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仅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并不必然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阅读提示
民间借贷中,出于帮助借款人筹措资金以及保障出借人债权实现等目的,以保证作为担保方式的现象较为普遍。但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司法实践中,大部分保证人无法分清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在诉讼中也往往会因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而未起诉借款人产生争议。在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情况下,保证人是否可以请求法院追加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成为司法实务中较受当事人关注的问题。
裁判要旨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或者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将视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当事人为共同被告。
案情简介
2012年3月5日,A集团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A集团向B公司借款1500万元,C集团公司、D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订金可以退么2014年6月,B公司与C集团公司、D公司、C材料公司为确认上述债务再次签订协议,在原本保证担保基础上增加了C材料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
2014年5月29日,B公司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A集团偿还借款,C集团公司、D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审理中,B公司撤回对A集团的起诉,依其申请,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C材料公司为共同被告,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B公司的部分诉讼主张予以支持。
2017年,C材料公司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双方的争议焦点之一为一审程序是否违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担保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并非必需追加借款人参加诉讼之情形,因此法院对C材料公司关于一审程序违法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
裁判要点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因此,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并不必然追加当事人为共同被告。本案中,C材料公司所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并非必需追加借款人参加诉讼之情形。而且本案一审时,B公司对A集团提起了诉讼,在诉讼中,B公司与担保人另行签订了关于款项偿还的和解协议,并申请撤回了对A集团的起诉。故本案由启闭阀
担保人直接承担责任,属于担保人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
实务经验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1.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且已经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执行,债务人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若双方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或者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而对于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即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对于是否应当追加共同被告的问题,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不同。当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若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第二,若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当保证人提供一般保证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第二,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过年高速免费时间2022最新通知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怎样删除浏览历史记录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中秋节的谜语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法院判决
以下为该案在法院审理阶段,裁判文书中“本院认为”部分就该问题的论述:老师节贺卡
C材料公司主张实际借款人为A集团,A集团应承担还款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