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卷第3期2021年3月
靠R评乾曇俛学报
Journal of Leshan Normal University
No.3Vol.36
Mar.,2021
DOI:10.16069/jki.51-1610/g4.202L03.002
从苏轼的礼物交换看北宋文人政治
廖定一
(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重庆400715)
摘要:礼物交换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广泛地存在于宋代士大夫的生活之中。在儒学复兴的背景下,北宋士大夫们恪守着重“礼”崇文的儒家规范,他们交往也正是在“礼”的规范下进行的。透过苏轼丰富的礼物交换行为,不难发现北宋士大夫们通过礼物交换行为实现了广泛的体交流与身份认同,而这一
行为伴随着北宋政局的演变而呈现出不同特点,蕴含着北宋文人政治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北宋;士大夫;礼物交换;苏轼
中图分类号:K244.0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9-8666(2021)03-0006-09
礼物交换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自法国社会学家马塞尔•莫斯发表其名著《论馈赠—传统社会的交换形式及其功能》以来,受到了人类学家的广泛讨论与研究。在史学的视域下,关于礼物交换的研究却显得薄弱,但儒家传统社会恰恰是一个由士大夫们构筑起来的人情关系社会,一个“礼”的社会。在儒学复兴背景下的北宋,士大夫们尤为恪守重“礼”崇文的儒家规范。宋人邵伯温言北宋之世“举世重交游”,礼物是士大夫交往中的必备之物,互相馈赠的礼物是情谊的传递者,在礼物交换过程中,士大夫们遵循其特定的文化和礼仪开展礼物交换,这实际上是一个以“物”传“礼”的过程。
尽管学界针对北宋士大夫的交游有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对于交往中伴随的馈赠行为却没有予以重点关注。朱瑞熙、彭文良、胡健、崔延平等学者从制度史、文学史、体研究等角度进行了考察,但总的看来历史学视野下对礼物交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基于学界关于礼物交换的现状,本文试图从礼物交换的角度对北宋的士大夫体与文人政治进行新的认识,并以苏轼为例进行研究。以苏轼为研究对象,是因其为北宋士大夫中的典型代表。首先,苏轼作为儒家文化熏陶出的典型文人,其行为逻辑中始终带有“礼”的彩。其次,苏轼名重当时,其人其文备受士人推崇,在士大夫体中具有示范性作
用。其三,苏轼有着广泛的人际交往圈,与当时士大夫之间的馈赠比较频繁,极具代表性。其四,苏轼一生的人际交往与政治经历紧密相连,其人生境遇不断变化,直接影响着苏轼的经济条件。故而不同时段的礼物交换恰恰能具体反映苏轼的境遇变化,有助于以新的视角研究宋朝文人政治,深化对文人政治的认识。
一、苏轼的礼物交换
