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援朝的儿子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理解
自 2009 年 7 月 24 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 求意见稿)》拟将上下班途中工伤予以删除,至 2011 年 1 月 1 日新《工伤保险条例》 部分扩大工伤认定范围,“上下班途中工伤”去留,一直备受关注。2011 年《工伤保 险条例》较 2004 年《工伤保险条例》做出什么样的修改,先看新旧《工伤保险条例》 法律条文规定:
1、2004 年《工伤保险条例》第 14 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阿巴阿巴
2、2011 年《工伤保险条例》第 14 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奚梦瑶见家长 从上述条文,对于两者的区别,我们做如下分析: 从上述条文,对于两者的区别,我们做如下分析: 2011 年 工伤保险条例》 就上下班途中工伤, 不仅有“放宽” 更有“收紧”。 更有“收紧”
王嘉尔鹿晗关系一、 《工伤保险条例》 就上下班途中工伤, 不仅有“放宽”, 先说“放宽”的一方面,主要体现在交通工具范围扩大。 先说“放宽”的一方面,主要体现在交通工具范围扩大。 2004 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才能构成工伤,“非 机动车”、地铁、轮船、火车等发生事故的,不能认定为工伤。2011 年《工伤保险条 例》规定却不再限制在“机动车”范围内,体现了公平原则。 再说“收紧”的一方面,主要体现在责任划分上。 再说“ 收紧” 的一方面, 主要体现在责任划分上。 2004 年《工伤保险条例》就机动车事故伤害中“责任划分”没有做出限制规定, 故此,出现了很多无证驾驶等违章行车造成的事故,也被认定了工伤,就法律的指导 意义而言,似乎有鼓励违章之嫌;而 2011 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却对交通事故的责 任划分做出了限制,即要求职工必须“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只有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才会被认定为工伤,不难想象,2011 年以后自己摔伤的情形,如果不是道路设施管理部门的责任,将不再被认定为工伤。 2011 年的修改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保持一致,让人们更加认识到无证驾 驶,酒后驾车等行为,不仅有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交通事故中要承担主要或者 全部责任,也不会被认定为工伤,提示和引导了劳动者遵守交通,安全行驶。计算机软硬件
二、2011 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将成为认定工伤的 必备材料。
必备材料。 根据 2004 年《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机动车,只要 因其发生伤害,都被认定为工伤。所以,实践中,如在公交车内部发生的、自己驾车 与交通设施发生的等诸多情况,绝大部分无法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但只要能证明是由机动车导致的,都在认定工伤的范围内。而由于 2011 年《工伤保险条例》限制为“非本人主要责任”,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恐难被认定为工伤, 故此, 就这一点讲, 也将有很大一部分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 由于无法证明自己“非主要责任”,而不能认定为工伤。在此,工伤赔偿法律网也提醒广大劳动者,上下班 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索取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备工伤认定申请之用。如果自己摔伤是由于道路设施管理部门的原因所致,也应该由交警部门出具单方事故证明,由人民法院判定责任后,依人民法院判决申请工伤认定。
>明世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