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吧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0.28
【字 号】芷政办发〔2020〕17号
【施行日期】2020.10.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芷江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张翰古力娜扎
芷江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旅游强县、文化兴县、产业富县、生态立县、开放活县”发展战略,鼓励和调动各旅游经营业主拓展我县旅游市场、提升旅游品牌形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旅游消费,助力全县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扶持奖励类别
  第二条 景区通过积极创建获批国家AAA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批AAAA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批AAAAA旅游景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原景区等级升级为更高等级的,按不同等级的奖励标准只给予差额奖励。
  第三条 工农业生产企业通过积极创建获批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批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已评定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并逐年升级的,按不同等级的奖励标准只给予差额奖励。
  第四条 新挂牌三星级及以上的饭店,挂牌当年按客房数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三星级0.5万元/间(套)、四星级1万元/间(套)、五星级2万元/间(套)。已评定为星级旅游饭店并逐年升级的,按照不同星级的奖励标准只给予差额奖励。
马景涛吴佳妮  第五条 绿旅游饭店挂牌当年按客房数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银叶级300元/间(套)、金叶级600元/间(套)。已评定为绿旅游饭店并逐年升级的,按照不同等级的奖励标准只给予差额奖励。
  第六条 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挂牌当年按客房数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银鼎级200元/间(套)、金鼎级400元/间(套)。已评定为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并逐年升级的,按不同等级的奖励标准只给予差额奖励。
  第七条 新挂牌三星级及以上的旅游民宿,挂牌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三星
级0.5万元、四星级1万元、五星级1.5万元。已评定为星级旅游民宿并逐年升级的,按照不同星级的奖励标准只给予差额奖励。
  第八条旅行社招徕游客地接奖励
  (一)对组织县外游客进入芷江旅游,游览2个以上(含2个)购票景区(同时聘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受降纪念馆和湖南抗日战争纪念馆馆内讲解员,视同游览一个购票景区,下同)且住宿一晚以上,年度达1000人及以上的予以奖励。奖励标准:组织游客1000人-3999人的,奖励10元/人;4000人-9999人的,奖励15元/人;10000人及以上的,奖励20元/人; 其中组织港、澳、台和游客进入芷江旅游,年度人数累积达300人以上(含300人)的,再奖励20元/人。
  (二)从县外组织30辆及以上旅游自驾车队进入芷江旅游,游览2个及以上购票景区,且至少住宿一晚,游客人数达100人及以上的,奖励3000元/批(次)。
  (三)从市外组织一趟旅游专列来芷旅游,普铁每趟400人及以上,高铁300人及以上,并游览2个及以上购票景区,且至少住宿一晚,奖励2万元/列(团)。
  (四)从县外组织一趟旅游大巴车队来芷旅游,游览2个及以上购票景区,且至少住宿一晚,游客人数达200人及以上,奖励2000元/批次,游客人数达300人及以上,奖励5000元/批次,游客人数达500人及以上,奖励1万元/批次。
祝文欣  (五)组织旅游包机(非正常航班)来芷江旅游,飞机在芷江机场起降,游览2个及以上购票景区,且至少住宿一晚,包机人数达80人及以上的,奖励4000元/批次。
  以上第(二)、(三)、(四)、(五)项可以与第(一)项重复计奖。
  自驾组团、大巴组团、包机组团、专列组团,需在团队抵达芷江前一天,将团队旅游行程单报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备案。
黄秋生老婆吴惠贞  第九条 根据《湖南省旅行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被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的县内注册旅行社,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条 具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普通话或外国语导游证的导游,与县内旅行社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导游证挂靠怀化市导游管理中心,在芷江从事导游服务工作满1年,无违法违
规行为,年均在芷江境内带团数不少于50个(每个旅行团游客人数不少于16人),普通话导游每年奖励5000元、外国语种导游每年奖励8000元。
  第十一条 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按《乡村旅游区(点)星级评定准则》(GB43/T484-2017)实施乡村旅游开发,被星级评定机构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的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评定的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升级为更高星级的,按照不同星级的奖励标准只给予差额奖励。
  第十二条 新开发的具有芷江特旅游商品当年参加国家、省、市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旅游交易会”或“旅游商品博览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金奖的单个系列参展商品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 为旅游者购物提供服务或具备旅游购物基本功能的场所,并通过积极创建获批湖南省旅游购物示范点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第十四条 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内,按《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标准细则,
新建、改建达到2A级、3A级标准的旅游公厕,经上级旅游评定部门验收合格的,分别按2000元/厕位和5000元/厕位给予奖励。
亲子关系证明怎么开
 
第三章 奖励申报程序
  第十五条 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类扶持奖励标准整理装订资料(一式二份,申报主体自留一份)报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汇总初审。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进行联合复核,并提出奖励方案,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复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 新评国家AAA级以上(含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旅游饭店、绿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和旅游民宿,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旅行社,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旅游商品购物点、旅游厕所等,由经营业主填报《芷江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扶持奖励申报审批表》,并提供评定文件复印件。其中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旅游饭店、绿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和旅游民宿还需提供装修设计说明。
  第十七条 旅行社组团申报奖励按季度申报,由经营业主填报《芷江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扶持奖励申报审批表》,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向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提交上季度奖励申报材料(年度累计奖励于次年第一个月内上交奖励申报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游合同、电子行程单(加盖景区确认章)、地接中心团队确认件、团队人员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旅游团队住宿发票复印件等,团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入境游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旅行社委托协议。
  第十八条 导游申报奖励需由本人填报《芷江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扶持奖励申报审批表》,并提供国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旅行社劳动用工合同或省、市导管中心挂靠证明文件、本人带团电子行程单复印件、旅游执法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第十九条 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按年度予以兑现,由县旅游发展事务中心按实际申报资金量向县财政申报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奖励资金于次年第一季度依据审定后的金额拨付到位。对于发展芷江旅游产业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