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工程勘察收费计算公式
1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1220元/组日×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3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1000元/组日×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1000元/组日×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22%
=220元/组日×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古建工程设计收费计算公式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9.0/200, 20.9/500, 38.8/1000, 103.8/3000)×1.0×(1.01.15)×(1.31.6)
省保=(9.0/200; 20.9/500; 38.8/1000;103.8/3000)×1.0×1.0×1.5
    =6.75%; 6.27%; 5.82%; 5.19%
国保=(9.0/200, 20.9/500, 38.8/1000, 103.8/3000)×1.0×1.15×1.6
    =8.28%, 7.69%, 7.14%, 6.37%
说明:
上述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及建设部2002年颁发《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相关条目制定。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第五条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
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奔流不息的意思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相关规定
1 总 则
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1.0.5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确定。
  1.0.7 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1.0.8 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9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或者≤-10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 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 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 3501~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1.0.11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
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
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
  发生以上费用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朱丽晨
  1.0.5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确定。
  1.0.7 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1.0.8 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
数值。
  1.0.9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或者≤-10℃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 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 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 3501~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1.0.11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
  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
  发生以上费用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服务技巧 1.0.13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检测监测、工程物探 1000元/组日
1.0.14 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
2.6 其他测量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1 总 则
大染房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
收费。
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
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
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
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
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
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
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1.0.9 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
加调整系数。
1 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
行调整的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
数表》(附表二)中查确定。
2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
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
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I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计算工程设计收
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确定。
3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尚不能调整的因
素进行补充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有关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
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
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13 初步设计之前,根据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发包人的要求,需要编制总体设计销售技巧和话术
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总体设计费。
1.0.14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设计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
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设计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5%加收主体设
计协调费。
1.0.16 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
算编制费;编制工程竣工图的,按照该建设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
费。
7 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7.1 建筑市政工程范围
适用于建筑、人防、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电信、广播电视、邮政工程。
7.2 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注: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的,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
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7.3 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
Ⅱ级 :5.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地下建筑工程
刺客信条2操作Ⅲ级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注:
2.古建筑、仿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等,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数为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