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军统 (708)
    1941年5月22日,在旅馆中苦等了一周的沈醉,终于拿到了“派稽查处的命令”。 所谓“稽查处”,全称是重庆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这是在抗战期间军统所控制的近20个稽查处当中,规模最大的一个。 前面说过,重庆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系“中枢”迁到重庆后,由原武汉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改建而来,因此首任处长也由原武汉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处长赵世瑞担任,这是1939年春的事。 稽查处还有两个副处长,一个是王克全、另一个是陶一珊。 有意思的是,据陈恭澍说,这个处长的位置,原本是他的,那正是陈奉命在河内监视汪精卫的时候。许多年以后,陈恭澍回忆说: “在河内的时候,大概在(1939年)三月初旬,看到重庆出版的大公报上,有一条消息,不过几行小字,是发表笔者为‘重庆卫戍总司令部少将稽查处处长’。当时,并未在意,我也想到,这或许故意发布的消息,以资掩护。可是用不着多此一举呵!回到重庆之后,重庆卫戍总部稽查处长一职,已由赵世瑞同学出任,副处长是陶一珊。据说当初的确是预备叫我干的,后来因为我在河内工作干砸了,才改变了主意。” 陈还说:“亏得没有叫我去,因为我不是那种材料。” 陈恭澍很有自知之明,以他之目无法纪,如果做这种公开管理的工作,不搞得一塌糊涂才怪! 1939年夏,王克全因督察室主任刘培初的“弹劾”而自杀,次年,赵世瑞亦被免职。 赵的去职,源于一次“诬告”,据临训班学员、稽
死刑如何执行
查处干部易啸夫回忆: “1940年夏秋间,军政部长何应钦下令军统局:‘据报重庆稽查处处长赵世瑞有贪污嫌疑,着即查办上报。’毛人凤急电向在西北视察的戴笠请示,回电先行扣押,将赵软禁在军统枣子岚垭漱庐招待所内。” 易啸夫说:“戴笠回渝后了解到内幕,原来是地方势力的代表刘航琛、潘昌猷在重庆山洞何应钦公馆内面告赵世瑞对经过青木关、小龙坎检查哨的烟贩、军火贩索收贿赂,有大量贪污行为。而且中统也在背后支持刘、潘。戴笠调查后向何应钦报告,说此案查无实据,应无罪开释。” 易啸夫说:“赵世瑞回处后,当众宣称是被诬告的,应诉诸舆论,并要求对方必须公开声明,澄清是非。不久,刘航琛、潘昌猷确实在《大公报》上公开声明道歉了事。” 滑稽的是,赵世瑞曾多次被举报“贪墨”,戴笠均曲予优容,大家都感到“不平”。这回戴笠好不容易“公平”了一次,却又恰恰冤枉了赵世瑞。 冤枉归冤枉,问题在于,赵已经被“拿下”,新处长亦已经上任,不可能官复原职。赵世瑞怎么说也是“九年的老同志”、有功之臣,想个合适的地方“搁”,一时半会儿还真没有。 恰在此时,“人民动员委员会”成立,大量虚职可以安排。 “人民动员委员会”简称“人动会”,这个机构的成立,是戴笠从利用帮会到控制帮会的转变和尝试,是下得很大的一盘棋,在这里需要详细讲一讲。 众所周知,四川是帮会的天下,其“哥老会”天下闻名,而这种势力与地方军阀搅合在一块儿,就更不得了,川军中的很多部队本身就是“袍哥
”部队。前面说过的“范哈儿”——范绍增——其实不过是川军的一个师长,之所以能呼风唤雨、来去自如,关键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位“袍哥”;像著名的“仁字大爷”唐绍武,原本在熊克武(亦是哥老会成员)手下当兵,后来通过袍哥组织倒卖军火,成了“人物“,四方通吃。 唐绍武说:“国民党人很多都是出身于青帮、洪门、袍哥等帮会,后来成了要人,也还没有脱离帮会组织,甚至还在继续搞帮会活动。四川袍哥组织的发展,特别是重庆袍哥组织的大大发展,曾经使国民党搞党务工作的党棍们心热,想设法如以利用来加强他们的反人民活动。” 唐绍武说的“党棍”,指的是力行社的“大太保”曾扩情,在他的主持下,曾经组织了一个重庆袍哥的统一组织——国民自强社,唐回忆说: “1932年,曾扩情(曾参加袍哥)以国民党党务特派员身分回四川吋,与国民党重庆市党部书记长龙文治,筹谋掌握袍哥组织力量,约当时仁字‘紫云公’执事大爷余仕高、义字‘永和公’执事大爷鲁海林等商量,指示他们筹备重庆袍哥的统一组织,以合法民众团体名义向市党部呈请登记备案,然后在当局领导之下正式活动,‘国民自强社’这个名称也是曾扩情、龙文治代为拟定,由余仕高、鲁海林等去约集各堂公口袍哥大爷商量通过,接着进行筹备的。” 曾扩情的目的,当然是要将袍哥组织收为己用,但他知道,像袍哥、青洪帮这类黑社会组织,其威力在于社会影响力,但本身不具有任何政治地位,必须给他们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才能与党派、政府发原华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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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琳被杀生联系,否则名不正言不顺,因此他搞了“国民自强社”这样一个合法的“民间社团”,给重庆的几大袍哥组织戴上一个合法的“帽子”,便于操作后面的事情。 唐绍武回忆说:“国民自強社筹备期间,仁字李炳云、田得胜,义字谢德三,礼字巫平清、向占云,智字罗海清、牟三和,信字范化南等人,都表示赞成,并商得陈兰亭同意,由其担任首名发起人,余仕高、鲁海林等依次列名,共50人。具文以组织成立合法民众团体‘国民自强社’为缘由,向市党部申请登记备案,旋获批准,并发给一些民众团体应行遵守的规则文件。” 唐绍武说:“1932年夏,重庆袍哥在机房街召开国民自强社成立大会,各堂公口袍哥大爷石荣廷、杨巨卿、郭九皋、李炳云等均出席,当家管事兄弟伙也有—些列席,参加大会者共数百人。大会推举陈兰亭为名誉社长,余仕高为第一任社长,其下设总干事、副总干事、干事、各组组长、组员等职。社址设在龙王庙街(今民族路)章华大戏院楼上,国民自强社牌子则挂在戏院侧门。一些袍哥弟兄反映说:‘现在袍哥出头了,政府许我们嗨了。’” 在唐绍武的回忆中,特别对上文这个“嗨”字做了解释,他说: “袍哥内部讲的江湖义气是:有钱有势的大爷,对一般经济困难的兄弟伙,经常施以小恩小惠,出手越大越漂亮。遇上外地袍哥闯了祸,跑来避风头,要尽量掩护营救,出钱出力,对一般过往的袍哥客伙,招待应酬,慷慨大方。遇有困难危险事情,挺身负责,不推脱畏缩。对袍哥兄弟间的纠葛,调解
小白船处理得当。凡是这样做得好的,江湖上称为‘嗨得开’,声名远播,一张名片亮出去。四方码头都走得通。” ——按照唐绍武的逻辑,国民自强社成立以后,既然牌子都可以公开挂出去了,在“袍哥弟兄”看来,那自然是“出头”了,因为“政府许我们嗨了”,不仅仅是在江湖上“嗨”的问题了。 唐绍武说:“国民自强社的权力,照当时各堂袍哥协议规定,是重庆五堂袍哥的总社。社长余仕高是总‘舵把子’,对各公口都有指挥约束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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