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湖区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11.25
【字 号】北政办发〔2019〕8号
李金铭孙艺洲吻戏【施行日期】2019.11.25
向佐个人资料【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
正文
 
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湖区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政办发〔201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北湖区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北湖区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挖掘和利用全区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扶持建设具有地方特和乡村风情的旅游住宿设施,规范旅游民宿经营行为,提高旅游民宿服务质量,促进旅游民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7)、湖南省《两型旅游民宿》(DB43/T1406-2018)、《郴州市旅游民宿经济发展和建设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印发〈郴州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郴州市旅游民宿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郴宿发〔2019〕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黄家强老婆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民宿是指利用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或当地闲置资源,结合北湖自然人文景观,为游客休闲度假、体验本地民俗风情和地域文化提供餐饮住宿的处所。
  旅游民宿的经营规模,单栋房屋客房数在7间(套)-14间(套)、建筑层数3层-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 800平方米。
 
第三条 凡在北湖区范围内开办和经营管理旅游民宿的均适用本办法。
伊斯兰教历  旅游民宿发展坚持符合规划、科学有序、突出特、注重品质、保护环境、永续利用、依法经营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在努力实践旅游为民、丰富旅游住宿业态的同时,实现北湖旅游经济的发展和旅游品牌的提升。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成立北湖区旅游民宿经济发展和建设协调推进小组(以下简称区推进小组,详见附件 1),负责全区旅游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区旅游民宿经济发展和建设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民宿办)负责本行政管辖区域内旅游民宿的审核、指导、培训、规划、统计、安全生产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有关专业协会开展旅游民宿的等级评定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相关监督管理措施和服务政策。
 
第五条 成立北湖区旅游民宿协会等行业组织,积极发挥民宿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第三章 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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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发挥主动服务意识,按照“最多跑一次”便民精神,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旅游民宿申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逐级发布创建通知,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旅游民宿的创建管理工作。
  (二)申请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三)所属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当地派出所、国土、规划等部门对经营用房的合法性、建筑结构安全性、选址安全性、布局合理性及消防安全基本要求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区民宿办牵头,联合公安、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实地勘察,对治安、消防、环境卫生、食品经营等事项进行核验。对通过核验的,通过“窗口受理平台”受理,给予办理相关证照;未通过核验的,一次性告知整改内容,民宿业主按照告知要求做好整改后,由乡镇(街道)组织当地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办理相关证照。各成员单位应在各自业务办理时限内完成相关证照办理,并将证照办理结果及时汇总到区民宿办。杨颖是baby
 
第七条 相关部门依法、高效、优质地为业主办理相关证照,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第八条 旅游民宿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证照后方可对外经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