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公平性困境与应对策略:
基于正义理论的视角
李宝庆1,2
,张善超3
(1.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重庆400715;2.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重庆400715;
3.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长沙410082)
摘要:高质量的公平是新高考改革的基本价值追求。然而,由于利益相关者为“正义”而斗争、改革制度设计的正义性不足以及新高考制度与公平伦理的二元分离,新高考改革的公平性遭遇认同困境以及机会剥夺与评价失真的困境。基于霍耐特、罗尔斯、弗洛泽的正义理论,建构承认关系,完善新高考改革制度,落实广泛参与,是实现新高考改革公平性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新高考改革;公平性;正义理论
一、引言
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党和国家对教育发展的战略定位,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就我国当前的新高考改革而言,国家更是将“公平”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如《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新高考改革要从“社会公平出发,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然而,由于影响因素的多元性与复杂性,新高考改革的公平性遭遇重重困境。更为遗憾的是,学界大都把高考改革的公平性困境归因于招生指标分配问题①或是社会利
益的再分配问题。②但其深层次原因却未被充分
揭示,如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公平内涵的认知、文化关系等。③另外,单一的教育学视角也难以解释为什么利益相关者大都认同新高考改革的公平价值取向、公正精神,但在高考改革实施中他们对考试科目设置、补偿措施、命题等方面的公平性困境仍不断重提。④因而,本文将其公平性困境置于承认正义论、程序正义论以及复合正义论的分析框架之中思考,以期能够为新高考改革实现高质量的公平提供有效策略。
随着学界对正义公平理论的研究深入,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正义、公平进行阐释。其中,比较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8年度教育学一般课题“新高考时代普通高中教师教学胜任力研究”(项目编号:BHA18016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重大培育项目“新高考时代普通高中学生学习力研究”(项目编号:SWU1909227)、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重点
有经费课题“新高考时代普通高中学生学习力研究”(项目编号:2020-GX-0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宝庆,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张善超,湖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①徐翩翩:《取消高考招生指标制度势在必行——以南京大学为例》,《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7期,第59-62页。②庞君芳:《高考公平的内涵、价值与实践向度》,《课程·教材·教法》2017年第4期,第49-54页。③谢章莲:《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现状与反思》,《教育测量与评价》2011年第7期,第52-56页。
④李宝庆,吕婷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制度化困境及应对策略:新制度主义的视角》,《教育发展研究》2015年第20期,第1-9页。
《现代基础教育研究》
物流管理专业就业方向第41卷,2021年3月
(Research on Modern Basic Education )
Vol.41,Mar.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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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卷《现代基础教育研究》(Research on Modern Basic Education)2021年3月有代表性的是霍耐特(Axel Honneth)的承认正义
论、罗尔斯(John Rawls)的程序正义论以及弗洛泽(Nancy Fraser)的复合正义论。正义理论的发展及其影响力不断增强,已被广泛应用于政策学、经济学、教育学等领域的公平性问题研究。以社会批判理论、黑格尔的承认学说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霍耐特的承认正义论认为,公平正义的本质是社会成员完整的自我认同。他指出,不敬行为(如权力剥夺、侮辱等)对社会承认关系的破坏是不公平产生的根源。面对不敬行为,社会成员会为争取承认而斗争,如采取质疑、投机、破坏等行为来消除“不公平”。因而,承认正义论认为,通过爱、尊重使主体重获完整的自我认同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路径。罗尔斯的程序正义论以契约论为基础,基于“无知之幕”(veil of igno⁃
rance)和“原初状态”(situation of ignorance)的命题与假设,希望建构一种关于公平的新契约论,即根据自由平等、差异、公平优先、补偿等原则设计一套程序来保障结果公平。简言之,在程序正义论看来,只要制度是按照正义观念设计的,那么无论是什么结果都是正义的。①弗洛泽在对罗尔斯、霍耐特的程序正义论和承认正义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承认与分配并重的复合正义论。她认为不公平的产生正是程序与承认的分离所致。因而,她以承认与分配的“二元视角”(perspectival dualis
m)超越罗尔斯与霍耐特的一元论,试图借助“参与性平等”来实现承认与分配的统一,进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新高考改革的公平性既依靠制度的保障,又离不开伦理的关照,因而,本文试图整合以上三种正义理论,对新高考改革公平性困境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新高考改革实现高质量的公平性提供有益借鉴。
二、新高考改革公平性困境的多元表征
explain>保释金退吗在新高考改革推进过程中,其公平性价值追求却遭遇了认同困境以及机会剥夺和评价失真的困境。
1.质疑与破坏:新高考改革公平性的认同困境
凯尔曼(H.C.Kelman)认为,认同是个体在情感上对外部世界的接纳,并采取与他人或者体一致的行为。②由此可见,认同表现为情感上的接受与行为上的一致。虽然新高考改革之初,试点省市为保障改革的公平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山东省通过改革机制、完善标准、规范程序,继续推行阳光招生,③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利益相关者对改革公平性的质疑与破坏使改革面临着认同困境。其一,利益相关者对新高考改革公平性的质疑。对新高考改革公平性的认同,首先在情感上应表现为接受与信任,而非心理上的排斥与质疑。然而2014年至今,仍有利益相关者对改革的公平性质疑。例如针对自主招生制度,民众认为在缺乏刚性标准、有效监督的条件下,必然出现权力寻租和弄虚作假现象,严
