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打五十大板作文
“打大板"是指古代刑罚中的杖刑,使用棍棒、木板等责打违法嫌疑人,早在东汉就已出现。在东汉,杖刑是和答刑混用的(笞刑是用很细的竹条、荆条打),而且二者都是法外刑,没有列入律例之中,因此,官员执行起来就很随意,打多少下全靠一时的心情。晚清执行杖刑。
在哪里关闭防火墙>邓莎生二胎到了隋唐时代,笞杖刑被正式写入法典,成为古代"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笞杖就成为此后历朝历代最常用的刑罚了。
笞刑主要用于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杖刑稍重,但是中唐之后,又加了"重杖"或"痛杖”,这就要命了。
沙溢的个人资料陈建斌前女友>西江月 夜行黄沙道中赏析理化生教研组工作总结宋朝依然沿用了笞杖刑,除了独立使用,还做为附加刑与流放、徒刑等并用。宋朝人比较会做生意,这种思路渗透进了刑罚之中,朝廷规定:被判笞杖后缴纳钱财,就可以免于处罚。
早期,答杖打犯人的背部、臀部和腿部,范围比较宽泛;元朝之后,只打臀部。而且,从元朝开始,笞杖刑逐步加重,乃至成为一种酷刑。1524年,嘉靖皇帝杖打大臣134人(廷杖),当场打死16人,其残酷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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