苏轼入仕于仁宗嘉祐年间,从嘉祐二年(1057年)中进士至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驾崩的这十年间,苏轼初涉政坛,人际圈也开始不
收稿日期:2020-06-01
嗨来电作者简介:廖定一(1997—),男,四川乐山人,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宋史。
断扩展。从礼物交换的对象来看,这一时期与苏轼有礼物往还的人并不多,其作品里提及的礼物交换记录较少。“自来不受非亲旧之馈,,[1]1876,从仕之初除却亲人故旧苏轼确未有太多深交,但嘉祐至治平这10年间是苏轼人际交往的开拓时期,礼物交换的人结构在这一时期奠定了基础。从礼物交换的人结构与礼品类型结构出发研究苏轼的礼物交换情况,不难发现随着时段的变化,礼物往还的内容
和结构呈现出较为分明的界限。苏轼的礼物交换情况在熙丰年间、元祐年间、绍圣之后的三个时段呈现出的不同特点,这与北宋文人政治的变迁和王安石变法直接相关。
(-)苏轼在熙丰年间的礼物交换
熙丰时期苏轼的仕途与礼物交换情况皆可以乌台诗案为分水岭进行考察,诗案中御史台欲以“怨谤君父,交通戚里”定苏轼之罪12110602,与朋友的往来信件以及同驸马王诜之间的唱和赠礼行为险些令自己送命。熙宁年间,苏轼反对变法的鲜明立场深刻影响了苏轼的人际交往形态,在苏轼的礼物往还中有直接体现,其诗文唱和与礼物来往多同反对新法的士大夫们进行。如熙宁四年范祖禹“惠妮风团”W700,范祖禹深受司马光看重,富弼亦临终授以密疏,“论安石误国及新法之害,,[1]10794o哲宗亲政前夕又建议哲宗“罢安石、惠卿所造新法"[2]10798,苏轼称其为“讲官第一”⑶612,两人日后也一并被录入“元祐党籍碑”中。是年“元翰少卿宠惠谷帘水一器、龙团二枚”⑷™\这位友人系鲁有开,字元翰,王安石曾向其询问新法在江南的推行情况,鲁有开答:“法新行,未见其患,当在异日也。”⑵皿*后王安石因其此令其出任杭州通判。这些与苏轼政见相一的士大夫在苏轼的礼物往还结构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请托性礼物是该时段苏轼礼物往还结构中特有的,御史台在勘察诗案期间,以御史中丞李定为首的御史们试图挖掘出苏轼与驸马都尉王诜请托馈贿的证据,以坐实苏轼“交通戚里”⑵逊02、勾连宗室的罪
名。考察二人的礼物往情况,不难看出,在频繁的馈赠中存在不少请托性质的财物来往。这些记录都反映出苏轼在乌台诗案前行事张扬无忌,往还不避嫌隙的交际特点。据朋九万的《东坡乌台诗案》所录苏轼口供,苏轼与王诜自熙宁二年(1069年)以来除却正常的馈赠外,尚有苏轼向王诜借钱事、求师号事、柳询借钱送犀事、相国寺僧馈送事、王诜出资装裱事、苏轼求取祠部事。⑷"9其中不乏宜接的财物往来和受礼请托。在正是人际交往中,苏轼对这些敏感的礼物馈赠毫不回避,才令御史们有迹可循,以为磔。
诗案的最终结局以神宗“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⑸祸告终。苏轼贬官减俸,初到黄州之时尤其困难,好友朱寿昌对其接济甚多。苏轼在书信来往中对朱寿昌送来的礼物致谢多达八次,其中大抵都是酒、肉、果、醋、面等一系列基本的生活用品』"3786,创苏轼此时回赠朱寿昌的仅有大量感谢信与“古木丛竹两纸”⑷“93。