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刑法各论
第12章刑法各论概述
12.1 考点精讲
第一节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刑法各论及其研究对象
1.刑法各论在我国刑法学中的地位
我国刑法学分为刑法总论与刑法各论,刑法各论是我国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以刑法分则为研究对象。
2.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是刑法分则中规定具体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刑法规范。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
律。为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必须对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刑罚作出成文的、明确的规定,刑法各论就是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成立条件、罪质界限以及法律后果作为研究对象的知识体系。
彭于晏 张磊二、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1.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
刑法总则规定犯罪与刑罚,是总括性的抽象的规定。
2.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
刑法分则规定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刑罚,是具体的明确的规定。
3.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联系
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密切联系、缺一不可,相互作用的关系。
(1)刑法各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包括:
①贯彻与体现刑法总论的作用;
②促进刑法总论实践效应的作用;
③丰富和发展刑法总论的作用。
(2)刑法总论对刑法各论的作用,主要包括:概括作用、指导作用和制约作用。
三、刑法各论的体系
刑法分则体系,是指刑法分则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所规定的各类犯罪及其所包含的各种具体犯罪,按照一定次序排列而形成的有机统一体。
1.犯罪的分类排列及其分类排列的依据
(1)以同类客体为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2)以犯罪的危害程度为标准对各类、各种犯罪进行排列
2.犯罪分类排列的意义
(1)从刑事立法上讲,有助于建立比较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为立法实践奠定基础,体现了刑法打击犯罪的重点所在。
(2)从刑事司法上讲,有利于对犯罪人能够准确适用刑罚。
(3)从刑法理论研究上讲,有助于提高刑法理论的研究水平。
第二节罪状、罪名、法定刑
一、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罪状与法定刑是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二、罪状
感谢领导的话1.罪状的概念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2.罪状的种类
(1)简单罪状
简单罪状,指刑法条文只简单地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
(2)叙明罪状
叙明罪状,指刑法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
名子大全(3)空白罪状
空白罪状,指刑法条文不直接地具体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但指明确定该罪构成特征需要参照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4)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
修订后的我国刑法分则中增加了许多新的犯罪,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描述犯罪特征的条文占了不少的数目。采用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是从某些犯罪的特点出发,兼取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的优点,有利于正确认定这些犯罪。
(5)引证罪状
引证罪状,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
三、罪名
1.罪名的概念
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2.选择罪名和单一罪名
如何提高英语成绩(1)选择罪名,指因罪状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比较复杂,罪名形式上表现为并列特点的罪名。
(2)单一罪名,指罪状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单一的罪名。
四、法定刑
1.法定刑的概念
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确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刑罚幅度。
2.法定刑的种类
(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指在条文对某种犯罪或某种犯罪的某种情形只规定单一、固定,无量刑幅度的刑种和刑度的法定刑。
(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指在条文对某种犯罪不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度,只规定对该种罪处以刑罚,具体如何处罚完全由法官掌握。
(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指分则条文对某种犯罪规定了相对具体的刑种和刑度。即既有刑罚的限度,也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
(4)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具体规定方式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的法定刑绝大多数为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其表现方式有:
①仅规定法定刑的最高限度,其最低限度决定于刑法总则对该刑种下限的规定;
②仅规定法定刑的最低限度,其最高限度则取决于刑法总则的规定;
③同时规定法定刑的最高限度与最低限度;
④规定两种以上的主刑或者规定两种以上主刑并规定附加刑;
⑤规定援引性的法定刑。
(5)宣告刑的概念及其与法定刑的关系
①宣告刑的概念
宣告刑,是指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的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
②宣告刑与法定刑的关系
a.法定刑是立法机关针对具体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所确定的量刑标准,它着眼于该罪的共性;
b.宣告刑是法定刑的实际运用,是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的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它着眼于具体犯罪案件及犯罪人的特殊性。
12.2 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
1.刑法第186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导致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其罪状形式属于()。[2016年真题] A.叙明罪状
B.空白罪状
C.简单罪状
D.空白罪状和叙明罪状并存形式
【答案】B。
郭京飞的老婆【解析】B项,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ACD三项,叙明罪状是在罪刑规范中对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简单罪状,是指对犯罪特征进行简单描述的情形。
2.我国立法上将犯罪分为10类,并通过刑法分则第一至十章分别予以论述,这种分类主要是依据()。[2015年真题]
A.主体的不同
B.客体的不同
C.主观要件的不同
D.客观要件的不同
【答案】B
【解析】B项正确,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是以犯罪同类客体为主,以犯罪主体或者惩治犯罪的特殊需要为辅。
3.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该条文采用的罪状描述方式属于()。
A.简单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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