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时,如果不能规范地填写登记内容,将会影响登记的有效性,从而影响质权的认定,造成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当中的法律风险。登记当中的风险可能由两方面引起,一方面是由于填写登记信息项不规范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质押财产描述不清楚引起的。现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具体操作向登记用户作以下提示,以期当事人谨慎对待登记,保护自身的权利: 一. 提示之一----规范填写登记信息 (一)注册用户 1.用户名称:按照注册证书,如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完整法定注册名称填写; 2.金融机构代码: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经营许可证上的编码填写; 3.注册地址:填写注册证书上的地址,已选择的省市在文本框中不需要再填写; 4.通讯地址:填写完整的、可以收到信件的地址; 5.:若有区号及分机号,要填写完整; 6.联系人:填写本单位负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相关事项联络人的名字; 7.:填写能正常接收邮件的互联网邮箱地址; 8.管理员登录名:由字母、数字和“_”和“-”组成,不超过20个字符; (二)登记 1.填表人归档号:用户自行设置的用于文档管理或其他需要的编号; 2.出质人/出让人信息: 出质人/早知道是这样如梦一场出让人名称:填写出质人/出让人准确、完整的法定注册名称,不要写简称或其他习惯称法;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编码; 注册地址:填写与注册证书上一致的注册地址,已在下拉框选择的省市在文本框中不需再填写; 3.质权人/受让人信息: 应正确使用“将填表人添加为质权人/受让人”的快捷键。在填写“质权人/受让人信息”时,如果用户即填表人不是质权人,请勿使用“将填表人添加为质权人/受让人”的快捷键,应直接通过“增加质权人/受让人”填写质权人信息; 质权人/受让人名称:准确完整地填写质权人/受让人的法定注册名称; 注册地址:填写与注册证书上一致的注册地址,已在下拉框选择的省市在文本框中不需要再填写; 4.质押财产/转让财产描述:能清楚界定质押财产; 5.质押财产/转让财产附件:要上传质权人办理质押登记前与出质人签订的登记协议,保证上传的文件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6.授权人:变更、展期、注销登记中的授权人是指发起此次登记的质权人,根据实际业务填写,是初始登记的质权人中的一个或多个;异议登记中的授权人是指发起此次登记的出质人或利害关系人,即对登记发表异议的当事人。 二. 提示之二----关于质押财产的变更登记 如果用户需要通过变更登记来增加或减少质押财产,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使变更登记证明载明的质押财产信息是该次变更登记后质押财产完整的最新状况。具体操作时,若要进行增加质押财产的登记,在前次登记“质押财产描述”的基础上,进行增加质押财产的编辑修改时,不要删除已有的质押财产;若要进行减少质押财产的登记,应在前次登记的基础上删除要减少的质押财产,将仍然被质押的财产保留在变更登记中。 示例如下: 某初始登记的质押财产有A、B、C三项,如果要增加质押财产,变更登记的质押财产应在保留A、B、C的基础上增加D项,使此次变更登记的登记证明展示的质押财产为A、B、C、D四项;如果要减少C项质押财产,那么只要在初始登记的基础上删除C,使此次变更登记的登记证明展示的质押财产为A、B两项。当然,质押财产有可能不是可以明显区分的几项,在变更登记时,可以通过文字说明,使变更登记展示为最新且完整的质押财产状况。 倪震周慧敏 三.提示之三----清楚界定质押财产 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时,应将质押财产界定清楚。质押财产是质权的标的,是质权实现的基础。如果不能清楚界定出质的应收账款,就不能有效地公示质权,影响到质押登记的法律效力,质权人也就不能顺利实现质权。因此,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时,应当慎重对待质押财产描述。今年元旦节高速公路免费吗 对质押财产进行界定时,可以根据被质押的应收账款的具体特点对其进行描述。现将常见的几类应收账款如何进行描述,举例说明如下,供参考。 (一) 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爱情 莫文蔚 歌词 1.销售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 巫漪丽为何不复婚 对于在订立质押合同时已经产生的应收账款,一般有确定的付款人、金额、账期和相关的发票号。因此,可以使用应收账款的前述几个要素来界定质押财产,即对质押财产进行具体描述: 示例: 质押财产是北京兴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基于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编号52101200130000481)之下,于2006年3月销售食用橄榄油给广东东方零售有限公司产生的应收货款,货款到期日为2007年1月1日,金额200万元,发票号为25201000。 