此外一些朋友的馈赠也以生活物资为主,如:丁鹭赠送螃蟹[6]9?3,彦正判官赠古琴、茶、纸[1]172\道人吴子野赠苏轼茶与鱼[曲5,陈糙赠一猎巾⑷曲及柴炭[1H566;蔡承禧赠人参[1]16620总的来看,在贬谪黄州期间,苏轼多领受他人的礼物,而很少回赠,所受礼物中大多是生活用品,以资生计。再如黄州朝散郎徐君猷逢时节常携酒菜与苏轼共饮,清明节后徐君猷为苏轼送来清明新火[6:1113,苏轼在冬天亦回赠一只牛尾狸供其品尝⑷迦1,皆非贵重之物。可见政治和经济的双重压力给苏轼的馈赠行为造成了显著的变化,礼物交换对象出现结构性变动,馈赠类型也呈现出接济性的特点。
(二)苏轼在元祐年间的礼物交换李谷 一个人简介
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神宗皇帝病逝,宣仁皇太后高氏临朝称制八年,启用司马光为相,尽废新法,史称“元祐更化”,政治高压的解除几乎在第一时间给苏轼带来了影响。苏轼一年三迁,在回京途中,光禄少卿赵令铢赠酒于苏轼,苏轼作《次韵赵令铢惠酒》以答之。赵令铢为太祖皇帝之后,淄王赵世雄长子,职责皇室膳饮。这份礼物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极耐人寻味,正是在苏轼接到调令到召还京城之间,复起苏轼等旧党朝臣的苗头已现。考察元祐年间苏轼的礼物交换结构,其中最突出的无疑是来自皇家的赐赠。宣仁皇太后曾在宫中诏对苏轼,语及神宗往事,苏轼与皇太后、哲宗皆悲极而泣,太后随即命赐茶于轼,并撤金莲送轼归院,其恩荣如是。苏轼升为翰林学士后,宣仁皇太后“特赐衣一对,金腰带一条,金镀银鞍辔一副,马一匹”⑴702,⑸9965。苏轼晋升翰林后,常于宫院值夜,宣仁皇太后在天冷时曾特命人为苏轼送来热酒,而在太后众多的赐馈礼物中,占比最大的还是上贡给皇家的上好茶叶。苏轼自言“上樽日日
泻黄封,赐茗时时开小凤”同询。,可见皇太后对其恩赐之重。苏轼在元祐期间礼物往还的结构性变化直接受政治因素的影响,皇室的垂幸始终是鲜明的政治信号。
同时,苏轼与政界同僚、宗室贵戚的礼物往还也变得较为常见。元祐元年(1086年),通宜郎宋肇赠澄心纸[6]1539;元祐二年,杨礼先“厚既戒皮、石砚、蜡烛”[1]1801,同僚杜介过年时送来黄封酒、濒铜陵旅游
尾鱼等物;元祐三年,王诜送墨二十六丸,计有十余种,次年复赠花,两人已无元丰间避讳之举。郡王子赵令畤,苏轼为之改字德麟,他与苏轼关系极为紧密。郡王以黄柑酿酒,命名为“洞庭春”,“德麟得之以饷”⑴n苏轼。元祐六年(1091年)苏轼外任期间,赵令畤再度送来柑酒。元祐时期苏轼与宗室、朝官之间的密切交往表明旧党在元祐政局中的主导地位,对“交通戚里”戒惧颇深的苏轼此时已不再有顾忌。
这一时期苏轼作为旧党重臣也不免深度介入新旧党争之中。元丰七年间,江宁府右司理周種,字仁熟,给贬谪中的苏轼送来一茶具。苏轼作《次韵周種惠石桃》以答之,“铜腥铁涩不宜泉,爱此苍然深且宽”⑷如,对周種所赠的石銚十分满意。哲宗元祐初,苏轼复起之后,推举周種为鄆州教授。元祐三年,周種上疏请以王安石配享神宗,朝士愕然,苏轼自劾举官不当,连上两道《论周種擅议配享自劾札子》,言辞激烈,颇为罕见。前一道札子怒斥周種是“渐进邪说,阴唱小,,[1]832,甚至宜言“谨按汉律,擅议宗庙者弃市”⑴版,要求严惩周種;第二道札子更全面攻击新党,直指周種“忽猖狂,首建大议,此必有人居中阴主其事,,[1]834,颇有扩大政治事态的意味。元祐初期苏轼本人因言获罪,其时台谏虽多为新党,但当时还有不少新党士大夫为营救苏轼奔走,大理寺、审刑院中的新党官员依法判决,并未因政见不同而曲法加刑。苏轼起复后身处党争的倾轧之中,却不免被深度裹挟到党争之中。待哲宗亲政,新党又开始反攻倒算,元祐之后士大夫间的交往几乎全然以政见党派为依托,只分立场,不问是非,以致北宋晚期政局深陷党争之中。
