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规
民
约
中共鹿颈村党支部
鹿颈村民委员会
二OO九年一月一日制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鹿颈村民委员会
村规民约
主 编:黎德森
责任编辑:黄松亮 黎柏根
编 委:梁顺有 杜美月 陈先前
罗超明 张小兰 黄志永
中共鹿颈村党支部
中考加油鹿颈村民委员会
二OO九年一月一日
一、社会治安………………………………………………………………….
三、村风民俗………………………………………………………………….
四、相邻关系………………………………………………………………….
五、婚姻家庭完美关系大结局………………………………………………………………….
六、妇女和计划生育………………………………………………………….
七、环境卫生…………………………………………………………………..
八、户籍管理…………………………………………………………………..
九、本村规民约从二OO九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鹿颈村民委员会
村 规 民 约
全体村民同志们: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使广大村民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众的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使其真正做到: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形成一种良好的村风,坚定正义永远战胜邪恶的信心。使每一个村民从灵魂深处明理是非,懂得法律存在的严肃性。为此制定村规民约,势在必行。
一、社会治安:
第一条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威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三条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四条 严禁偷窃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五条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和购置各种支,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发现和拾支弹药、爆炸危险物的,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第六条 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制作、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不调戏妇女,要遵守社会公德。
嫩模mia 第七条 严禁私自砍伐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禁止损害庄稼及其它农作物,违者重罚。
第八条 严格按用水、用电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第九条 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否则按有关制度接受处罚。
第十条 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属劳教判刑的停发生活款分配和福利,释放后才恢复生活款分配和福利。
(二)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干部批评教育。
(三)有违反上述条例,通过教育仍不悔改的停止发生活款分配和福利一至五年。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潘阳孕照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三、村风民俗:
第一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条 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
第三条 不搞迷信活动,不听、不看、不传播迷信和淫秽书刊和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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