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上牌程序网络发票电子发票
  如何使发票管理变得简单、高效,是我国税务机关一直关注的重点课题。从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应推广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到2013年4月1日,《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发票管理的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网络发票的广泛应用以及电子发票的试点运用,进一步加强了普通发票管理。
  今天我们将为大家介绍网络发票和电子发票的基本概念和实际操作,以及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发票管理的整治工作。撒贝宁资料
 
  一、网络发票基本概念
  那么什么是网络发票呢?顾名思义,网络发票是相对于传统的手工发票、定额发票和税控装置开具发票等纸质发票而言的,通俗地讲,就是电子化的纸质发票。网络发票指的是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使用税务机关提供(或认可)的网络发票开具系统所开具的普通发票。目前我国的网络发票主要指普通发票,并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
  和传统的纸质发票相比,在线申请、在线开具、实时传输,实时查验是网络发票的重要特征。以江苏省地税局的网络发票为例,纳税人开具网络发票的所有操作,包括登录、发票开具、赋码、打印、验销等均在互联网上实时在线完成,开票数据实时保存在后台数据库。
  网络发票除了在线开具外,还可以离线开具,同离线开票相比,在线开票更加方便、安全。一般,只有当出现网络故障时,纳税人才需要采用离线的方式开具发票。《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后不得改动开票信息,并需要在48小时内上传发票信息。
 
  二、网络发票主要特点
  下面,我们结合《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介绍网络发票的使用规定。
  我们首先应注意的问题,就是并不是所有网上开具的发票都是符合规定的网络发票。确认网络发票的关键,是确认开具网络发票的工具合不合法。根据《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只有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标准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才是符合规定的系统。使用这样的系统填开从税务机关领用的纸质发票,才是符合规定的网络发票。
  值得一提的是,《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对取得网络发票的受票方作了“应及时查询验证网络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规定,这是在我国发票管理规定中,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提出受票方负有及时查询验证发票的义务。因为只有受票方积极履行这一义务,税务机关才能更多地掌握每一张网络发票的数据信息,进而构建开票方按规定开票、实时传输开票信息,受票方及时查询、验证发票,税务机关实时监控的“闭环管理”系统,更好地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同时,税务机关也可以据此及时帮助纳税人发现并管控好税务风险。
  还有一些细节上的管理规定,
  一是税务机关首先会核定开票方可开具的发票种类、行业类别和开票限额;
  二是开票方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在税务机关核定的范围内,完整填开发票相关内容及数据;
  三是在线开具的网络发票,经系统自动保存数据后即完成开票信息的确认,查验。这条规定简化了税务机关查验发票的方式,除了作废、红冲发票之外,网络发票不需要象以前那样定期到税务机关查验;
  四是使用网络发票时,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发票在线系统生成发票记账清单,作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因此,网络开具的发票可以减少存根联和记账联,这也是网络发票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好处,减少了发票的联次,降低发票的使用成本。
 
  三、电子发票基本概念
  与传统发票相比,虽然网络发票在在线开具、实时传输、简化查验方面表现出了优越性,但是网络发票仍然没有改变传统发票的实质,网络发票开具的前提必须是一张空白的纸质发票,因此,发票的三大难题——少开票、虚开票、就无法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根据这一情况,《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满足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和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开展电子发票试点工作。
  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电子信息形式收付款凭证。从定义上看,电子发票的与传统发票的用途是相同的,不同之处,在于电子发票就是电子信息形式的发票。
  开票方调用税务机关配发的电子票号信息,结合经营信息和税务机关管理信息后,生成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最终的目的,是电子发票和电子支付相互结合,将税务机关、银行和纳税人联系在一起,通过银行付款和交易记录,核查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
  在实践工作中,我们将电子发票的推行进程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电子发票需实体化阶段,第二阶段是电子发票独立运行阶段。所谓实体化,就是使用规定的纸张打印电子发票,这是做的原因是因为,目前由于我们受到会计核算等的限制,即会计原始凭证还不能实现完全的信息化;而在发票效力方面,由于目前在我国的各个省份都有发票监制权,各省之间发票式样、票种不尽相同,纳税人、经营业务不同时属于江苏省范围的,推行完全的电子化发票仍有难度;加上,对于发票信息的查验 、认证应用意识有待建立。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有一个问题,电子发票仍需要用纸张打印出来,那这还是电子发票吗?
高倍望远镜  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要从发票的生成方式说起?
  刚才我们说到,在传统发票甚至是网络发票管理模式下,发票的开具前提是一张空白发票,这张空白发票上具备了除经济信息以外的全部内容,可以说,无论是谁拿到这张空白发票,都可以填开,如果不通过税务机关鉴别,很难发现发票上记载的经济信息是否真实。也就是说,传统发票管理模式下,发票的生成方式是:空白发票+经济信息=已填开发票。
  可是电子发票不同,在电子发票管理模式下,不存在空白发票的概念,开票方使用电子发票的前提也不是空白发票,而是税务机关配发给开票人的一串发票号码。开票方只有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系统中,调用发票号码信息结合经济信息,才能生成电子发票。
  大家可以看到,电子发票管理模式下,已经取消了空白发票的概念,因此,困挠空白发票的三个大难题,就无地生根了。
  此外,电子发票使用的纸张也于传统发票截然不同。目前,我们使用的电子发票打印纸张是白纸或无号票。
  白纸:纸张上没有印制任何要素,是最普通的一张白纸。如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电子发票使用的就是普通的A4空白纸。
  无号票:无号票和目前的发票格式相同,只是不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一维条码。适用于除建筑业、销售不动产等涉及的发票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的行业,这样做是为避免在电子发票在流通中不被认可的情况发生。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子发票是建立在网络发票基础上的一种发票管理方式,网络发票:强调的是在线开具、实时传输,而电子发票在网络发票的基础上,改变了发票的生成规则,进一步削弱了纸质发票作用、弱化了物理防伪,真正以记录在税务机关信息库中的发票信息为准,二者有联系,同时又有本质区别。如果把网络发票比作人民币,电子发票就相当于存折。
  下面,通过我们从发票基本要素角度,进一步分析需实体化的电子发票与网络发票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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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纸张
  网络发票:须由专业纸张印制而成,全国各地发票所用纸张各不相同。以江苏省地税系统为例,目前江苏省发票使用的专业纸张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江苏省:使用带有“JSDS”水印温变荧光标志的专用防伪纸印制,发票联使用带有“JSDS”水印温变荧光标志的无碳复写纸。
  电子发票:则为普通白纸,或者是不印制号码、代码和一维条码的,与传统发票格式样同的“无号票”。
  (2)发票监制章
  网络发票的发票监制章为2CM宽,3CM高的红椭圆形。外环线为1MM粗线,内环线为JSDS的缩微文字,内环线左下侧有一空缺。内有三行汉字,上方: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间:三个字,为发票监制地名,如江苏省或淮安市;下方:地方税务局监制,或国家税务局监制。
  电子发票的监制章,使用白纸打印的,在打印环节打印;使用无号票打印的,在印制环节印制,同传统发票。
  (3)发票名称
  网络发票:网络发票的种类可以多种,根据发票监制章的不同,可分为省印票和市印票两种。
  电子发票:统一为“电子发票”
  (4)发票条形码、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目前,电子发票与网络发票的条形码、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规则是相同的,不同的是,网络发票的票号信息是印制环节就固定的,发票上须印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条形码,制作假票者可以根据税务机关的发票号码规则制作。
  而电子发票不同,电子发票的号码信息是在开票时,调用开票方可开具的发票号码资源,条形码的生成规则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时随机生成的四位数字,极大程度消除的生存空间。
  (5)发票开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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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发票与网络发票在开具信息方面的差异不大,就是按照税务机关固化的开票人信息结合发生的经济信息,这里强调的是规范开具。
  通过网络发票与电子发票的区别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网络发票并未改变传统发票的基本管理方式,它强调的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络技术开发,可以使发票信息实时传递至税务机关服务器的一种开具方式。而电子发票,是完成可以脱离纸质存在的,以电子信息形式储存、传输、报送的收付款凭证。
 