(三)苏轼在绍圣已降的礼物交换
随着宣仁皇太后的去世,旧党人物与苏轼的命运也陡然转变,哲宗亲政后重用章惇,尽去元祐人物。绍圣元年,苏轼发配岭南,“车盖亭诗案”中前宰相蔡确被旧党贬死岭南,新党上位后亦将大批“元祐党人”贬谪岭南。苏轼的最后七年间,从礼物交换的体来看,人结构相较此前也发生了显著变化。除了一些极亲密的老友,苏轼的诗文唱和已经显著减少,同时一些新朋友出现在了礼物往还的结构里,苏轼自言“仆焚毁笔砚以五年”⑷应便是指的此事。苏轼的礼物交换种类结构此时呈现出两个主要特点:一是生活必需品在礼物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二是药品类的礼物开始显著增加。苏轼被贬擔州后,偶有朋友浮海而来探望苏轼,往往会带来一些岛上难得的物产。如程天侔在当年八月前往擔州,为苏轼带来了糖、酒、面等生活用度之物,次年又为苏轼送来纸、茶、药、米、糖、酱、姜、盐等大量生活用品[1]1626,给苏轼的孤岛生活提供了不少保障。苏轼名重当世,贬谪之后不少文人慕名而来求教于轼,如葛延之[7]74\姜唐佐等人,其中秀才姜唐佐于元符二年(1099年)九月来億,次年三月方才离开,此间也送给苏轼不少礼物,包括酒、面、纸、茶等物,也是以生活用品为主。从上可知,苏轼被贬僑州后,一方面与旧友的书信来往颇为不便,联系既少,双方自然礼物往还不多。其次,这一时期苏轼多单方面接受他人的礼物,而少回礼。究其原因,僧州地处偏僻,苏轼一方面十分需要朋友的接济,从所收礼物多为生活必需品可得佐证;另一方面,此时的苏轼生活极为清苦,也确实没有余力进行回赠,只得多在信件中表达自己的谢意。
步入老年的苏轼身体状况大不如前,药品之馈成为这一时期礼物交换的重要内容。其中程之才送药颇多,二人来往书信多达71篇,相处颇为融洽。程之才知苏轼有疾,寄去温胃药、大黄、松脂、丹砂等药以及大量食品。苏轼特去函感谢:“所祝皆珍奇,物意两重,敢不拜赐?少顷面谢。”⑴呵程之才本为苏轼夫,早间两家结怨,至此尽消世仇,两人引为至交。博罗知县林捋与苏轼关系也颇为紧密,两人曾同游博罗香积寺。林抒,字天和,苏轼与之来往信函有23篇,林捋先后赠与苏轼竹笋、花木、鹿肉、羊面、餉鱼、杨梅,荔子、龙眼、牙蕉等物[1]1630'1632'1633多是岭南特产,苏轼每每在回信中都对林捋感谢有加。元符三年北归途中,苏轼之病渐重,孙馨赠以烧羊时,苏轼尚言“拙疾亦见平,,[1]1776,可以
见客。好友陈公密亦“分妮丹剂,拯其衰疾”⑴I®7,苏坚此时也“寄惠钟乳及檀香”⑷“如等药物给苏轼。待钱世雄馈赠蒸作之时,苏轼已经发热不可言,齿间出血无数,可见病情已深,是年七月二十八日,苏轼卒于常州。
二、苏轼礼物交换的类型
(-)情感性礼物交换
情感性礼物交换是基于馈受礼物双方的既有情感基础,以传达情感或表达关切为动机而进行的礼物往还行为。赠送礼物是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其功能在于对情感需求的满足。在苏轼的礼物往还中,情
