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药典》中关于灭菌方法的要点
新版《中国药典》中对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以及设备表面等物品的灭菌方法做出了相关要求,本文对其要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灭菌的定义灭菌(sterilization)系指用适当的物理或化学手段将物品中活的微生物杀灭或除去的过程。
无菌物品
无菌物品是指物品中不含任何活的微生物。
非无菌概率
对于任何一批无菌物品而言,绝对无菌既无法保证也无法用试验来证实。一批物品的无菌特性只能通过物品中活微生物的概率来表述,即非无菌概率(Probability of a Nonsterile Unit,PNSU)或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已灭菌物品达到的非无菌概率可通过验证确定。无菌物品的无菌保证不能依赖于最终产品的无菌检验,而是取决于生产过程中采用经过验证的灭菌工艺、严格的GMP管理和良好的无菌保证体系。
灭菌工艺的开发
(1)灭菌工艺的开发应综合考虑被灭菌物品的性质、灭菌方法的有效性、灭菌后物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并兼顾经济性等因素。只要物品允许,应尽可能选用
最终灭菌工艺灭菌。若物品不适合采用最终灭菌工艺,应选用无菌生产工艺达到无菌保证要求。
(2)综合考虑灭菌工艺的灭菌能力和对灭菌物品的影响,灭菌工艺可以分为过度杀灭法、生物负载/生物指示剂法(也被称为残存概率法)和生物负载法。(3)对耐受的灭菌物品,通常选用过度杀灭法。
(4)物品的无菌保证与灭菌工艺、灭菌前物品的生物负载相关。
(5)灭菌工艺开发时,需要对物品污染的微生物种类、数目及其耐受性进行综合评估。
灭菌工艺的日常监控瑞士手表排名
(1)日常生产中,应对灭菌工艺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确认关键参数(如温度、压力、时间、湿度、灭菌气体浓度及吸收的辐射剂量等)均在验证确定的范围内。(2)应持续评估灭菌工艺的有效性及被灭菌物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建立相应的变更和偏差控制程序,确保灭菌工艺持续处于受控状态。
祭奠烈士的寄语(3)灭菌工艺应定期进行再验证。
(4)当灭菌设备或程序发生变更(包括灭菌物品装载方式和数量的改变)时,应进行重新验证。
如何加入工作组(5)验证及日常监控阶段,可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微生物的种类、数目及耐受性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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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应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生物负载,确保生物负载控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7)灭菌结束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已灭菌物品被再次污染。
(8)任何情况下,都应要求容器及其密封系统确保物品在有效期内符合无菌要求。
灭菌方法
常用的灭菌方法有湿热灭菌法、干热灭菌法、辐射灭菌法、气体灭菌法、过滤除菌法、汽相灭菌法、液相灭菌法。可根据被灭菌物品的特性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组合灭菌。
湿热灭菌法
湿热灭菌法指将物品置于灭菌设备内利用饱和蒸汽、蒸汽-空气混合物、蒸汽-空气-水混合物、过热水等手段使微生物菌体中的蛋白质、核酸发生变性而杀灭微生物的方法。该法灭菌能力强,为热力灭菌中最有效、应用最广泛的灭菌方法。药品、容器、培养基、无菌衣、胶塞以及其他遇高温和潮湿性能
稳定的物品,均可采用本法灭菌。流通蒸汽不能有效杀灭细菌孢子,一般可作为不耐热无菌产品的辅助处理手段。
(1)湿热灭菌工艺的开发应考虑被灭菌物品的热稳定性、热穿透性、生物负载等因素。
(2)湿热灭菌通常采用温度-时间参数或者结合F0值(F0值为标准灭菌时间,是灭菌过程赋予被灭菌物品121℃下的等效灭菌时间)综合考虑,无论采用何种控制参数,都必须证明所采用的灭菌工艺和监控措施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能确保物品灭菌后的PNSU≤10-6。
(3)多孔或坚硬物品等可采用饱和蒸汽直接接触的方式进行灭菌,灭菌过程中应充分去除腔体和待灭菌物品中的空气和冷凝水,以避免残留空气阻止蒸汽到达所有暴露的表面,从而破坏饱和蒸汽的温度-压力关系。
(4)对装有液体的密闭容器进行灭菌,灭菌介质先将热传递到容器表面,再通过传导和对流的方式来实现内部液体的灭菌,必要时可采用空气过压的方式平衡容器内部和灭菌设备腔体之间的压差,避免影响容器的密闭完整性。
(5)被灭菌物品应有适当的装载方式。装载方式的确认应考虑被灭菌物品最大、最小和生产过程中典型的装载量和排列方式等,确保灭菌的有效性和重现性。(6)装载热分布试验应尽可能使用被灭菌物品,如果采用类似物替代,应结合物品的热力学性质等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
大学生社会实践评语(7)热穿透试验应将足够数量的温度探头置于被灭菌物品内部的冷点。如有数据支持或有证据表明将探头置于物品外部也能反映出物品的热穿透情况,也可以考虑将探头置于物品外部。
(8)微生物挑战试验用来进一步确认灭菌效果,生物指示剂的放置位置应结合被灭菌物品的特点、装载热分布以及热穿透试验结果来确定。
(9)应根据灭菌工艺选择适宜的生物指示剂。过度杀灭法常用的生物指示剂为嗜热脂肪地芽孢杆菌,热不稳定性物品灭菌常用的生物指示剂为生孢梭菌,枯草芽孢杆菌和凝结芽孢杆菌。
(10)对于采用生物负载/生物指示剂法和生物负载法的灭菌工艺,日常生产全过程应对物品中污染的微生物进行连续地、严格地监控,并采取各种措施降低微生物污染水平,特别是防止耐热菌的污染。
(11)湿热灭菌在冷却阶段应采取措施防止已灭菌物品被再次污染。
干热灭菌法
干热灭菌法是指将物品置于干热灭菌柜、隧道灭菌器等设备中,利用干热空气达到杀灭微生物或消除热原物质的方法。适用于耐高温但不宜用湿热灭菌法灭菌的物品灭菌,如玻璃器具、金属制容器、纤维制品、陶瓷制品、固体试药、液状石蜡等均可采用本法灭菌。
(1)干热灭菌法的工艺开发应考虑被灭菌物品的热稳定性、热穿透力、生物负载(或内毒素污染水平)等因素。
(2)干热灭菌条件采用温度-时间参数或者结合FH值(FH值为标准灭菌时间,是灭菌过程赋予被灭菌物品160℃下的等效灭菌时间)综合考虑。干热灭菌温度范围一般为160~190℃,当用于除热原时,温度范围一般为170~400℃,无论采用何种灭菌条件,均应保证灭菌后的物品的PNSU≤10-6。
(3)装载方式的确认应考虑被灭菌物品最大和最小的装载量和排列方式等。对于连续干热灭菌设备还应考虑传送带运转时不同位置可能产生的温度差异,同时应关注热力难以穿透的物品,以保证灭菌的有效性和重现性。
(4)由于干热灭菌法空气热导性较差,应通过热分布和热穿透试验确认冷点能够达到预期的灭菌效果。
(5)微生物挑战试验用生物指示剂通常选择萎缩芽孢杆菌(Bacillus astropha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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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细菌内毒素灭活验证试验是证明除热原过程有效性的试验。一般将不小于1000单位的细菌内毒素加入待去热原的物品中,证明该去热原工艺能使内毒素至少下降3个对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