重损害公平。④又如,为改变“以分取人”的弊端,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新高考改革,但民众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性同样充满怀疑。有家长提出:“综合素质评价这种软性指标,实际操作怎么保证公平?”⑤有调查发现,认为浙江、上海新高考不公平者的比例分别为55.63%与52.74%。⑥其二,利益相关者对新高考改革公平性的破坏。自觉按照新高考改革要求从事教学、应考是对新高考改革公平性认同的结果与外显。然而,在新高考实施过程中,利益相关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采取不恰当或非法行为,使新高考改革公平性陷入困
①田正平,李江源:《教育公平新论》,《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年第1期,第39-48页。
②冯维:《现代教育心理学》,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70页。
③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政策30问之一》,http://www,sdzk,gov,cn/gkgg/message/327/3272fef7bfa44adf8d2e3,shtm,最后登录日期:2018年4月17日。
④金晓明:《高考改革:从形式公平走向实质公平》,《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第430-434页。
以列军事实力⑤姜泓冰,江南:《“新三门”如何选怎么考》,http://news,163,com/14/0922/03/A6NGILH900014AED,html,最后登录日期:2018年4月23日。
⑥刘希伟,韩娟,翁灵丽:《新高考等级赋分制:学生认可度的实证研究——基于浙江省的实证研究》,《教育发展研究》2017年第22期,第3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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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庆,张善超:新高考改革的公平性困境与应对策略:基于正义理论的视角
境。例如,自主招生的高校看重专利、发明、论文,从而导致考生购买发明、专利、论文和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①更有甚者,某些考生竟采取作弊、移民等方式来破坏高考的公平性。
2017年浙江有5名考生作弊②,福建省有关部门发现63名“高考移民”。③
2.制度设定:新高考改革的报考与录取机会不公平
罗尔斯认为,“社会基本善(自由和机会)都应被平等地分配”。④也就是说,机会公平是制度公平的应有之义。因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为了保障新高考改革所要求的机会公平,国家和各省市制定了相关制度规定,如《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指出,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高考。然而,由于某些新高考制度设计使考生的报考与录取机会遭遇不公平困境。其一,报考机会的剥夺。报考机会公平是新高考改革公平性的起点,但某些具体制度的设定,致使考生间的报考机会存
在不公平问题。例如,就自主招生制度而言,九成以上的高校将奥赛成绩、理科类竞赛奖项、科技创新奖项作为报考的主要条件,⑤结果使城乡和不同阶层考试公平差距进一步拉大,违背了“机会平等规则”⑥。又如,为实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城市考生间的报考机会公平,《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但是,在某些省市的相关配套文件中却提出了相对苛刻的条件(如有效的居住证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年以上等)⑦,使得他们难以获得在随迁地参加高考的机会。其二,高考录取机会的不公平。结果公平是新高考改革的落脚点与最终追求,然而某些制度的设定同样使录取机会存在不公平问题。例如,广东省为了保障高分考生的利益,设置了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以及实行二次录取⑧,变相地扩大部分考生被名校录取的机会。又如,在现行高校招生指标分配、录取制度下,北京等地一本录取率已远超20%,而有的省市只有
5%、6%。⑨
3.评价失真:新高考实施中的过程不公平
实际上,新高考改革所要求的过程公平是指通过科学设置考试内容来鉴别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并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呈现。然而,考试内容存在内置偏见以及成绩呈现方式的科学性不足,导致新高考评价结果失真,进而致使改革遭遇过程不公平的困境。其一,考试内容存在内置偏见。所谓内置偏见,是
指由于考试题目的背景、话语表达、素材的选择具有一定的价值倾向性等,致使考试对某一体有利而对其他体不利。⑩实际上,不论是高考统考内容、选考内容还是自主招生的考查内容都极具城市化倾向。例如,2017年高考试题设计了废物综合利用、新药物合成以及新能源技术等情境。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内容着重考查学生的课外知识储备情况,酸雨、增塑剂等社会热点问题都进入了考
①丁雅诵:《自主招生,岂能作假》,《人民日报》2018年3月29日,第18版。
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http://www,zjzs,net/moban/index/108482,html,最后登录日期:2018年4月18日。
③龙超凡:《福建严厉打击“高考移民”终止63人高考报名资格》,《中国教育报》2017年11月21日,第1版。
④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3页。
⑤陈鹏:《新高考全面推进自主招生的变与不变》,《光明日报》2018年3月28日,第8版。
⑥余澄,王后雄:《高考改革的公平风险分析》,《课程·教材·教法》2015年,第9期,第83-89页。
⑦李德铭:《教育公平视角下的异地高考政策研究》,《科技展望》2016年第5期,第350页。
⑧刘晓星:《广东省考试院详解高校招生录取细则》,http://edu,gmw,cn/2018-03/30/content_28160673,htm,最后登录日期:2018年4月20日。
⑨熊丙奇:《从“生源调整风波”看如何推进我国高考公平》,《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6年第8期,第39-42页。
⑩Richard.Herrnstein&Charles Murray,The Bell Curve:Class Structure and the Future of America,New York:The Free Press,1994,p.281.