感性交换是其中最主要的。苏轼的情感性交换大致可分为联谊类和接济类两种,前者以既有的稳定情感为基础,以交流情感为目的;后者则基本不带有获得物质回报的期待,以救济物质贫乏为目的。联谊类的礼物中,送礼形式多是异地友人以书信形式致意,并随书附赠礼物,也有部分是朋友登门拜访,亲自送来。联谊馈赠往往发生在亲友故旧之间,这类人与苏轼有相对深厚的情感基础,从馈赠行为的动机上看几乎不带有功利性质,此类礼物如表1所示:
表1苏轼所收联谊类礼物及送礼者姓名①
送礼者礼品名目送礼者礼品名目
范祖禹凤团鲁有开谷帘水、龙团丁鹭彦正判官古琴、佳纸、名苑陈f造措巾吴复古建茗、沙鱼、赤鲤、扶劣膏黄龛酥酒杨礼先獗皮、石砚、蜡烛
赵令镣酒赵世开酒
宋肇澄心纸关景仁红梅
杜介鱼毛渐茶
程纯粹海中柏石钱济明洞庭珍苞
密码锁怎么改密码
程之才黄雀杨济甫蜀纸药物
孙馨烧羊陈公密丹剂
欧阳晦夫琴枕苏坚钟乳及檀香
对于这类礼物苏轼几乎都回书致谢,一些信件中可见苏轼有所回礼,如元丰八年苏轼回赠滕元发“腹鱼三百枚,黑金棋子一副,天麻煎一部,,[1]1493;谪居海南时杨济甫送来四川土物,苏轼也回赠腰带一条[1]1811o此外苏轼也常出于情感目的赠送礼物给朋友,如送笋、芍药与李常[6]817;吴复古将出家赠其“扇山枕屏”同”74;赠雄州守王引进以“中山松醪”酒同2。“;赠南华辩禅师“桃榔杖”⑷吹一只等。
接济类则既有他人对苏轼的接济,也有苏轼接济他人,在贬谪期间,由于经济条件不宽裕,苏轼单方面接受这类救济性的馈赠较多。首先,从频率上看,贬谪期间苏轼收到来自同一人的食品类馈赠是非常多的,对苏轼的接济明显带有连续性特点,显著区别于熙宁、元祐年间朋友间的单次礼物往还。其次,从种类上来看柴、米、醋、糖、茶、水果、肉类等物是最主要的,熙宁、元祐年间送给苏轼的食品类礼物主食的占比较小,且点心类较多,王诜所赠的羊羔儿酒、乳糖狮子、龙脑面花等物颇具代表性。⑷°值得注意的是,直接以财物相赠以为接济也是存在的,苏轼曾提到李寺丞“分辍清俸二千”⑴咧;苏轼接济堂兄苏子安时亦嘱托当时正准备离京回蜀的杨济甫带两千钱相赠。
(-)功利性礼物交换
功利性礼物交换是馈赠者以获得利益为动机而馈赠礼物,受馈者因接受礼物而给与回报的礼物往还行为。士大夫的馈赠行为动机难以完全抛开功利性,官僚属性驱使着士大夫寻求政治“关照”,以实现向上流动。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关照”行为在当时具有合法性,投献干谒之风便是这一行为的集中反映,北宋时人即言“夫今世之仕者,求举于其人,盖常事耳”。囲卷上<论®但是因利举官的现象逐渐滋生并难以遏制,久而久
之便裹挟着士大夫们卷入功利性的礼物交换之中。功利性礼物交换一般进行得比较隐蔽,当事人也很少主动记录,来自于朋友的请托要求,士大夫往往不会推辞或者拒绝。请托行为在士大夫的眼中只要不涉及公开的行贿受贿,仍具有相当的宽容度,在司法层面也不会被视为违法行为。乌台诗案中,苏轼的供状里有许多人送礼请托的记录,而无论是御史台的审理还是大理寺的量刑,都没有将这些请托行为入罪,显然没有将其认定为贿赂公行类的犯罪。据苏轼自己招认的带有请托性质的记录有如下几项,皆熙宁八年事:成都僧惟简托轼在京求师号,轼遂将本家元收画一轴送与王诜,称是川僧画觅师号,王诜允许。
健康武汉官微 核酸查询秘丞柳询家贫干轼,轼为无钱,得犀一株送与王诜,称是柳秘丞犀,欲卖三十贯。王诜云:“不须得犀。”遂送钱三十贯与柳询。
