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教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工伤事故申报程序,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学校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工伤、职业病人员保险工作的管理。3、职责
3.1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安全事故调查,负责工伤、职业病的认定和鉴定工作。
3.2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工伤保险的登记、申报和缴费,及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3财务室负责组织各部门管理、支付工伤保险基金。
毛尖属于什么茶3.4各级工会组织负责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4、程序
4.1工伤范围
4.1.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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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到伤害或者产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1.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工夫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本校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景遇的,按照有关划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本条第(三)项景遇的,按照有关划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烛光晚餐菜谱
4.1.3职工符合本条例第4.1.1、4.1.2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的;
中国十大环保家具品牌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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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工伤报告处置惩罚
4.2.1各部门须办理工伤者必须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3日内将完整的事故报告及事故分析报办公室(时间、地点、受伤经过、部位必须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特别情况应在10日内完成报告手续。
4.2.2需鉴定的工伤问题,必须由部门写出申请报告及完整的相关材料,办公室审查,校长批准,否则不准上报。
4.3工伤管理
4.3.1员工在工作场所因工负伤,所在部门必须在8小时内到办公室登记。
4.3.2产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安全员或行政值班人员应实时进行现场勘查,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所有上报调查的事故不论是否有工伤,都必须于第二天认真进行事故追查,原因清楚、义务明白。准确记录有关技法术据。各种登记、报告、分析必须存档。
4.3.3工伤休息三个月以上人员,经鉴定后复工的,如原受伤人员旧病复发,伤者本人可提出恢复工伤申请,经鉴定机构鉴定确诊,认定确是因工伤引起的旧病复发,方可办理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