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文化与民间习俗
一、 壮族族源及社会历史的发展
(一)壮族是华南——珠江流域的原住民族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现有1700多万人(2001年),其中,92%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余分布于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湖南省江华县清塘壮族乡和贵州省从江县的几个壮族乡境内,尚有少部分散居于全国各地,形成大聚居小分散的分布格局。
壮族是一个据有悠久历史文化的民族。她源于我国南方古代百越族中的西瓯、骆越部族。“百越”亦称“百粤”,是越族支系众多之意。据《吕氏春秋·恃君览》记载:“扬汉之南,百越之际。”《汉书·地理志》说:“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其中,先秦时期分布于华南——珠江流域的是西瓯、骆越部族,秦汉时又有“南蛮”、“蛮越”、“蛮夷”、“蛮僚”、“蛮里”之称。清代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说:“僮(壮)即旧越人也。”
实际上,古籍中如《礼记》所说的“南方曰蛮”、《汉书·地理志·南蛮传》等冠以“蛮”字的族类名称,只不过是用音译汉字所记而并非“野蛮”之字义。壮人旧时自称“布蛮”,讲壮话叫“讲蛮”。壮语“蛮”(国际音标ban)含耕作区、居住地、家之意。在与壮族同源的泰语、老挝语中,就保持着“蛮”的原义,“回家”叫“贝蛮”(bai ban)。壮语的“蛮”(ban ,作为地名又写作板、曼、晚、番等近音字,现多指称“乡村”,这是在出现城镇之后的泛称。广州古称“番禺”(ban yon),就是秦末汉初佗建立的以越人为主体的南越国都城。对汉文古籍中作为族称的“蛮×”的误解歧义,应当加以澄清还其历史的本来面目。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商周时期,壮族的先民就以瓯邓、桂国、苍梧、产里、乌浒、俚、僚等名见称于古籍,宋代始在局部地区出现“撞”、“僮”的称谓,明代又有“亻良”、“仲”等类称。这些名称,大都被封建统治者加上反犬(犭)旁予以侮辱和歧视。据明末清初方志记载,当时广西人口的民族比例是“僮(壮)七民(汉)三”。可见“布僮(壮人)”的分布相当广泛,而自清中叶以后至现在,倒过来变成“汉七壮三”了。但到民国时期,孙中山只提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荣”,壮族仍得不到承认。20世纪50发布大全推广年代以前,壮族有布僮、布依、布越、布雅依、布僚、布曼、布傣、布托、布陇、布沙、布央等20多种自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调查识别,并遵照本民族的意愿,统一族称为“僮族”。1955
年成立桂西僮族自治州,1958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年成立广西僮族自治区。因“僮”字一般念作“同”音,为避免把“僮族”误念为“同族”,1955年经周恩来总理提议,改为“壮族”。
自古以来,壮族及其先民就在华南——珠江流域生息繁衍。这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地理单元,它的西北部是与云贵高原的余脉,北部有五岭山脉横贯,中部的两广丘陵和众多的孤形山脉绵延其间,山岭之间河流纵横,有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左江、右江、邕江、柳江、漓江、桂江、西江并与北江汇聚,形成了珠江水系。珠江流域属亚热带气候,夏季炎热,春季多雨,雨热同季,有利于动植物的滋生繁殖及生物多样性格局的形成,同时,广西又是世界最大的喀斯特地形地区,溶岩洞穴遍布,从而就为可供原始人类丰富的生活资源和栖息繁衍的优越条件。
20张继科父母世纪50年代以来的考古资料,壮族地区已发现的古人类化石有10多处,新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有100处之多,有可能是人类起源的重要地区之一。在80万年以前,百盆地己有古人类活动,他们创造的手斧等大型石器世界著名。1958张恒将发郑爽黑料年在广东曲江发现距今10万年前旧石器时代中晚期的古人类“马坝人”化石;1956年和1958年,先后在广西柳江县新兴农场发现5万年的“柳江人”化石和来宾县发现3万年“麒麟山人”化石;1973年在桂林郊区甑皮
岩,发现距今1万年前新石器时代早期人类骨骼和生活遗址。这些古人类在体质特征上,继承了马坝人、柳江人、麒麟山人三个遗址人类的特点,表明生活在这一地区的人种己经形成。我国古人类学家认为,柳江人是形成中的蒙古人种(即黄种人)的一种早期类型,为迄今在我国以至东南亚发现的最早的现代人的代表,对探讨人种起源有着重要意义。
