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佩个人资料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报告(20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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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22.06.23
【分 类】其他
正文
 
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报告(2019-2022)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心和推动下,大湾区建设的美好蓝图正在变为现实,硬联通、软联通不断加强,三
地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大湾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勃勃生机。服务、保障、支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重大时代使命,也是人民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党的十九大作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来,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决策部署,在推进粤港澳司法法律规则衔接,深化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完善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等方面均取得重大进展,为推动实现大湾区2022年近期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期发展目标,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贯彻落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释小龙电影全集国语高清
  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协调纵向贯通工作格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院内相关部门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组成的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坚持系统观念,强调一体统筹,压茬推进落实,联动四级法院形成工作合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承担主体责任,主动建立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
会议研究推进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完善内地与港澳司法合作机制,分别与港澳签署关于加强司法法律交流合作的《会谈纪要》,指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香港律政司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框架安排》,有效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以司法助力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
  筑牢制度基础,持续推进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先后出台《关于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等,真正做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制定《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以“清单+台账”方式推动46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累计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20余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时效性。
  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大湾区法治布局整体水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普遍推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审理,探索“专业法官+港澳陪审员+行业专家”的专业化审判模式。积极
发挥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在涉港澳案件集中管辖、繁简分流、扩大法律适用等方面探索积累可推广可复制的实践经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年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60个,为三地当事人提供专业明确的法律指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内地首家行政审判中心,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并率先探索将部分涉港澳行政案件交由基层法院管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揭牌办公,强化拓展法院职能作用,服务合作区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机制。
  二、叶圣陶的简介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打造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新示范
  巩固拓展交流渠道,促进内地与港澳融合发展。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在实现首轮轮办的基础上,成功举办第五届、第六届论坛,影响力不断扩大。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案例研究基地、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举办“前海法智论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司法与仲裁”发展论坛、“司法与科技”座谈会等,交流司法经验、凝聚司法共识。邀请港澳司法高层作为中方正式代表参加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海上丝绸之路司法合作国际论坛等国际性司法交流活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宣传“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成就。
  推进专业研修交流,加强跨境法律人才培养。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延续内地法官培养机制,三年来共选派150余名内地法官参与硕士、博士及高级法官研修项目;与澳门大学建立合作机制,选派20余名内地法官参加硕士、博士培养项目;举办第四期、第五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范畴培训班,圆满实现澳门现职法官的首轮全员内地研修。广东法院定期举办涉港澳审判培训班、大湾区建设司法保障专题培训班、“普通法裁判实务培训班”,建立上下级法院间挂职交流和跟班学习机制,全面提升涉港澳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
  搭建专业合作平台,支持港澳同胞参与国家法治建设。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首创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聘请4名港澳专业人士担任专家委员;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邀请符合条件的港澳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现有港澳人民陪审员49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域外法查明专家出庭制度,试行港澳专家出庭提供法律查明协助;与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广东自贸区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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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纠纷调解规则》,整合粤港澳大湾区调解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港澳调解员名册,聘请61名港澳特邀调解员参与人民法院纠纷化解。
  重视青年培训实习就业支持,推动港澳青年融入参与国家建设。持续开展香港法律生内地实习项目,2019年启动首批澳门法律生内地实习项目,安排实习生到第一巡回法庭及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近距离了解基本国情、内地法律体系和国家法治发展。国家法官学院举办首期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法律人才研修班,36名香港律师、大律师参加,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人才培养搭建新平台。深圳法院聚焦广东省内高校香港学生,接收来自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的香港学生开展岗位实习,促其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内地司法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