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权相关基础问题研究
作者:符诗
来源:《知与行》2017年第05
        [教学总结范文 ]网络文学的产业化发展带来了影视作品改编热潮,随之而来的改编权侵权问题此消彼长,冲击着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就改编权而言,现行《著作权法》只有原则性规定,权利保护和侵权认定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往往难以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在第13条第李名顺8项中修改了有关改编权的内容,赋予了改编权新的内涵,明确了改编的三种方式,重新界定了改编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改编权与其他权利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改变或者使用原作品的方式,改编权最大特点就是改编行为的具有独创性,改编会创造出新的作品。送审稿取消了修改权,由改编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覆盖其权能。在改编权的侵权认定方面,首先应当明确婚礼祝福思想与表达二分法这一前提,然后以三步走来判断被控侵权作品与原作品之间的关系,一是判断被控侵权作品是否侵犯原作品的独创性部分,再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已经接触了原作品,最后来看被控侵权作品是否与原作品构成整体或部分实质性相似,且这种实质性相似是否已达到可能影响著作权人财产利益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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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男星台上猝死5分钟无人管改编权;送审稿;著作权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7国庆去哪里旅游好05-0056-06
        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的催化下,网络文学蓬勃发展,随着《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欢乐颂》《锦绣未央》等影视剧在各地热播,网络文学走上银幕已经成为一种大众潮流。但是,正如蒋胜男诉《芈月传》片方、琼瑶与于正对簿公堂一般,侵犯著作权的案件也屡屡发生。这也凸显了现行《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的滞后性和局限性,因此国家版权局组织了著作权法的第3次修改工作,形成《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送审稿对改编权的权利内容实现了重大突破,受到了学界内外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