经考古专家和体质人类学专家将广西现代壮族人的体质特征与柳江人、甑皮岩人、(广东)昙石山人和河宕人等进行比较研究,二者在最小额宽、垂直颅面指数、面角、眼眶指数、鼻指数等方面十分相似,同时将所得的数据与甑皮岩人和柳江人的骨骼进行比较,认为“现代壮族在其体质形成过程中,与岭南地区和东南亚某些地区新石器时代人类有一定的继承关系,而其根源似乎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柳江人。”(见李富强、朱芳武著《壮族体质人类学研究》一书)这充分表明,生活在华南——珠江流域的壮族及侗族等,与这些新石器时代和旧石器时代的人类有密切的关系,他们是土生土长的原始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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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壮族”壮语叫“布爽”。“布”为“人”义,“爽”意为“洞”,即“岩洞”的简称。“布爽”意为“住在岩洞的人”,是因古时“以岩穴为居址”而称的。壮族是上述这些原始人类的后裔,并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还有不少体仍沿袭过着天然岩洞穴居的生活。如《隋书·南蛮传》记载:
“南蛮类,与华人错居,曰蜒、曰襄、曰俚、曰僚、曰托,具无君长,随山洞而居,古先所谓百越是也。”至今壮族民间还有岩洞祟拜的习俗,保留着对其祖先原始栖息居所的深厚情结。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壮族与这些古人类在生活习性上的传承关系,为原住民族的又一佐证。
综上所述,壮族及同源的布依族、侗族、仫老族、毛南族、水族、黎族等,史学界称为“壮侗语民族”,是最早生息繁衍于华南珠江流域的民族体。自秦汉以后,汉族才逐步进入这一地区,并融合了部分壮侗语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成为今天华南——珠江流域人口最多的民族。大约是在唐宋时期,苗族和瑶族才进入这一地区;大约在宋元时期,回族才进入这一地区;到明代,京族、彝族和仡佬族才进入这一地区,从而形成了华南珠江流域聚居着壮、布依、侗、水、仫老、毛南、汉、瑶、苗、回、京、彝、仡佬等13个民族的历史格局。
(二)壮族社会历史发展经三个阶段。
壮族社会经历了先秦远古时代的自主发展、秦汉至民国时期在中央政府治理下与汉族和其他民族杂处中生存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民族区域自治三个阶段。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派遣50万大军南征,西瓯君吁译宋率部众顽强抵抗达八年之久,史称“秦瓯之战”。秦兼并岭南后,设置桂林、南海、象三郡,纳入中央集权制的统治之下,同时迁来一大批华夏族人“与越杂处”,对促进岭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秦灭亡后,秦将赵佗雄踞岭南,建立南越国,自称“南越武王”,实行尊重越俗、“和辑百越”的政策,越人贵族吕嘉在南越国中掌握实权,南越国实际上是以越人为主体的汉越联盟的地方政权。公元前111年,汉武帝遣兵平南越,史称“汉越之战”,历93年的南越国灭亡,在岭南设苍梧、郁林、合浦、南海、珠崖、儋耳、交趾、九真、日南九郡。自此,壮族先民社会发展已纳入封建王朝统治的轨道,但仍采取“以故俗治,毋赋税”的特殊政策,直到东汉时,越人的社会结构仍大体依旧。
唐代,岭南东部地区已逐步封建化。而西部地区由于地理、历史的原因,社会发展相对缓慢,中央王朝在这一地区设置羁縻制度,仍任命当地民族首领进行统治。
宋元时代,封建王朝在壮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分别授予壮族首领知州、权州、监州、知县、知峒等官职,世代承袭统治其民。土官既是辖区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又是土地的占有者,被称为“波那”或“召那”,意为“田地之父”、“田主”,即农奴主。他们把田地分给境内
的“勒那”,意为“田仔”即农奴耕种,以获取劳役地租。至明代,这种“以夷治夷”政策和封建领主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明朝中叶以后,土司制度己经发展到与中央封建集权制相矛盾和阻碍壮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地步,为了加强统治,朝廷利用土官犯罪、争袭、扩张等机会,废黜土官,废出土官特权,推行“改土归流”,即以流官取代土官统治的政治措施,
