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机构日间柜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营业机构日间柜的管理,保障营业机构日间现金安全和柜面业务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国农业银行金库管理暂行办法》(农银发[2008]136号)、《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金库管理实施细则》(农银冀办发[2008]976号)、《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柜员现金箱管理实施细则》(农银冀发[2010]110号女生qq网名)等相关制度,并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中日间柜是指在营业机构现金业务区设置的用于营业日间存放现金实物、柜员现金箱及其他特殊物品的银行专用保险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辖内所有配备日间柜的营业机构。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五条 日间柜存放物品范围
(一)本外币现钞;
(二)柜员现金箱;
(三)特殊物品。经支行主管运营管理工作的行长审批,特殊物品可入日间柜保管。(抵押品?)
第六条 日间柜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双人管柜,日清日结,做到账款、账实相符。
(二泥塑工具)入柜现金换人清点、签章加封;入柜款箱双人加锁、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三)现金实物与柜员现金箱应分柜保管,不得混放。
(四)门控分管分用、平行交接。启用三个门控的日间柜,其门控管理坚持“三人分管分用、
平行交接”的原则;启用两个门控的日间柜,其门控管理坚持“双人分管分用、平行交接”的原则。
第七条 日间柜配备标准
支行营业室和设置4个及以上对外营业窗口同时对外办理现金业务的分理处应配备日间柜。各营业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合理确定配备日间柜数量。
第八条 日间营业休息或柜员临时离岗(柜员离开营业场所)期间,营业机构柜员现金箱应放入日间柜保管。
第九条 日间柜存放物品时应坚持交接登记制度,凡交接必登记。
孙海英微博第三章 日间柜配置及安全标准
第十条 日间柜配置标准
(一)日间柜采用全钢板结构,柜体为0.8CM钢板,柜门为1.0CM钢板,装配2把机械锁和一把电子密码锁(或指纹锁)。柜门锁闭后应至少有两面用门栓(上下或左右)与柜体固定。
(二)日间柜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盗保险柜》GB10409-2001标准,并经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合格。日间柜所使用的液晶电子密码锁须符合国家安全行业标准GA374-2001《电子防盗锁》标准,机械锁须符合国家安全行业标准GA/T73-1994《机械防盗锁》标准,保险柜的颜和尺寸设计上要考虑美观、协调。
(三)日间柜的规格分为大型和小型两种,大型日间柜高170CM,宽100CM,厚60CM;小型日间柜高110CM,宽100CM,厚60CM。日间柜的具体规格和内部结构(使用部分所分层次)选择,由各行根据业务需要和场地情况确定,由厂家按要求生产。
第十一条 日间柜区域安全标准
(一)日间柜应设置在营业机构现金业务区。设置日间柜的现金业务区要安装防弹玻璃与客户区相隔离,窗户要加装防盗网、出入口要按保卫部门要求安装防盗门或防尾随门;现金业务区要安装电视监控、报警等设施。
(二)日间柜应置于电视监控范围内,并确保录象画面完整、清晰、过程连续,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0天。
第四章 密码钥匙管理
第十二条 日间只保管柜员现金箱的日间柜,根据管理需要可选择启用2-3个门控,且其中一个门控必须是电子密码锁。启用两个门控的日间柜,其电子密码锁的密码由网点负责人或由其授权运营主管掌管,主出纳或运营主管指定人员掌管1把机械锁钥匙。启用三个门控的日间柜,其电子密码锁的密码由网点负责人或由其授权运营主管掌管,主出纳和运营主管指定人员各掌管1把机械锁钥匙。
第十三条 对于实体金库已撤销但仍承担辖内网点现金调拨职能、库房现金有余额的营业机构,其日间保管库房现金的日间柜必须启用三个门控,配备两名管库员各掌管1把该日间柜机械锁的钥匙,由网点负责人或由其授权运营主管掌管电子密码锁的密码。
第十四条 每个电子密码锁只能设置一组电子密码,不得设置密码副本备用,电子密码锁的密码必须由使用人设置,电子密码锁应急钥匙由使用人保管使用。
第十五条 电子密码锁的密码应严格管理,严禁泄密。开启时严禁非掌管人旁观,开启人应自觉遮挡密码键盘,以防泄密。掌管电子密码锁密码的人员变更时,应在《中国农业银行业务印章、钥匙、密码及安全认证卡保管使用登记簿》上序时记载,并应立即更换密码,禁止沿用旧密码。电子密码锁应急钥匙要随之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郎朗和李云迪日间柜机械锁的钥匙由使用人掌管,工作中随身携带,非营业时间妥善保管,要做到自开、自锁、自管,严禁置于它处或交他人代开、代锁、代管。
第十七条 钥匙丢失必须及时更换锁具,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更换柜锁时,应同时收回备用钥匙,重新封装交有关责任人保管。
第十八条 日间柜电子密码锁的备用应急钥匙、机械锁的备用钥匙和未启用机械锁钥匙,由各自掌管人员密封并注明密封日期、密封人、单位、柜体编号等相关信息后交支行主管运营工作的行长保管,并进行交接登记。
第十九条童可可 日间柜电子密码锁备用应急钥匙和机械锁备用钥匙只能在特殊情况下经支行行长批准启封。启用时,应由行长会同主管行长交有权使用人共同拆封使用,使用完毕后应重新封装,并按要求交接、登记、保管。
第五章 日间柜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日间柜的安全管理是日间柜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严密的安全保障体系,实行网点负责人负责制,具体工作由运营主管负责实施。
第二十一条 放置日间柜的现金业务区应建立人员出入登记制度,严格现金业务区的人员出入管理。现金业务区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现金业务区,确有必要进入的,须经运营主管同意并办理出入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二条 日间柜不得存放与业务无关的物品。每日营业终了,要将日间柜中保管的柜员现金箱和现金实物等全部入系统内金库或寄存金库保管。入金库保管时,日间柜内现金实物要装箱双人加锁。
第二十三条 中午营业室停业的,日间柜应双人持器械守护或由保卫人员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
第二十四条 每日营业终了,网点负责人或运营主管应负责清查日间柜,防止遗漏柜员现金箱、现金实物等,检查完毕后锁闭日间库。
第二十五条 存放现金实物的日间库管库员须经本行审查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六条 存放现金实物的日间柜要严格库存限额管理,合理确定现金使用量,对日间柜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对超库存的现金及时上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分行制订、修改、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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