有相国寺僧思大师,告轼于王诜处,与小师觅紫衣一道…
将佛入涅盘及桃花雀竹等与王诜,朱繇、武宗元画鬼神,轼自收留。⑷6
成都僧惟简、秘丞柳询、相国寺僧思大师三人明确是以送礼的形式请托于苏轼,而苏轼又经过王诜完成了请托的要求,属于典型的功利性礼物交换。但是功利性礼物交换在苏轼礼物交换结构中所占比例并不高,且请托行为中的礼物,对苏轼来说并不是必备之物,如秘丞柳询家贫,二人最终虽办妥了柳询的请托也没有收取礼物。其后苏轼为两名僧人、一名婢女向王诜求取祠部,也都没有收取相应的礼物或者报酬。可见在苏轼的礼物交换中,对这一类礼物的收取是有限的,自诗案之后更是难寻。
(三)仪式性礼物交换
仪式性礼物交换是馈赠者以达成某一文化仪式的需要为动机,最终促成某种文化意义而进行的礼物往还行为。文化仪式往往具有特定意义,仪式性礼物交换首要考虑的是能否传达特定文化信号或承担文化意义,礼物本身价值则是次要的。北宋士大夫间的交往许多时候是在特定情景中行进的,包括正式的仪典场合和社会性的文化场合。皇帝的赏赐行为就具备典型的仪式性,赏物本身包含着皇权的垂青与信任,近乎一种政治符号。士大夫阶层作为北宋朝廷的职业官僚,与皇权之间共生关系以通过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即“与士大夫治天下”⑸⑶。的文人政治。宋廷之待士大夫“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⑼辺,并且在“廩禄之制,宜从优异,庶几丰泰,责之廉隅”[214115-4116的高薪政策之外,皇帝还经常进行加恩式的额外奖赏。从政治结构的权力框架看,宋代政治近乎金字塔结构,皇帝则是唯一的
顶点,各个层级的士大夫构成了这个金字塔的主体。政治权力也呈现为自上而下递减,当权力、财富都流向皇帝时,皇帝的赏赐却使得礼物呈现出自上而下的流动,这其中正包含着来自皇权的关切和肯定。作为频繁收到皇家礼物的的人,苏轼在元祐政治中的地位不言而喻,皇家赐礼这种仪式感浓厚的行为无疑使这一礼物具有十足的象征性意味。李念个人资料
除此之外,婚礼、丧礼、得子、拜师、节日、生辰等社会性的文化场合也是士大夫之间进行来往并赠礼致意的重要场所,尤其是年节与生日,正是士大夫们私下里走动拜会的重要日子,这种拜会礼物则是必不可少的。人类学家认为这种基于人情的礼物并不完全是逐利性的,并且渐从逐利行为中分离。这类馈赠获得的是超越物质利益的精神性回报,表意性的祝福意图是这类礼物的鲜明标志。在生日方面苏轼便有较多记录,苏轼生日时先后收到过弟弟苏辙以石鼎“为轼生日之馈”⑴558,刘景文“以古画松鹤为寿”同1838。相应的,苏轼也会在亲友生日时送上礼物,张方平早年便获赠一杖;乐全先生生日时,苏轼又“以铁拄杖为寿阴8;苏辙生日时,苏轼先后以“黄子木拄杖”同23如“檀香观音像”“新合印香银篆盘”⑷2。"等相赠。
三、苏轼礼物交换的影响因素
(-)政治因素
政治带来的影响贯穿了苏轼的一生,在影响其礼物交换的因素中,政治因素是最鲜明的,包括制度层
面与政治生态两方面。宋朝为防止各级官员挪用公款送礼设置了礼物馈赠的相关规定,但多散见于各类公文和诏令中。《资治通鉴长编》中往往得见某年某月诏某官当某差时,不得收受某物,从行为人的官职差使到礼品种类都规定得较为明确,进行有指向性的进行制度安排。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