教育部考试中心:《围绕高考核心功能全面深化考试内容改革——以2017年高考试题评析》,《人民教育》2017年第12期,第4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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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卷《现代基础教育研究》(Research on Modern Basic Education)2021年3月
题。①试想,在完全排斥方言和乡土内容②的情境下,新高考很难真实、全面反映那些教育资源落后地区考生的素质。其二,成绩呈现方式的科学性不足。为了落实素质教育,改变以往高考只见分数不见人的弊端,新高考采用“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然而,这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不足,导致高考评价失真,使得改革存在不公平风险。③例如,在我国人情社会的背景下,教师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千人一面,使得高校在录取时很难判断考生真实的综合素质。另外,评价失真的问题同样存在于等级制的评用之中。如浙江某考生家长说“自己孩子的物理赋分成绩反而比实际成绩低”④,山东省的某位考生同学“63分转化后的等级成绩为65分”。⑤
三、新高考改革公平性困境的成因探析
以霍耐特的承认正义论、罗尔斯的程序正义论与弗洛泽的复合正义论对上述困境进行剖析可知,利益相关者为公平而斗争、制度设计的正义性不足、改革伦理与制度的二元分离是导致新高考改革公平性遭遇上述困境的主要原因。
1.不敬行为:利益相关者为公平而斗争
所谓“不敬”是指一种对应于承认关系的否定等价物,它使社会行为者认识到他们被拒绝承认⑥,主要表现为强暴、权利剥夺、侮辱。承认正义论认为,人的完整性以自我被他人认可、尊重、承认为基础,当个体的完整性遭到“不敬”的侵犯时,主体就会激发遭遇不公正的道德情感和意识,进而激发个体为争取对方的承认、尊重和重视而斗争。⑦简言之,公平的认同困境是改革利
益相关者遭受不敬而采取斗争行为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所致。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不敬的存在。事实上,新高考改革利益相关者对改革公平性的质疑,是由于其在改革中遭受不敬致使其完整
性遭到破坏,产生不公平感。霍耐特的承认正义论认为,侮辱是指改革夺走了个体将社会价值与他们的能力保持一致的每一个机会。⑧由于综合素质评价将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如艺术表演、科技创新证书)等作为高校录取的依据,而这些指标更多地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有关,所以,弱势体便产生“侮辱”之感。即他们认为新高考改革更容易让强势体获取升学的机会,从而就会对改革公平性产生怀疑。其二,改革利益相关者为公平而斗争。承认正义论认为:“反抗和叛乱行为的兴起都可以追溯到一种恒定的道德经验框架,社会现实在这一框架中可以根据不断变化的承认和不敬的规则而得到解释。”⑨也即,当个体遭遇“不敬”之后,必然会采取行动去争取自己认定的“公平”。例如,“高考移民”表面上看是考生功利心理驱动下的投机行为,但在承认正义论看来,却是他们在面对自己所在省市双一流高校稀缺、生源众多的情境下,基于朴素的公平观去追求考试公平而采取的斗争行为,这是一种以非正常手段反映的公平诉求。⑩
2.功能失真:新高考制度设计的正义性不足
关于评价制度正义与否的标准,罗尔斯认为是“正义的价值”  ,且个体所取得的成就“应该取决于个人的选择和努力,而不应取决于不应得的
①刘震:《初试既遵循课标,又体现选拔需要》,《中国教育报》2017年6月12日,第1版。
②田国垒:《74.4%的人支持“高考+面试”招生模式,但69.9%的人担心此举滋生腐败》,《中国青年陈松伶个人资料简历照片
报》2010年1月16日,第7版。
③余澄,王后雄:《高考改革的公平风险分析》,《课程·教材·教法》2015第9期,第83-89页。
④童抒雯:《选考物理会吃亏?不合算?纠结的家长和考生不妨看过来!》,http://www,sohu,com/a/132584060_395128,最后登录日期:2018年4月21日。
⑤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媒体记者问题解答》,http://www,sdzk,gov,cn/gkgg/index,shtm,最后登录日期:2018年4月21日。
⑥阿克塞尔·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胡继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1,174页。
培训工作总结
⑦李和佳:《霍耐特承认理论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88页。
⑧李和佳:《霍耐特承认理论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91页。
⑨阿克塞尔·霍耐特:《为承认而斗争》,胡继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01,174页。
