数据库和公共征信 数据库信息,以扩充该商业系统的征信信息维度,进一步增
强系统公信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信用合作发展。深化信 息共享方面的具体建议:
(1) 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 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框架下,广东省与港澳
特别行政区政府间应定期举行合作例会,积极推进征信合 作,抓紧将信用信息共享纳人正式制度安排。(2) 细化信用信息共享的途径。粤港澳信用信息可通过 公共和私营征信机构的官方交流来进行交换共享。途径之 一是在合作各方之间开展官方数据交流,可以通过征信监管 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公共信息数据库共享来实现;途径 之二是开展商业化的信息共享,可以通过私营征信机构之间 的商业化数据交换来实现。此外,还可以利用金融机构在信 息网络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扩大金融机构征信信息的共享 范围。
(3) 拓展信用信息共享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网络信 息技术,整合三地原有征信系统的基础信息,单独建立大湾 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各地征信行业负责机构过滤掉敏感
数据信息后共享,满足信息需求方的需要。
3. 完善信用信息共享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区域统一的 信用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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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可先行探索公共征信应用与服务的标准
化建设,通过三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推动搭建大湾区社会诚信 体系合作平台,建立粤港澳三地信用标准,并由政府推动,市 场化运作,建立一个新型、统一的商业联合征信体系,进一步 构建粤港澳行业协会及企业间的信用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多 领域、多形式的跨境信用合作。同时,要注重完善信用信息 共享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征信数据的隐私保护和规范使 用。港澳拥有成熟的司法体制和法律制度,且非常重视个人 信用信息尤其是隐私的保护。上世纪80年代开始,香港陆 续制定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条例来保护 个人隐私,严格征信业务规范。2002年,又相继出台《透过商 业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共用商业/个人信贷资料》等法规,作为 商业银行和征信机构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应遵守的最低标准 规范。这些措施促使各类金融机构能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 提下健康有序地开展信贷业务。因此,借鉴我国香港和欧美 等地在征信服务和数据保护方面的立法和行业规范,提升社 会公众对信用信息权威性的认同感是创新粤港澳三地信用 合作的重要途径。
4•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建立区域性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1) 信用奖惩分明。推动建立粤港澳统一的企业和个人 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给以守信主体信用激励、失信主体信用 惩戒。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政策扶持、 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要给予优待;对信用优良的个人 在就业录用、投资经商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同时,加大对 区域内失信主体的信息披露力度,建立失信惩戒合作机制。
依据相关规定,有条件、分步骤地限制失信企业在信贷和证 券融资及经贸合作等方面的资格,失信个体在就业录用、消 费信贷等方面要予以惩戒。(2) 加强粤港澳征信监管制度的联动融合。粤港澳征信 监管相关部门在开展工作中要主动融入区域性征信奖惩联 动的内容,定期开展交流互动,加强区域内部门之间的联络
互通,逐步促进征信监管工作的联动融合,实现区域内“一处 失信处处受限,处处守信事事方便”的良好氛围。
(3) 注重完善异议处理和信息纠偏机制。在大湾区的征 信监管合作中,建立畅通的信息异议处理机制,对错误或遗 漏等异议信息进行及时更正或标注、记载是十分必要的,保 障信息主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异议权等相关权益;同时应 该及时进行信息纠偏,删除惩罚到期的失信记载,对失信主 体进行信用恢复,以激励其日后注重保持自身的良好信用记 录,引导和培育社会公众的诚信守法意识。
5.开展湾区信用建设地方特探索,因地制宜开展征信 合作试点
在开展区域信用建设合作方面,还需探索粤港澳大湾区 内的区域地方特,因地制宜创新本地的信用体系建设模 式。香港经济繁荣,是重要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国 际创新科技中心,在征信合作建设中应充分发挥其在国际金 融和航运等方面的优势,主导建立金融、航运等领域的信用 体系;澳门的优势产业为业,同时也是国际知名的旅游 度假胜地,在信用合作机制的探索中应注重建立旅游业的信 用规则;深圳现在不仅是我国科创之城的典范,也是我国第
三大金融中心,广东省的其他8个地市也都各具特,尤其 对于珠三角地区而言一直保持着其在制造业方面的优势地 位,在粤港澳信用合作建设中要以每个城市的优势产业作为 依据来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对于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的地市,可将其信用建设模式推广应用到周边城市,探索出 富有当地特的信用服务产品和服务,促使粤港澳大湾区的 信用合作机制上升到另外一个层次。
珠海横琴自贸区是和澳门融合发展非常密切的特殊区 域,当前横琴发挥“峨邻澳门”的优势,与澳门共同建立琴澳 诚信公约制度,打造横琴与澳门商务诚信共同体,同时建立 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目前双方的跨境征信合 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将两地“诚信店”互认作为横琴与澳 门两地消费维权合作的重点内容,继续推动横琴与澳门诚信 店互信互认的诚信公约;二是横琴消协与澳门消协签订合作 协议,解决牵涉到两地的消费纠纷;三是探索建立横琴与澳 门多部门失信商事主体和责任个人的联合惩戒,在政府内部 管理中实施差别化惩戒措施,加强琴澳政府在信用监管领域
的合作。横琴和澳门的征信合作模式可作为湾区内区域征
信合作的典范得以进一步推广。
6.加强信用监管跨境合作持续深化泛珠三角地区区域信用合作机制,建立大湾区 商事信用信息与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加强信用监管的跨境合
作。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基础上,应用大数据、云计算、机器 学习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展应用建模分析,构建以“信
用”为核心的智慧大监管体系,提升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和
智慧监管的效能。重点对大湾区内的交易场所、涉众案件、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建立 健全联络机制,定期加强交流互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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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于天英•浅论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J ].辽宁行政学院学
报,2005,⑷:26〜31.[注]课题来源:广东省珠海市社科规划办2019年哲学社会
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粤港澳大湾区信用建设合作初探》 (项目编号:2019YC 059)作者简介:李玉霞,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金融与贸易学院讲师;研究方向: 公司金融,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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