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料理店【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 十大怪物
【公布日期】2021.08.27
【字 号】泉政文〔2021〕38号
【施行日期】2021.08.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景区管理
正文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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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政文〔202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王维维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市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各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专项行动,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重点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
  (一)景区
  1.严格要求景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加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栈道、玻璃栈道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以及地质灾害、火灾(含森林火灾)等隐患排查整治。
  3.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示或提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划定安全警戒线,建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设立安全巡查督导员,并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设置安全探头,对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实施24小时监控,对人员聚集和可能发生安全隐患行为及时发出警示。
  5.严格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娱乐项目安全监管,依法依规禁止不适合人员参与。
  6.涉水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游乐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并配备足够的救生设施设备。对含有沙滩、人工泳池、海滨浴场等涉水区域的景点,需配备至少1名救生员,负责安全监管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并就近配备救生筏、救生绳、防水手电筒等救生装备,严防发生溺水等意外事件。
  7.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8.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二)非景区景点
  1.加强沙滩、礁石、海岛等区域管理、防范,在人员密集、事故易发多发的海域、江河、湖泊沿岸设置安全探头并加强视频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前预警、立即整改。
  2.在滨海暗流、离岸流等涉水隐患重点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划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线,做好巡查、提醒和劝导工作。
  3.加大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实现治一个点、少一处危险。
  4.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对绿地、临水、亲水地带,山体危石、假山雕塑、滑坡地带等进行隐患排查。公园水域科学配置围栏、安全警示标识、水深标尺、救生圈等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标明救生电话、救助常识。
  5.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建设,安排专人疏导人流、车流,避免人员聚集。
  6.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三)江河湖海水库等涉水危险区域
  1.落实江河水库安全管理措施,对水域统筹布点,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定时安排人员巡查,禁止众进入危险江河和水库管理区域。严格按照预案做好水库、拦河闸(坝)泄洪时相关疏散管理工作。
  2.在临水、临崖路段,漂流、游船、攀岩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3.加大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游览步道、漂流河道、护栏、码头等各类游乐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区域要停止使用或关闭。
  4.全面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地山体危石、滑坡、临水区域及森林火灾等安全隐患。
  5.在渔港码头、防洪堤、渔排养殖区及其近岸码头、“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非主流伤感网名大全  6.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众健身设施加强救生设施设备、救助人员配置。
  7.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四)旅行社
  1.旅行社必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时间紧凑超速赶路。
  2.旅行社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
  3.旅行社要加强导游等从业人员培训,督促导游落实游客安全告知事项,提醒游客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加强个人安全防范,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旅游旺季等游客密集时段团队安全管理。
  三、组织领导
  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文旅、应急管理、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资源规划、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市场监管、体育、城管、海事、气象、通信管理等部门组成,定期通报情况、共享信息,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重点问题,根据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详见附件1)。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要按照市级做法,建立健全由党政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机制,抓总、抓统、抓协调,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进一步细化责任、任务、标准、完成时限,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落实。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负起责任,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具体组织研究,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细化内部分工推进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推进过程中重点难
植树节的优美句子点问题,对涉及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隐患要亲自督办整改;各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要按照整治内容,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落实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