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
无锡市朗天浩博文化传媒公司和          小(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玫瑰天堂演艺酒吧为梦见流血          小提供演艺经纪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立约人
1.1 .                                    (以下简称甲方),
1.2.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住宅电话:各类衣服的叠法                                手提电话:                           
二、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联系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舞台演唱、舞台表演、模特、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盛夏未来插曲三、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演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怎样做手工灯笼.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能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4.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5.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情、暴力、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演出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负责联系乙方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住宿。
2、根据情况需要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健身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3、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甲方负责乙方在演出场所内的人身安全。
4、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5、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演艺活动。
3、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片场,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知。
5、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9、乙方要懂得演艺场所的基本礼节与应酬,如客人送花,必需下台谢花应酬。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定
赵丽颖男友
刘昊然谭松韵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期满后不能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联系人,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项的决策权。
 六、报酬方式
6.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培训合格第一场演出起支付月基本工资,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演出,甲方有权按每天_______元扣除其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按30天计,为壹千元整(¥1000.00)元人民币每月,提成按演出场所的规定执行,甲方拥有提成分配权利。
6.2.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
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月起至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签定合同,经协商,另签订合同期限。
 十三、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月   日               年   月  
注:附工作制度实施细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