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刚门事件看中国的政治与法律
周瑶 10300120119、王竹敏 10301170018、毛钟毓 10300170009
陆婕云 10300160028、李迪运 10340690187
指导教师:陈金华
目录:
背景事件 2
事后发展情况 2
相关事件 3
法律分析 4
原因 5
大学生的看法与态度 6
公众看法 6
措施 7
蔡少芬老公结语 8
大学生对中国政治法律现状的看法——从李刚门事件看中国的政治与法律
背景事件:
事件发生在河北大学校园内。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左右,肇事的黑轿车从河北大学新校区南门驶入,当时车速并不快,但进校一百米之后突然加速。之后将两名女生撞起腾空,女孩落下后又被车前挡风玻璃和反光镜再次撞到。车祸发生之后,轿车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行驶。车停在学校女生宿舍楼下。两三分钟后,黑轿车返回。在校门口两三百米处被闻讯赶来的保安和同学们围住。肇事司机李启铭(又名李一帆)被保安和同学叫下车后并无任何歉意,还大声说:“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有多位学生称闻到肇事者身上有浓烈的酒味。
被撞一陈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经紧急后,方脱离生命危险。
事后发展情况:
事发之后,引起全国网友声讨及媒体的广泛关注,22日李刚父子在央视媒体独家露面,公开向受害者道歉并且痛哭忏悔,但长达几分钟的痛哭道歉并未得到受害者家属的接受,又由于很不寻常地几次播出,也使不少人怀疑李刚利用央视平台搞危机公关。
后来从原告方张凯律师发的公开信中知道,那次采访是李刚主动联系央视进行的。这一由央视自己披露的信息,其实也部分证实了人们的怀疑。
11邹忌讽齐王纳谏的讽翻译月7日晚,河北大学“飙车案”又有新进展,陈晓凤哥哥发微博,称其代理律师被警告,李刚要求解剖死者以查明死因。《鉴定结论通知书》称:冀FWE420轿车碰撞前的行驶速度为45公里/小时至59公里/小时。 对此结论代理律师称很文科 专业“扯淡”!
由于这次的事件情激愤,所以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网友的恶搞:比如《我爸是李刚》的造句行动:网络上出现了36万多条“造句”,唐诗、宋词、流行歌曲乃至广告语,无一不被网友
们改成“李刚版”。有人整理为包括泰戈尔版、徐志摩版、李白版、古龙版、广告版、古诗词版、小月月版等多种类型。例如:
普希金版: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我爸是李刚!
广告版:不是每一杯牛奶都是特仑苏,不是每一个爸爸都叫李刚!
洗洗更健康,我爸是李刚。
飞流直下三千尺,我爸原来是李刚!
还有网友自编自唱了一首名为《我爸叫李刚》的网络歌曲,被网友封为“神曲”。
接下来就是由此引出的其它一系列事件,譬如:李刚父子财产来源不明案、河北大学校长学术抄袭案、河北大学封口案等。吴秀波主演的电影
后来在审判结果未出来之时,网上已经广泛流传着一个审判结果:李启铭判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赔偿被害人家属三十万伤者五万。李启铭被实习单位开除,李刚被调往其它分局做副局长。对这一结果大家更是愤怒,但据一些业内人士分析这是错
误的消息。
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同时,其它的一些媒体又是如何呢?
10月18日,中新网才发布了关于16日晚事件经过的报道和图片。随后中新网对此事件也发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报道。
CCTV也对此次事件做出了报道。但其实还是偏向李刚父子的,就央视只采访的李刚父子而未采访受害者一方就已经引起人们的不满了。
国外的媒体对此事件也有所反应:
11月18日,《国际先驱报》出版头版头条《中国隐晦笑话:我爸是李刚》。
《纽约时报》网站发表评论说:“李刚事件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了中国一些政府的强权意识,但另一方面媒体、舆论最终还是使得李启铭被审查,最终产生了相对公正的审判。”
《金融时报》报道,李刚是一个有能力的人,在中国保定的这个地方,他似乎是一个万能的超人。于是,他的儿子李启铭在醉酒驾驶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时,才能非常淡定的咆哮:
“有本事你们就去告,我爸是李刚。”
因国外媒体大力渲染,“李刚门”事件抹黑中国形象,10月27日开始,政府“采取措施”,媒体已经开始被勒令噤声,各大媒体纷纷退出,天涯百度校内QQ也全部失声……曾经沸腾的舆论归于平静。
相关事件:
下面来看一下近年来类似事件的发生、结果以及各种社会上的不同看法,以此与此次李刚事件做个比较并出一些联系:
杭州飚车撞死大学生事件
2009年5月7日晚20点20分左右,浙大学生谭卓同学,在杭州文二西路紫桂花园门口通过人行横道穿越马路时,被一辆改装后的三菱跑车以约150码的速度撞飞,当场脑浆迸裂身亡。 肇事者是几个富家子弟,驾驶几辆豪华跑车(三菱、英菲尼迪、保时捷、法拉利)在闹市区公路上飙车取乐。撞死人之后他们满不在乎的态度,引起围观众的不满和指责。
随后杭州市交警大队在新闻发布会上颠倒是非,谎称三菱跑车是“小型客车”,当时行速只
随后杭州市交警大队在新闻发布会上颠倒是非,谎称三菱跑车是“小型客车”,当时行速只
有“70码”,闭口不谈跑车经过改装、并且正在逆行、飙车等事实。 杭州本地讨论此事的论坛一度被封锁,新闻媒体也突然对此事讳莫如深,不予报道。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胡斌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超速行驶,致使行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谭卓被撞身亡,胡斌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故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5月18日 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对杭州公安局提请批捕的“5·7”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胡斌已依法批准逮捕。受害者谭卓的父母与胡斌家属达成了金额为113万元的赔偿协议。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胡斌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超速行驶,致使行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谭卓被撞身亡,胡斌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故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5月18日 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对杭州公安局提请批捕的“5·7”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胡斌已依法批准逮捕。受害者谭卓的父母与胡斌家属达成了金额为113万元的赔偿协议。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杭州魏志刚撞死打工妹事件:
