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花粉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蜂花粉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通用不同种类的蜂花粉。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
1.2  产品种类
蜜蜂采集被子植物雄蕊药或裸子植物小孢子囊内的花粉细胞,形成的团粒状物。蜂花粉的种类,主要依据粉源植物来区分。如油菜花粉,茶花粉,玉米花粉等.
1.3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蜂花粉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企业蜂花粉产品年销售额作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18-5。
表18-5  蜂花粉企业规模划分
1.4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计数
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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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剂的测定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1.5  抽样
1.5.1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
1.5.2抽样方法及数量
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或在流通领域的货架、柜台、库房随机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原则上应在食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一个月之前抽取样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根据抽检监测的需要确定是否抽样。
1.5.
2.1 生产企业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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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小包装样品。抽样数量为4罐(瓶、袋),且不少于1kg。
所抽取样品分成2份,其中3/4为检验样品,1/4为备用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检验样品、备用样品分别封样。
1.5.
2.2 流通领域抽样
专业代码在哪里查询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取的样品量应满足检验和复检需要。
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
描写夏天的成语检时采用的样品。
1.5.3样品处置
像什么一样的什么造句子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样品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保证样品完好无损。如样品标签上标明特殊储存要求(如冷藏等条件),样品应按要求进行处置。
1.5.4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蜂花粉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1.6  检验要求
1.6.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18-6。
表18-6 蜂花粉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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