⑩刘海峰,樊本富:《论西部地区的“高考移民”问题》,《教育研究》2004年第10期,第76-80页。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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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庆,张善超:新高考改革的公平性困境与应对策略:基于正义理论的视角
社会禀赋”。①可见,正义伦理与符合实际是评价制度公平与否的主要标准。其一,新高考制度正义伦理不足。一般的政策伦理表现为规范清晰度、行政管理层的一致性、可行性、支持条件、协商解决伦理困境以及奖惩制度等。②据此对国家和新高考改革省市的方案进行审视可以发现,公平伦理不足现象确实存在。例如,《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将公平原则表述为“坚持公正性”,《XX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却以“客观性原则”替代公平原则。其二,新高考制度设计理想化。这是指某些制度设计同我国具体实际相脱离。就理论而言,立足于实质公平的新高考并不会产生机会与结果的不公平。但在当前区域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下,新高考改革的某些制度设计必然导致资源较少地区的学生遭遇机会不公平、过程不公平。例如,国家为保障评价的全面性、录取的公平性而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然而,考生若想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取得“好成绩”离不开充足的教育资源、经济资源支持。因此,在当前条件下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更多是对学生占有教育资源、经济资源的评价,而非学生真实能力、潜能的评价。
3.重此轻彼:新高考改革伦理与制度的二元分离
弗罗泽认为,公平既要能涵盖程序正义论的可辩解主张,又要能涵盖承认正义论的可辩解主张。③她
认为,任何不公平都是仅仅依靠分配制度保障正义而引发的伦理与制度的二元分离所致,即对程序、制度的过分崇拜,以及某些个体或体被剥夺了作为完全伙伴的地位。④事实上,正是对程序、制度的过于依赖,以及某些利益相关者“完全伙伴地位”的被剥夺,导致了新高考改革遭遇不公平困境。其一,对新高考制度的过度崇拜。《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通过“健全工作机制体现科学高效,确保公平公正”。由此可见,新高考改革决策者在实践中坚持价值无涉的立场,希冀通过制度与程序的科学性、完备性来保障改革的公平性。然而,正是这种对制度的过度崇拜导致新高考改革遭遇不公平困境。例如,为了使综合素质评价能够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并保障录取结果的公平性、科学性,新高考改革决策者、专家通过科学研究设计出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然而,这些方案中的某些指标设计(如艺术表演、论文、证书等)却减少了教育资源落后地区的考生被名校录取的隐性机会。其二,“完全伙伴地位”被剥夺。复合正义论认为,某些个体或体被剥夺了作为完全伙伴的地位,必然使制度不能体现、满足全体民众的利益诉求,进而导致其对制度的合理性、公正性产生怀疑或否定。事实上,完全伙伴地位被剥夺的问题同样存在于新高考改革中。例如,王世伟、姚维深入落后的县城高中调查发现,欠发达地区学生的利益诉求在新高考方案中不受重视,某学生更是自嘲地说:“不管我们怎么想,考试还是得这么考吧。谁会在乎一个学生怎么想的呢。”⑤也正是某些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弱势体)参与新高考改革决策的权利被剥夺,导致他们的利益诉求难以在新高考改革中体现并被满足,进而使新高考改革遭遇不公平的困境。
四、新高考改革公平性困境的突破
面对新高考改革公平性的上述困境,我们可以采取如下途径以实现高质量的教育公平。
1.相互承认:新高考改革公平性认同困境的突破路径
霍耐特认为,实现社会正义在于承认关系的建构,而承认关系的建构则是主体的情感需要、
①熊霞:《基于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研究》,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14-15页。
②Mari Huhtala,Taru Feldt,Katriina Hyvo nen,Saija Mauno,“Ethical Organisational Culture as a Context for Managers’Personal Work Goals”,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Vol.114,2013,pp.265-282.
③李和佳:《霍耐特承认理论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146页。
④李和佳:《霍耐特承认理论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147页。
⑤王世伟,姚维:《在无奈与期待之间——县城高中学生对新高考方案认同度的质性研究》,《教育发展研究》2018年第22期,第47-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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