2009年8月4日晚,魏志刚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浙A892E9的保时捷凯宴牌小型越野客车回杭州文二西路世纪新城的租住处。当晚21时26分,魏志刚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莫干山路111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门口人行横道南侧约十米处路段时,由于超速行驶,未注意观察行人动态,致使车头保险杠左侧撞上由西向东横过马路的马芳芳。
马芳芳被撞至引擎盖并与挡风玻璃相撞后弹离,再跌至车辆前方路面。事发后,魏志刚即
让乘坐该车的范某拨打120急救电话。马芳芳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40分因颅脑损伤而死亡。
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经鉴定,魏志刚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74至83公里之间,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36毫克/毫升,属酒后驾车。魏志刚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案发后魏志刚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魏志刚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3.8万元。魏志刚之后被判2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
蜡笔小新配音演员孙伟铭无证且醉酒驾车致4人死亡
去年12月14日,30岁成都男子孙伟铭无证且醉酒驾驶,连撞5车后逃逸,酿下4死1伤的惨剧。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称其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悉这是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引发刑法界广泛关注。
孙伟铭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孙伟铭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前面案例中的前两例是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刑的,补偿和判刑基本上还是相近的,而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被判得最重的,所以李启铭的定罪还是很关键的,但至少也要进行赔偿并判3年左右的刑罚才是。舆论上传的结果的确是造谣的,那么最后的结果又是否会让我们满意呢?
那么为什么这类事件一直层出不穷?最近出现的西安富二代更是猖狂,这不仅有人们自身素养的问题,也是政治法律的不完善有关。
法律分析
下面是一位名叫王思鲁律师对李刚门事件的分析,大致总结如下:
金雅中资料公安部门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李启铭刑事逮捕,笔者认为涉嫌罪名有待商榷,理由如下:
1.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从表面上看,李启铭的行为确实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肇事”之后
也确实存在逃逸行为。但是构成交通肇事的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我国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调整的是公共环境中的交通运输场合,而本次“校园车祸”发生在河北大学的生活校区内,校园车辆的进出有严格限制,并不属于交通运输管理法的调整对象。
2.本次“校园车祸”造成了一死一伤的结果,从媒体曝光的两点细节:第一,李启铭当时的车速很快,据目击者估计有80到 100公里(校园时速应当限制在20公里)。所以被撞的并不必然是遇害的两位学生,在该道路上通行的任何一位同学和老师都有受到危害的可能。因此,该案中行为人侵犯的客体应当是公共安全。肇事者在醉酒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高速行驶在校园内生活道路上的这种行为的危害程度很高,应当认定刑法中“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其他方法。
3.从李启铭主观罪过分析,依媒体曝光的细节看,认为李启铭存在间接故意。首先,李启铭是醉酒驾驶,作为一个通过机动车考试,有正常辨认能力的成年人,李启铭应该清楚醉酒后不能开车,对于酒后驾车的危害性是有足够认知的。其次,事故发生地是在河北大学的校园生活区内,李启铭作为该校的学生,应当对该校的通行情况了解,李启铭酒后驾车高速行驶在校园生活区内的道路上,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交通肇事
罪的主观罪过是过失,从这也能看出李启铭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最后,李启铭肇事后并没有及时履行救助义务,仍驾车前行,被学生截住后口出狂言.。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李启铭对自己行为产生的危害性具有认知,并且对事故产生的危害结果持漠视态度,具有主观恶性。依200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根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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