如果质押合同订立时,应收账款还没有产生,或者已经产生但质押的多笔应收账款具有规律性,也可以采用概况描述的方式。 例如,出质人现有或将来一定时间产生的、针对特定付款人的某类或所有应收账款,可以采用如下的描述: 示例一:北京兴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从2006年12月1日开始截至2008年12月30日,销售食用橄榄油给广东东方零售有限公司产生的所有应收销售货款。 示例二:北京兴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未来5年经营期内产生的所有应收销售货款。 请注意,采用概括性的描述方式界定将来产生应收账款时,最好写上起始日期。如果表述成“A公司未来4年提供咨询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未来4年”从何时算起,是合同签订日,还是登记提交日?可能二者不是同一天。另外,还要注意描述清楚未来期限内产生的、到期的、还是存在的应收账款,三种情况有交叉,但不完全一样,注意区分。 枣庄娱乐 2. 销售水、电、气、暖等产生的收入 销售供应水、电、气、暖的收入被质押的登记,要把收费项目、范围、期限等描述清楚。 示例一:电力公司的供电收入被质押,可以写成“质押财产为出质人北京白羊电力公司对北京市海淀区所有用电户2007年全年的供电电费收入”。 示例二:如果是一定期限内出质人所有的收费被质押,建议把收费的期限写上,例如“自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内出质人经营所得的全部供水水费收入”。 3. 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 知识产权许可使用产生应收账款被质押的,建议描述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本身的要素和许可使用的对象、期限。以专利权的许可使用产生的应收账款来说,可以从专利的名称、专利号、专利被许可使用的主体以及期限来描述质押财产。 示例:质押财产为“T5柴油发动机”专利许可使用费,专利号5985669898,被许可使用单位是浙江昌盛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期限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 (二)出租产生的应收账款 就出租动产或不动产产生的应收账款而言,可以从不动产的地理位置、动产或不动产的种类、状态、租金金额、租赁期限和承租人等方面来描述,以达到清楚界定质押财产的目的。 示例:出质人所有的天津市复兴路35号远洋大厦A座2层至10层的房产、在2006年1月10日至2008年7月10日期间出租给富士(天津)物流有限公司产生的租金收入。 (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 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比如学校、医院提供相应的教学、医疗服务产生的收费、电信公司提供电信服务的收费等,可以从服务的项目、服务提供的对象与期限等方面来界定质押财产。另外,对于收费权而言,如果有收费许可证,也可将收费许可证名称和文号写出,并说明是收费许可证下所有项目或是部分项目的收费权质押,最好列明具体的收费项目。 示例:出质人吴县第一中学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的收费收入,收费项目包括学杂费、择校费、走读费、借读费和学生住宿费。收费许可证为吴县物价局颁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证号:104145456075。 (四)不动产收费权质押 对于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质押,可以从收费权的主体,收费的项目、范围和期限等方面来界定质押财产。具体来讲,比如公路的收费权,要写清楚质押的是特定公路或收费站在特定期限内的收费,而且期限一定是有始期和终期的,要写明。 示例:质押财产是出质人管理的红平高速公路平西段至平南段从2006年10月1日至2013年10月1日期间产生的所有道路通行费。 (五)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在登记时,如果仅指出主债权债务合同和质押合同的编号、认为合同已经对质押财产进行了详细的约定,而在“质押财产描述”一栏中不对质押财产进行清楚、详细的描述,比如仅写为“出质人的学费收费”、“出质人的销售应收账款”。这类登记方式可能会对认定登记的法律效力不利,建议用户在此情况下还是对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描述,以清楚地界定质押财产的范围。 实际业务中出现的应收账款的质押不止以上列出的几类。用户登记时,应当根据自身业务涉及的应收账款的特点,在不暴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以清楚界定质押财产为目的,明确地列出界定质押财产各项要素,达到保护质权的效果。 |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 ||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风险提示
本文发布于:2024-12-25 11:07: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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