杨丞琳和罗志祥  四、电子发票的优点
  消除“”制售对象
  取消了空白发票的概念,发票开具以受票方取得票号资源为前提,消除了的生存空间。
  正确引导发票管理关注点
  减少纸质载体的物理防伪措施,突出了发票管理的核心:经济信息。当开票单位调用已申请的票号资源,将经济信息开具在无号票上,方能成为一份真正意义的发票。
  大幅提升日常管理便捷性
  电子发票减少从发票印制、库存管理、发票发售、发票开具等各环节的工作量,使发票管理工作简单化。可以,突破按周期发放发票载体的限制,减少压力,优化服务;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减少配送遗失造成的影响。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必将走向电子发票的第二阶段,即电子发票独立运行。此阶段中,开票系统中开具的电子发票,可分别上传至发票数据集中平台、以及收款方和付款方的财务核算系统,无需生成实物发票,真正实现发票无纸化。
  如果说我们的发票电子化、无纸化是仰望星空的话,那么白纸打印、制式载体打印的电子发票就是基于现实的脚踏实地。
 
  五、发票管理整治工作
  2013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 《2013 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保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和营利性的教育培训等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继续贯彻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一如既往地保持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遵循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好与发票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发票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决定,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发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遏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态势,进一步优化经济和税收管理秩序。2013年,税务机关开展发票整治工作的重点行业包括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和营利性的教育培训等行业。各地税务机关将继续把发票整治工作与税收各类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发票使用情况检查作为税收检查的必查环节和必查项目,税务机关将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票必查税。各级税务稽查部门也将合理调配稽查力量,充分采集、分析和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税务稽查数 据信息和相关部门情报交换的第三方信息,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经营规模和企 业类型等因素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有计划和有针对性地开展发票整治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还特别强调,重点检查一定金额以上发票及其业务的真实性,要求逐票比对、逐票核查。特别是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发票以及列支项目为会议 费、餐费 、办 用品、佣金和各类手续费的发票,要求通过资金、货物等流向和 发票信息的审核分析,检查其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 虚或虚开发票的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涉税问题,要一并认真查处。对检查发现的虚,一律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 (免) 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制售犯罪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打源头、端窝点,联合查办一批发票犯罪大要案件,有效遏制重点地区发票违法犯罪势头。要求各地税务机关配合通信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不断完善发票违法信息治理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对发票违法信息的举报受理、线索收集、鉴定、通报和综合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发票违法信息涉案线索,要延伸检查,协同公安机关深挖违法犯罪网络,打击职业犯罪团伙,查处大要案件。国家税务总局还要求各地税务机关配合财政、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做好对行政、事业等非纳税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确认为虚的,要积极协助查清发票来源并依法处理。
  总结展望,在信息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发票管理必将迎来重大的变革。纵观国际上发达国家发票的运行方式,可以看出,发票电子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取消纸质发票将是发票管理的最终发展方向。
  当然,这种取消必须建立在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经营信息的充分掌握基础之上的。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全国统一的发票查询、验证平台的建设开展,当纳税人无论用什么系统开具“发票”,无论以什么载体开具“发票”,都必须按规定格式、内容、时限向全国发票查询、验证平台传输数据,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发票查验平台核查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的时候,我们就会实现电子发票独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