实行与其他地区相同的各项政策,封建制度在壮族地区逐步确立,直至清代末年,壮族地区的土司基本改流完毕。由于统治阶级长期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民族同化政策,直至民国时期,壮族都不被承认为一个民族,只被当作“讲僮(壮)话的汉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壮族被承认是一个民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壮族苗族自治州相继成立,1962年建立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乡,散居于广东、湖南、贵州等乡镇一级的壮族地区也建立了自治乡,使壮族人民享有民族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从此,壮族进入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时代。
二、壮族原生型文化形态及其主要特征
一提到壮族文化,在大家的印象中自然以歌仙刘三、歌圩、花山崖壁画、铜鼓等文化样式最为深刻,而对其在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生产条件下形成的民族文化生态系统,就可能鲜有认识了。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是人类的一种生存形态。这就须要以文化生态学的视野来观察和探析不同地域的文化特性及文化模式的起源,才能从整体和实质上了解壮族文化的特定性。
文化生态学着眼于文化活动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强调“生产——经济”类型对文化的制约和影响。各民族因其所处的不同自然环境,有着特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因而形成了不同的地域性文化表征,显示出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故此,这些富有鲜明个性的不同的文化特质,就成为区别民族的主要标志。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壮族,就是以她原生态的特定性文化,成为一个与其他民族相对而存在的人们共同体。
壮族的原生态文化包括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其主要形态及特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 形成自成体系的“话壮”(壮话)的民族语言文化
语言既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又是文化的活载体,是维系民族存在的重要纽带,也是人们区别不同民族的最明显和最通常的标志之一。壮族是土著民族,壮语与壮族文化同源共生,壮族的文化特征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当中。早在先秦时期的远古时代,壮族先民就创造了自成体系的语言文化。壮语分南北两大方言,但语音、语法结构基本相同。按照传统的语言谱系树理论模式,把壮语划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泰语支。但我们通过对语音系统、基本词汇、词序和结构理据、认知思维方式等语言本质问题进行深入比较研究,认为壮语所属的壮侗语集团与汉语缺乏同一性,存在明显的差异。主要是:有关天地山川、动植物、人体器官、亲属称谓和农耕生产等基本词汇的语音没有任何对应关系;在语法结构方面,壮语一般是中心词成份(A)在前,修饰词成份(B秋天的心情)在后。如壮语说“鸡公”(A+B),汉语是“公鸡”(B+A);壮语说“肉猪”,汉语是“猪肉”;壮语说“家我”,汉语是“我家”;壮语说“走先”,汉语是“先走”,等等。这表明壮语的词序结构与汉语的词序结构是逆向反差,认知思维逻辑形成了“A+B”和“B+A”两种模式,两者之间不是发生学上的关系,而是后来经接触而产生互相影的关系。(择举汉语、粤语与壮语的互借词例说明)
据考古发现,在华南——珠江流域商周时期的陶器上就有不少刻划文字符号,说明在自主发展时期,壮族先民就已经试图创造本民族的文字。秦汉以后,随着汉文化的传入和影响,
壮族先民便转向借用汉字的形、音、义和六书构字法,仿造出表达壮语音义的古壮字,或称“土俗字”、“方块壮字”。它产于唐宋而盛于明清,有不少抄本仍在民间流传,虽未经统一规范成为正式的民族文字,但它在传承壮族传统文化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