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网游角名《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1范围2
术语3定义4管理要求5消毒、灭菌基本原则6清洗与清洁7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8高度危险
物品的灭菌9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1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消毒12
皮肤与粘膜消毒13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4清洁用品的消毒15消毒效果监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
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
机构2术语和定义【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清洗】去除诊疗
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消毒】清除
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
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王靓雅
生物的处理。物品分类定义斯伯尔丁分类法: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
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间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高度危险性物品中度危险性物品低度危险性物品如:手术器械、
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
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
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中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
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病床围栏、床面
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消毒水
平定义高水平消毒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包括: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
)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
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如: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低水平消毒能杀灭细菌繁殖体(
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4管理要求4.3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
应符合以下要求: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B)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4.4医疗机构使用
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5消毒、灭菌基本原则5.1基本要求5.1.
1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行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5.1.2被阮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原体污
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5.1.3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
泡灭菌。5.1.4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5.
琅琊榜第二部小说原著1.5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5.
2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5.2.1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相应的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a)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b)中度危险性物品,应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c)低度危险性物品
,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作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
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5.2.2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a)对受到致病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
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灭菌。b)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等病原微生物污
染的物品,应采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c)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或低水平的消毒方法。d)杀
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e)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
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时间。5.2.3根据消毒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或灭菌方法a)耐高温、耐湿的诊疗器械和物品,应首选压
力蒸汽灭菌;耐热的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应采用干热灭菌。b)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宜采用低温灭菌方法如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
子体灭菌或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c)物体表面消毒,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宜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多孔材料推荐
表面宜采用浸泡或喷雾消毒法。6清洗与清洁6.1适用范围【清洗】适用于所有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洁】适用于各类
物体表面。6.2清洗与清洁方法6.2.1清洗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干
燥和检查保养。6.2.2清洁车、诊疗工作台、仪器设备台面、床头柜、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布巾或消毒布巾擦拭。
擦拭不同患者单元的物品之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域使用,用后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6.3注意事项6.3
.1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6.3.2清洗用水
、清洁剂等地要求遵循WS310.1的规定。6.3.3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6.3.4内镜、
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6.3.5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
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洗和消毒。6.3.6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9中度危
险性物品的消毒9.1消毒方法9.1.1中度危险性物品如口腔护理用具等耐热、耐湿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的物品如体温
计(肛表或口表)、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应采用高水平消毒或中水平消毒。9.1.2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
、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的消毒方法如下:a)耐高温、耐湿的管道与引流瓶应首选湿热消毒;b)不耐高温的部分可采用中效或高效
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c)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宜采用清洗消毒机进行清洗与消毒;d)无条件的医院,呼
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及配件可采用高效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等以上的消毒剂浸泡消毒。9.2注意事项:9.2.1待消毒物品在消毒灭
菌前应充分清洗干净。9.2.2管道中有血迹等有机物污染时,应采用超声波和医用清洗剂浸泡清洗。清洗后
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9.2.3使用中的消毒剂应监测其浓度,在有效期内使用。10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1诊疗用
品的清洁与消毒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保持清洁,遇有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患者生活卫生用品
的清洗与消毒患者生活卫生用品如毛巾、面盆、痰盂(杯)、便器、餐饮具等,保持清洁,个人专用,定期消毒;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进
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消毒;便器可使用冲洗消毒器进行清洗消毒。患者床单元的清洗与消毒10.3.1医
疗机构应保持床单元的清洁10.3.2医疗机构应对床单元(含床栏、床头柜等)的表面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
铂铑
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消毒方法:1、应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如复合季铵盐消毒液
、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2、或采用合法、有效的床单元消毒器清洗和(或)消毒;3、消毒剂或消毒
器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等应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10.3.3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被套、枕套等,应
一人一更换;患者住院时间长时,应每周更换;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用品应及时清洗与消毒。消毒方法应合法、有效。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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